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融安县社会福利院和长安镇敬老院执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桂民规〔2019〕9号)和《柳州市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柳民规〔20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实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升级,我局牵头草拟了《融安县社会福利院和长安镇敬老院执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于7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OA反馈到融安县民政局,若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联系人:黄超文,联系电话:6473661。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
通讯地址:融安县长安镇 长安广场东路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6473661
电子邮件:ramz@163.com
附件:融安县社会福利院和长安镇敬老院执行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融安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