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6174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2日
- 标 题:
- 融教字〔2021〕3号 关于加强做好2021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教字〔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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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3号 关于加强做好2021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各校(园):
为加强做好2021年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
(一)各学校(园)要结合实际,准确研判风险,聚焦关键环节,及时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持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目标。
(二)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管理、上下学校园门口值守、分析研判、关键时间节点安全防范与应急值守、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心理健康工作、安全预警提醒、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隐患排查整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加强进出校园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实施请假登记制度,防止学生上课时间擅自离开校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要持续推进排查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专项行动,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学生教育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硝酸铵、氯等爆炸性、有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液体管理,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加强舆情处置,安排专人及时处置广西校园安全预防与应急综合管理平台监测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
二、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
(一)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与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相结合,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排查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信息,录入广西综治信息系统,并做好研判、处置工作。要依托平安广西建设协调小组新平台新机制,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清理整顿,做好对校园周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二)要配合公安机关,健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在3月启动全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管理、救援设施配备、水域的巡查。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把幼儿遗忘在车内致死现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联合公安交管等部门经常性开展中小学生违规驾乘机动车、电动车治理,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严查未满16周岁青少年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并通报有关学校,督促学校对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警示教育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提醒。
四、进一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行动
(一)各学校(园)要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每半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预防欺凌专题教育,排查一次校园欺凌行为,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
(二)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要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五、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
县教育局将会同网信、公安、宣传、新闻出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络低俗有害信息,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切实消除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对学生的侵蚀影响。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要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吸取安全事件教训,认真梳理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统筹用好国家和地方教育资源,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各展所长,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切实预防违法犯罪现象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性侵害、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禁毒宣传、防灾减灾、铁路爱路护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良“校园贷”风险警示、消防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面普及广大师生安全防范知识,要围绕“5·12”防灾减灾日、“ll·9” 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段开展专题教育,加强教育针对性。举办教职员工、保卫队伍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学生特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暴恐应急演练。
七、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各学校(园)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加强家长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要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学生自杀、预防性侵害教育和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八、加强工作督查
各学校(园)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安全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县教育局将开展明查暗访,实地查看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校园安全工作治理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