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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融安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标  题:
融教字〔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教字〔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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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融教字〔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1-07 10:07    |  作者: 管理员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

综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常规管理“过程化、精细化、常态化”,促进全县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为下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2020-2021学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每一所中小学,促进学校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融安县教育局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孟生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献强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委教育工委

委员       

范春香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梁济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

袁世杰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教

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黄锦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

工会主席

成  员:覃智星 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莫美福 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覃金玉  教育督导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侯仁海  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余霜林  教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欧阳俊  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杨世雄  教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韦然成  县教研室主任

李冠英  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蓝立升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秦  东  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

贺庆文  县电教站站长

刘芳全  县招生办主任

钟毓文  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金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侯仁海、覃智星同志兼任。

二、考评方式、内容及赋分情况

(一)考评方式

1.采取过程性考评(55分)、结果性考评(45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将两项考评得分进行累总得出总成绩。

2.过程性考评与督学责任区的经常性综合督导相结合,每学期由各责任区督学根据督导室的要求,自行对所辖的学校进行自查,然后再进行分组交叉考评(教学常规由教研室组织考评),期末考评组、教研室将考评成绩统一交到督导室。局领导随机到学校检查工作时对部分项目考评,主要对上年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形成“常规工作继续抓,重点工作重点推”的工作格局。每次全面督导乡镇中心校时至少对一所村完小的常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中心校总分。

3.过程性考评内容年终将不再考评。

(二)考评内容及赋分

1.过程性考评内容(总分55分,年终将过程性考评得分累总除以考核次数得出年度过程性考评得分,中心校分占80%,村小分占20%。)

(1)党建工作(10分)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9分)

(3)学校常规管理(10分)

(4)信息化及功能室管理(8)

(5)安全工作(10分)

(6)扶贫工作(8分)

2.结果性考评内容(总分45分)

初中:教学质量(35分)、职校送生工作(10分)

小学:教学质量(45分)  

3.加分、扣分由局办公室及纪律检查员统计,经局班子审定后给予学校加、扣分。

4.对全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降一个等次评奖。

三、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中幼儿园、高中、特教学校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3)、(5)、(6)项。

四、考评的程序和要求

(一)考评办法

各学校要按照《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综合督导考评细则》(见附件)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相关档案材料,供责任区督学备查、赋分。

督学到各校进行考评不事先打招呼,如有需要,由督学指定人员跟随,学校要配合督学做好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二)教学质量

小学:

2020-2021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分由考试成绩评价分(23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主题教研评价分(12分)三部分组成。

1.考试成绩评价分(23分)

(1)成绩综合评价分(15分)

成绩综合评价分,以各校在全县统一组织的毕业年级语、数两科检测中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低分率(简称“一分三率”)为依据,分科进行评定,最后以语、数两科“一分三率”的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①县直学校:按4所县直学校在统一检测中的“一分三率”分别排序,其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每项的第一名各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低分率的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2.5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5分,四项得分累加为最后得分。

②乡镇学校:按12所乡镇在统一检测中的“一分三率”分别排序,其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每项的1-4名各计4分、5-8名计3分、9-12名计2分,低分率的1-4名计3分、5-8名名计2分、9-12名计1分,四项得分累加为最后得分。

(2)成绩提高评价分(8分)

以及格率在全县排名与去年全县排名相比较,名次持平的计6分(保持第一名计6.4分);每提高一个位次加0.2分,最高计满8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2分。(语、数分别计算及格率,取平均值。)

2.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体艺活动五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附件)。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计入总分。

3.主题教研评价分(12分)

主题教研评价从活动展示、查看材料、随机访谈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2020年秋期融安县“主题教研”活动检查评比细则》(附件中列有)。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计入总分。

初中:

2020-2021学年度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分由成绩评价分(17分)、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三部分组成。成绩评价以毕业年级中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1.成绩评价分(17分)

以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为考评指标,对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进行排序,第一名赋分17分,名次每降一名减1分。

2.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

以中考方案中下达的任务为考评指标,在完成指标的50%的基础上按完成率进行赋分:

(1)有A+任务学校:完成A+目标记4分,完成≥B目标任务记3.6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4分;

(2) 没A+任务学校:完成≥B目标任务记7.2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8分。

3.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5/9折算计入总分。

(三)职校送生工作

由教育局督查组根据各学校完成职校送生任务情况直接赋分,初中完成职校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10。初中超额完成的按每超过任务10个百分点加0.2计算(封顶加满1分)。

(四)加分、扣分

1.加分:学校在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工作会作典型发言、学术经验交流,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学校获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如果是部门集体荣誉则分数减半,个人荣誉不记分);有课题研究并获奖,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加分最高赋10分。

2.扣分:无故不出席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选派教师参与培训活动,每次扣0.3分;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1分;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比赛,每次扣0.3分;不执行教育局决议(以教育局通报为准)每次扣2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按降低一个等级处理。

五、考评时间

每年春季学期。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结果反馈。

过程性考评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学校更有效的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二)结果运用。

过程性考评得分与结果性考评得分相结合,得出最终学校的年度考核得分。评分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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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标  题:
融教字〔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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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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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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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 年度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1-07 10:07  作者:管理员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各校,局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

综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学校常规管理“过程化、精细化、常态化”,促进全县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为下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2020-2021学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每一所中小学,促进学校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融安县教育局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孟生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献强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委教育工委

委员       

范春香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梁济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

袁世杰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教

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黄锦文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

工会主席

成  员:覃智星 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莫美福 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覃金玉  教育督导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侯仁海  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余霜林  教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欧阳俊  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杨世雄  教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韦然成  县教研室主任

李冠英  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蓝立升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秦  东  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

贺庆文  县电教站站长

刘芳全  县招生办主任

钟毓文  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金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侯仁海、覃智星同志兼任。

二、考评方式、内容及赋分情况

(一)考评方式

1.采取过程性考评(55分)、结果性考评(45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终将两项考评得分进行累总得出总成绩。

2.过程性考评与督学责任区的经常性综合督导相结合,每学期由各责任区督学根据督导室的要求,自行对所辖的学校进行自查,然后再进行分组交叉考评(教学常规由教研室组织考评),期末考评组、教研室将考评成绩统一交到督导室。局领导随机到学校检查工作时对部分项目考评,主要对上年度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促使学校能更有效的推进工作,形成“常规工作继续抓,重点工作重点推”的工作格局。每次全面督导乡镇中心校时至少对一所村完小的常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中心校总分。

3.过程性考评内容年终将不再考评。

(二)考评内容及赋分

1.过程性考评内容(总分55分,年终将过程性考评得分累总除以考核次数得出年度过程性考评得分,中心校分占80%,村小分占20%。)

(1)党建工作(10分)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9分)

(3)学校常规管理(10分)

(4)信息化及功能室管理(8)

(5)安全工作(10分)

(6)扶贫工作(8分)

2.结果性考评内容(总分45分)

初中:教学质量(35分)、职校送生工作(10分)

小学:教学质量(45分)  

3.加分、扣分由局办公室及纪律检查员统计,经局班子审定后给予学校加、扣分。

4.对全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降一个等次评奖。

三、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中幼儿园、高中、特教学校参加过程性考评内容(1)、(2)、(3)、(5)、(6)项。

四、考评的程序和要求

(一)考评办法

各学校要按照《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综合督导考评细则》(见附件)开展自查工作,完善相关档案材料,供责任区督学备查、赋分。

督学到各校进行考评不事先打招呼,如有需要,由督学指定人员跟随,学校要配合督学做好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二)教学质量

小学:

2020-2021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分由考试成绩评价分(23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主题教研评价分(12分)三部分组成。

1.考试成绩评价分(23分)

(1)成绩综合评价分(15分)

成绩综合评价分,以各校在全县统一组织的毕业年级语、数两科检测中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低分率(简称“一分三率”)为依据,分科进行评定,最后以语、数两科“一分三率”的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①县直学校:按4所县直学校在统一检测中的“一分三率”分别排序,其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每项的第一名各计4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低分率的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2.5分、第三名计2分、第四名计1.5分,四项得分累加为最后得分。

②乡镇学校:按12所乡镇在统一检测中的“一分三率”分别排序,其中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每项的1-4名各计4分、5-8名计3分、9-12名计2分,低分率的1-4名计3分、5-8名名计2分、9-12名计1分,四项得分累加为最后得分。

(2)成绩提高评价分(8分)

以及格率在全县排名与去年全县排名相比较,名次持平的计6分(保持第一名计6.4分);每提高一个位次加0.2分,最高计满8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2分。(语、数分别计算及格率,取平均值。)

2.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体艺活动五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融安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附件)。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计入总分。

3.主题教研评价分(12分)

主题教研评价从活动展示、查看材料、随机访谈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2020年秋期融安县“主题教研”活动检查评比细则》(附件中列有)。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计入总分。

初中:

2020-2021学年度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分由成绩评价分(17分)、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三部分组成。成绩评价以毕业年级中考成绩为考评依据。

1.成绩评价分(17分)

以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为考评指标,对各校中考总成绩的评价分进行排序,第一名赋分17分,名次每降一名减1分。

2.中考达标评价分(8分)

以中考方案中下达的任务为考评指标,在完成指标的50%的基础上按完成率进行赋分:

(1)有A+任务学校:完成A+目标记4分,完成≥B目标任务记3.6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4分;

(2) 没A+任务学校:完成≥B目标任务记7.2分,完成≤D目标任务记0.8分。

3.教学常规评价分(10分)

教学常规评价从听评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活动、体艺活动六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见《融安县中小学督学责任区教学常规过程性督导考评细则(试行)》。教研员每学期评价一次,年终评价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分,最后把年终评价分按5/9折算计入总分。

(三)职校送生工作

由教育局督查组根据各学校完成职校送生任务情况直接赋分,初中完成职校任务得分=送生任务完成率×10。初中超额完成的按每超过任务10个百分点加0.2计算(封顶加满1分)。

(四)加分、扣分

1.加分:学校在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工作会作典型发言、学术经验交流,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学校获党委政府授予荣誉,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如果是部门集体荣誉则分数减半,个人荣誉不记分);有课题研究并获奖,县级加1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加分最高赋10分。

2.扣分:无故不出席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扣0.2分;不按要求选派教师参与培训活动,每次扣0.3分;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1分;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比赛,每次扣0.3分;不执行教育局决议(以教育局通报为准)每次扣2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按降低一个等级处理。

五、考评时间

每年春季学期。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结果反馈。

过程性考评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学校更有效的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二)结果运用。

过程性考评得分与结果性考评得分相结合,得出最终学校的年度考核得分。评分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