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2020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三好学生”:2019—2020学年在校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柳州市级: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二)“优秀学生干部”:2019—2020学年在校的全日制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
(三)“先进班集体”:各中小学的自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和班级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分配
(一)市、县级“三好学生”
按学校实际班级数的1倍申报(如:XX学校实际班级数为15个,三好学生人数:15×1=15名)。
(二)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校实际班级数的0.5倍申报(如:XX学校实际班级数为15个,优秀学生干部人数:15×0.5=7.5名≈8名,四舍五入)。
(三)市、县级“先进班集体”
按学校实际班级数,20个班以下(含20个班)推荐1个;21—30个班推荐2个班;超30个班以上的学校按每增加10个班增加1个名额的原则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学校提名参评柳州市和融安县“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须听取学校师生代表意见,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各班级提名参评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名单须通过班级民主评选产生。
(三)高中和初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一、二年级要有一定名额,不得集中评毕业年级学生。高中和初中一、二、三年级学生评优比例为3︰3︰4,小学参照执行。
(四)各乡(镇)中心校负责做好本辖区学校评优推荐工作,统一上报。
(五)评选材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推荐材料分市级、县级填报。
(六)各学校要成立校级评选领导小组,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提名名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议,评选出符合条件的班集体和学生,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5天(工作日),同时公布柳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2—2810882;融安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2—8134680。
(七)请各学校务必将纸质版推荐材料(附件2—7,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1日前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材料(附件2—5)报县教育局教育股邮箱rajyg8134680@163.com。
未尽事宜,联系人:阳晓凤,联系电话:8134680。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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