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改规字〔2020〕183号—关于同意调整大将镇社有资产盘活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楼建设规模的批复
关于同意调整大将镇社有资产盘活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楼建设规模的批复
大将镇供销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调整建筑面积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将镇社有资产盘活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8年4月9日批复立项(融发改规字[2018]21号),该项目因设计公司与测绘公司对建筑面积计算所依据的规范和标准不同,从而造成了测绘建筑面积为1023.17平方米,设计建筑面积为938.54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比设计建筑面积增多了84.63平方米。
二、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立项批复中的基本建设规模由原来的建筑面积938.54平方米,现调整为1023.17平方米。其他事项不变。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