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统字〔2020〕1号——融安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县规模(限额)以上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规模(限额)以上企业:
根据柳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有关统计违法问题整改的通知》(柳统字〔2020〕4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决定于2020年6月开展全县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县填报2019年年报、2019年12月到2020年1月期间季度、月度报表的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核查内容
(一)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且正常经营。
(二)判断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是否准确。主要根据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以及实际生产经营中的主要业务活动判定。根据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确认行业代码。
(三)核查企业主要数据填报是否正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核查: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重点核查:营业收入、应付职工福利费等指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重点核查:营业收入、增值税申报额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核查:本年完成投资额、房地产销售面积等指标。
三、核查要求
(一)全县全部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首先开展自查,并填报数据质量自查表(数据质量自查表由各专业拟定下发企业)。其次县统计局将联合主管部门组成核查小组,计划每个行业抽取2家企业开展核查工作。具体核查企业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行业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企业的自查工作。统计局核查小组将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业务活动构成,查阅企业营业执照、利润表、工资表(或人员花名册)、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2020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