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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应急管〔2021〕3号关于印发《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1-04-27 17:45    |  作者: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融  安  县

应急管理局文件

       融应急管〔2021〕3号急发

关于印发《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以切切实实的反腐实效和扎扎实实的作风建设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纪委和全区应急系统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3月下旬在广西调研时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自我革命,持续改进作风,坚决惩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全力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应急局“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祖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何  意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石志远  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韦  丹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覃兆文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和工贸股股长

黄晓容  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和危化股股长

肖彦明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和救灾股股长

罗丽娜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韦镇友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袁  敏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领域

1.放松审批关口,不严格执行法定许可审查条件,给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进行批准。

2.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前没有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督促整改,或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或造成重大影响。

4.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在生产经营单位吃喝、收受礼金,必要的工作餐未交伙食费。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不按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和法定时限办理,对申请人“吃、拿、卡、要”。

(二)防灾救灾领域

1.有灾不报、大灾小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报送灾情,不积极、认真组织调查、统计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不根据受灾群众需要积极向上级申请救灾资金支持,漠视受灾困难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关系。

2.上级和本级救灾资金落实后,不及时研究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组织受灾群众、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履行资金申请、评议公示、审核手续,不及时对受灾群众申请资金情况进行审批,造成救灾资金滞留,影响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

3.因值班脱岗、漏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指挥调度不及时等情况被上级部门通报或造成重大影响。

三、推进措施

这次整治工作从2021年4月底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全面整改、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1.动员部署。2021年4月底前制定县应急管理局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局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开展动员,对整治工作全面部署(局党委负责)

2.专题学习。局党委及党委成员要切实发挥“领头雁”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各项廉洁纪律和作风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安排专题集中学习,分析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局党委“一把手”要在学习后撰写心得体会,并于4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市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负责) 

3.调查研究。局党委及党委成员要围绕整治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带头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广泛听取和认真收集查找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局党委负责)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

1.坚持开门开放查摆问题。各股室、二层单位要直面群众关切,充分利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等信访主渠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深入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对我局组建以来单位信访部门收到的信访件进行再核实,精准发现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将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局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

2.坚持自查自纠不回避。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督促主动交代问题,引导主动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向本单位党组织主动交代问题。2021年6月30日前要完成存在问题的摸排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和措施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3.认真开展线索大排查。对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经联合研判后,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如涉及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4.召开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组织生活会。局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局主要领导要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帮助同志查找不足,坚决反对一团和气(局党委、党支部负责)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

1.制定整改方案。立足群众期盼,着眼强化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中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在事故报告中存在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行为,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和救灾款物审批发放,损害群众利益等予以严肃查处,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对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一追到底(局党委)

3.开展以案促改。针对系统内发生和查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开展组织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或视情况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4.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审批人员、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党史,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进行政治轮训,学习党史党纪党规,教育引导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行学习廉洁榜样活动,营造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风尚(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5.开展追责问责。对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作风漂浮、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坚持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党委责任(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1.开展问卷调查。局有关股室要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不记名方式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活动,掌握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有关意见(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2.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股室要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制度措施,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3.定期总结评估。各有关股室要及时汇报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要对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情况实施评估。分别于6月11日、12月14日前,形成半年、全年总结由局办汇总,通过OA系统报送市局。 (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问题整改。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和作风问题期间,要加强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整改,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彻底不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采用多种载体,创新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助力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四)持续深入整治。要深刻认识反腐工作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的决心、敢于担当的勇气、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附件:派驻机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

统计表



附件

派驻机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

(2021年1-X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收到信访举报数(件)

问题线索数(个)

查处问题数(件)

处理人数(人)

监督检查问题(个)

主动交代

通报曝光

备注

纪检监察机关发现

职能部门移送

立案数

属实、部分属实了结数

党纪政务处分数

第一种形态处理数

移送检察机关人数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督促完成整改

交待问题人数(人)

清退违纪款数(万元)

批次

起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合计
















2

XX
















填报说明:1.本表统计包括派驻纪检监察组数据和应急部门党委(党组)、机关纪委数据。2.“监督检查问题”统计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和巡视巡察反馈有关问题。3.“通报曝光”指本级印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不包括转发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4.第一种形态包括: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5.本表由县级及以上应急部门联系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填写,只统计本级数据,逐月累计。6.每月5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市局机关党委(首次报送为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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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应急管〔2021〕3号关于印发《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4-27 17:45  作者: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融  安  县

应急管理局文件

       融应急管〔2021〕3号急发

关于印发《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

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以切切实实的反腐实效和扎扎实实的作风建设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纪委和全区应急系统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3月下旬在广西调研时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自我革命,持续改进作风,坚决惩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全力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应急局“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祖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何  意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石志远  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韦  丹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覃兆文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和工贸股股长

黄晓容  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和危化股股长

肖彦明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和救灾股股长

罗丽娜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韦镇友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袁  敏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领域

1.放松审批关口,不严格执行法定许可审查条件,给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进行批准。

2.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前没有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督促整改,或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瞒报、迟报、漏报、谎报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或造成重大影响。

4.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在生产经营单位吃喝、收受礼金,必要的工作餐未交伙食费。行政审批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不按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和法定时限办理,对申请人“吃、拿、卡、要”。

(二)防灾救灾领域

1.有灾不报、大灾小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报送灾情,不积极、认真组织调查、统计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不根据受灾群众需要积极向上级申请救灾资金支持,漠视受灾困难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关系。

2.上级和本级救灾资金落实后,不及时研究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组织受灾群众、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履行资金申请、评议公示、审核手续,不及时对受灾群众申请资金情况进行审批,造成救灾资金滞留,影响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

3.因值班脱岗、漏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指挥调度不及时等情况被上级部门通报或造成重大影响。

三、推进措施

这次整治工作从2021年4月底始至12月底基本结束,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全面整改、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1.动员部署。2021年4月底前制定县应急管理局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局办公室负责),结合实际开展动员,对整治工作全面部署(局党委负责)

2.专题学习。局党委及党委成员要切实发挥“领头雁”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各项廉洁纪律和作风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安排专题集中学习,分析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局党委“一把手”要在学习后撰写心得体会,并于4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市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负责) 

3.调查研究。局党委及党委成员要围绕整治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带头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广泛听取和认真收集查找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局党委负责)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

1.坚持开门开放查摆问题。各股室、二层单位要直面群众关切,充分利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等信访主渠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深入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对我局组建以来单位信访部门收到的信访件进行再核实,精准发现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苗头性问题,将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局各股室、二层单位负责)

2.坚持自查自纠不回避。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督促主动交代问题,引导主动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向本单位党组织主动交代问题。2021年6月30日前要完成存在问题的摸排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和措施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3.认真开展线索大排查。对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经联合研判后,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如涉及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4.召开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组织生活会。局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局主要领导要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帮助同志查找不足,坚决反对一团和气(局党委、党支部负责)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

1.制定整改方案。立足群众期盼,着眼强化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中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在事故报告中存在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行为,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和救灾款物审批发放,损害群众利益等予以严肃查处,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对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一追到底(局党委)

3.开展以案促改。针对系统内发生和查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开展组织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或视情况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4.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审批人员、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党史,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进行政治轮训,学习党史党纪党规,教育引导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行学习廉洁榜样活动,营造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风尚(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5.开展追责问责。对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作风漂浮、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坚持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领导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党委责任(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1.开展问卷调查。局有关股室要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不记名方式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活动,掌握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有关意见(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2.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股室要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制度措施,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3.定期总结评估。各有关股室要及时汇报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要对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情况实施评估。分别于6月11日、12月14日前,形成半年、全年总结由局办汇总,通过OA系统报送市局。 (局党委、各股室及二层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问题整改。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和作风问题期间,要加强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整改,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彻底不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采用多种载体,创新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助力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四)持续深入整治。要深刻认识反腐工作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的决心、敢于担当的勇气、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附件:派驻机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

统计表



附件

派驻机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

(2021年1-X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收到信访举报数(件)

问题线索数(个)

查处问题数(件)

处理人数(人)

监督检查问题(个)

主动交代

通报曝光

备注

纪检监察机关发现

职能部门移送

立案数

属实、部分属实了结数

党纪政务处分数

第一种形态处理数

移送检察机关人数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督促完成整改

交待问题人数(人)

清退违纪款数(万元)

批次

起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合计
















2

XX
















填报说明:1.本表统计包括派驻纪检监察组数据和应急部门党委(党组)、机关纪委数据。2.“监督检查问题”统计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和巡视巡察反馈有关问题。3.“通报曝光”指本级印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不包括转发上级通报的典型问题。4.第一种形态包括: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5.本表由县级及以上应急部门联系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填写,只统计本级数据,逐月累计。6.每月5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市局机关党委(首次报送为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