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退耕还林工程整改方案解读
为了巩固我县退耕还林成果,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历年来积压在县财政的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尽快的兑现到退耕农户的手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情况的通报》(桂林漠发【2020】2号)文件要求,制定《融安县退耕还林工程整改方案》,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 编制目的
通过方案,积极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指导,把退耕还林整改工作与扶贫开发,水土保持等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从而保证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情况的通报》(桂林漠发【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7】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现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林办营字【2018】90号)等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我县自2002年以来,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造林3.9万亩,其中生态林3.32万亩,经济林0.58万亩(设计林种为经济林的林地已经不再享受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截止2019年底,我县保存退耕还林造林合格面积3.22万亩(其中生态林保存合格面积2.43万亩,生态林转经济林0.14万亩,经济林保存合格面积0.58万亩,存在纠纷地0.07万亩),损失和不合格面积0.68万亩。
(二)存在的问题:管护难度大,抚育滞后。有的林地大面积造林后,村与农户之间的纠纷不断出现,以至于虽然造有林木,但是却无法享受此项目补助政策。部分退鞥个龙帝出现农户放弃管理的现象,造成个别地块树木死亡严重。林分质量低下,随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农民的随意性大,随意改变林地的林种和树种。兑现资料不完整,致使补助资金不能正常的打进退耕农户的账上。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改内容:加大不合格退耕地块的补植补造力度,各乡镇林业站协助当地村民和造林户做好协调工作,保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能够及时的兑现到退耕户手中,通过全面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护,确保退耕还林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从而使历年因不合格滞留在财政部门的资金尽快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减少林地面积的前提下,允许允许退耕还林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森林抚育或者林分改造,允许变更林中和树种,在政策补助期可以继续兑现政策补助资金、政策补助期参照自治区林业厅《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问题的复函》(桂林函【2015】985号)。
(四)整改措施:在整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林业局实行局站领导负责,技术人员指导,乡镇林业站逐户落实,把退耕还林整改工作与扶贫开发,水土保持等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从而保证各项整改任务。
(五)工作进展:截止2020年10月底,我县已经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造林验收0.68万亩,涉及兑现资金272万元,资金兑现工作正在稳步进行。
(七)附件:1.融安县关于退耕还林工程整改情况的汇
2.融安县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情况调查表
3.2017-2019年各乡镇退耕还林工程验收不合格面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