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字〔2020〕37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9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和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和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3日
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
推荐和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2020〕57号)、《关于印发<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和录取办法>的通知》(柳教基〔2019〕68号)和《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教字〔2020〕36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县继续在融安县高级中学(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招收免试保送生政策。为保证推荐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和录取办法。
一、免试保送生的招生学校和招生名额
我县从融安县高级中学指令性招生指标中拿出10名招生指标录取免试保送生。
二、免试保送生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面向本县各初中学校招收免试保送生。
(二)推荐条件
免试保送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融安县正式完整学籍(以广西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的全县初中学区内学生。学区内学生指具有融安县户籍,从初一起始年级开始,就在学区学校就读并一直在该学区学校读至毕业的202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3.国家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或自治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之一获得者(限初中阶段获得以上荣誉者)。
4.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当符合条件学生人数较多时,原则上按以下规则排序:
(1)获取荣誉级别高者排序靠前,即按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顺次排序。
(2)若荣誉级别相同时,获取高级别荣誉数量较多者排序靠前。
(3)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优先保送。
三、免试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
县初级中学、县实验中学各2个推荐名额,其他10所初中学校各1个推荐名额。
四、推荐和录取程序
(一)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分配的免试保送生推荐名额,按下列程序推荐:
1.将县教育局下达给学校的免试保送生推荐名额和招生学校在校内向全体师生公布。
2.免试保送生的推荐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评议后推荐,经年级组集体研究,确定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3.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的推荐名单,要在校内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写《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表》(附件1),交由学生本人、法定监护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并附学生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要求学校验明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审验人签名),连同《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名单》(附件2)上报县教育局备选(于7月21日前将材料交到县招生办)。
(二)县教育局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联评,确定推荐名单,向免试保送生发放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通知书。
1.被提前录取的免试保送生,参加我县2020年中考各科考试成绩只作为办理初中毕业证的依据,不能再作为其中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2.融安县高级中学不能组织对推荐的学生进行考试。
3.免试保送生实行择优录取的原则,不按学校进行名额分配。
4.若招生学校免试保送生指标用不完的,其剩余指标全部转入统一报名招生指标录取。
五、加强对免试保送生推荐和录取工作的管理
(一)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免试保送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免试保送生的推荐条件和县教育局下达的免试保送生推荐名额,制订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在充分尊重学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按程序确定本校免试保送生推荐名单。
(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免试保送生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不得把不符合免试保送生推荐条件的学生纳入保送推荐范围。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免试保送生推荐录取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整个程序的工作资料应及时收集并妥善保存。
(四)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并及时把处理情况向县教育局汇报。
附件:1.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表
2.融安县2020年中考免试保送生推荐名单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