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融安县妇联幼儿园变更登记的批复
来源:
融安县行政审批局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1-12-01 17:30
| 作者:
融安县行政审批局
融安县妇联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梦玲、负责人变更为张梦玲。
二、同意对单位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正。
三、其他事项不变。
四、希望你单位变更后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登记核定的章程进行活动。同时,主动接受融安县教育局会及融安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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