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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标  题:
融教字〔2021〕19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教字〔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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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融教字〔2021〕19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5-10 11:00    |  作者: 管理员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各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祖国、爱劳动、爱学习的三爱教育,激励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02021 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在校生(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1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为:指定性名额和奖励性名额。因当年办学行为不规范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将适当减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

(一)指定性名额:由县教育局定向分配(详见附件 2);

(二)奖励性名额:名额由各学校按照奖励性名额评选办法自主申报(另行通知)。

四、评选原则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教育、纪检等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县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评选工作。各学校要对应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推荐参加市、县级评选的候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标准,兼顾特长。以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标准,坚决杜绝单纯从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中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做法,对于有突出表现或特殊专长的学生,其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须在评选表中作特别说明。

五、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要保障残疾学生评优评先的权利。从跟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市、县级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分配的名额进行评比、推荐工作,达不到推荐条件的请勿上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对辖区内村校、教学点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审批。

(二)各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在规定期限内逐级上报材料,逾期未报不再另行通知,未用名额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各学校务必于 5 18 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附件 34,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县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版报送至教育股邮箱:rajyg8134680@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局教育股联系,联系人:阳晓凤,联系电话:8134680

附件:1.评选条件

      2.指定性名额分配表

      3.评审表

      4.2020-2021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

        体指定性名额名册

      5.县级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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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19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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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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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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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字〔2021〕19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5-10 11:00  作者:管理员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各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祖国、爱劳动、爱学习的三爱教育,激励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02021 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在校生(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1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为:指定性名额和奖励性名额。因当年办学行为不规范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将适当减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

(一)指定性名额:由县教育局定向分配(详见附件 2);

(二)奖励性名额:名额由各学校按照奖励性名额评选办法自主申报(另行通知)。

四、评选原则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教育、纪检等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县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评选工作。各学校要对应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推荐参加市、县级评选的候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坚持标准,兼顾特长。以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标准,坚决杜绝单纯从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中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做法,对于有突出表现或特殊专长的学生,其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须在评选表中作特别说明。

五、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要保障残疾学生评优评先的权利。从跟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市、县级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分配的名额进行评比、推荐工作,达不到推荐条件的请勿上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对辖区内村校、教学点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审批。

(二)各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在规定期限内逐级上报材料,逾期未报不再另行通知,未用名额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各学校务必于 5 18 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附件 34,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县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版报送至教育股邮箱:rajyg8134680@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局教育股联系,联系人:阳晓凤,联系电话:8134680

附件:1.评选条件

      2.指定性名额分配表

      3.评审表

      4.2020-2021学年柳州市和融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

        体指定性名额名册

      5.县级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融安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