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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市场发〔2020〕1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1-02 16:45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

现将《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精神,扎实开展2019年度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报公示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对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年报公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

  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及有关股室要根据《方案》要求及年报领导小组职责有序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确保2019年度内资企业年报率达到92%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到92%以上,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30日)。一是县局制定《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部署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各所要在总结去年年报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今年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二是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县城及乡镇所在地街道以片管为单位,其他片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通过摸底工作明确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基数,建立企业、个体年报任务清单。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1月3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进度稳步推进。争取6月15日完成年度年报工作任务。一要强化宣传指导,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宣传市场主体参与年报的重要性,尤其要宣传好个体工商户利用手机微信年报的便捷服务,加强指导个体工商户使用手机登录“广西市场监管”、“柳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年报。二要根据制定的任务清单,采取由片段长分区包片的形式督促片区内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针对边远行政村个体户争取村委会支持的形式,各所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当地乡镇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基层村级组织作用,协助督促或指导做好年报工作。三要加大清理长期停业企业工作力度,净化市场环境。继续落实《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按照 “清理一批,唤醒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原则,有效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形成市场主体退出的新机制。构建联合执法体系,与税务部门、金融部门及时交换共享监管数据,针对未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的新办企业开展联合检查清理行动,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释放长期不经营企业挤占的社会资源,纠正市场主体总量数据失真,为政府作出客观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认真组织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正不足,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后续处理事宜。各所要在7月3日前将年报公示工作总结材料上报个私登记信用管理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所及有关职能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扎实开展2019年度年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保持工作热情和韧劲,确保年报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年报公示宣传。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短信、微信、电视、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册、电话告知等方式向市场主体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的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知晓度。

  (三)全面引导,提高质量。年报工作期间,各所要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填写进行跟踪指导,切实保证各类主体年报数据质量,多种方式引导个体工商户采用微信年报,提高年报效率。

  (三)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各所及有关职能股室必须加强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法规,深刻领会法律实质,熟练掌握年报公示业务流程,切实做到懂流程、会操作、能解答。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所应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个私信用登记管理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便于个私信用登记管理股适时掌握全县年报情况,及时开展指导,保障年报工作稳步推进。

  (五)强化督查通报。县局将不定期对各所的年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3月每旬一次通报年报工作情况,5月每周一次通报年报工作情况,6月份进入年报攻坚时段,采取每日通报年报工作情况。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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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市场发〔2020〕1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1-02 16:45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

现将《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精神,扎实开展2019年度全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报公示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对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年报公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

  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及有关股室要根据《方案》要求及年报领导小组职责有序开展年报公示工作,确保2019年度内资企业年报率达到92%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到92%以上,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30日)。一是县局制定《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部署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各所要在总结去年年报公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今年工作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二是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县城及乡镇所在地街道以片管为单位,其他片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通过摸底工作明确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基数,建立企业、个体年报任务清单。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1月3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进度稳步推进。争取6月15日完成年度年报工作任务。一要强化宣传指导,结合日常监管检查,宣传市场主体参与年报的重要性,尤其要宣传好个体工商户利用手机微信年报的便捷服务,加强指导个体工商户使用手机登录“广西市场监管”、“柳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年报。二要根据制定的任务清单,采取由片段长分区包片的形式督促片区内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针对边远行政村个体户争取村委会支持的形式,各所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当地乡镇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基层村级组织作用,协助督促或指导做好年报工作。三要加大清理长期停业企业工作力度,净化市场环境。继续落实《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按照 “清理一批,唤醒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原则,有效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形成市场主体退出的新机制。构建联合执法体系,与税务部门、金融部门及时交换共享监管数据,针对未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的新办企业开展联合检查清理行动,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释放长期不经营企业挤占的社会资源,纠正市场主体总量数据失真,为政府作出客观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认真组织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正不足,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后续处理事宜。各所要在7月3日前将年报公示工作总结材料上报个私登记信用管理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所及有关职能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工协作扎实开展2019年度年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保持工作热情和韧劲,确保年报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年报公示宣传。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短信、微信、电视、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册、电话告知等方式向市场主体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的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知晓度。

  (三)全面引导,提高质量。年报工作期间,各所要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填写进行跟踪指导,切实保证各类主体年报数据质量,多种方式引导个体工商户采用微信年报,提高年报效率。

  (三)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各所及有关职能股室必须加强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法规,深刻领会法律实质,熟练掌握年报公示业务流程,切实做到懂流程、会操作、能解答。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所应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个私信用登记管理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便于个私信用登记管理股适时掌握全县年报情况,及时开展指导,保障年报工作稳步推进。

  (五)强化督查通报。县局将不定期对各所的年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3月每旬一次通报年报工作情况,5月每周一次通报年报工作情况,6月份进入年报攻坚时段,采取每日通报年报工作情况。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