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市场发〔2021〕32号 关于印发2021年“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融安金桔”
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及中心:
现将《2021年“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日
2021年“融安金桔”
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融安金桔”地理标志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融安金桔”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融安金桔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计划在融安金桔上市期间开展“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大“融安金桔”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及其证明商标维权打假专项整治力度,规范线上线下“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切实整治违法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及其证明商标的乱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整治范围
“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及辖区范围内使用或标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名称、专用标志、证明商标的经营主体。
二、整治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三、行动内容
(一)在检查过程中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意识,督促经营主体认真遵守品牌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发现冒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线索及时举报,确保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检查过程中对电商销售平台所使用的融安金桔包装标识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及冒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及其证明商标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严禁以融安县域保护范围外的金桔冒充“融安金桔”销售,严禁未经“融安金桔”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授权或许可,在商品或包装装潢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三)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融安金桔线下交易点的产品质量、产品包装、商标标志标识等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的包装盒;严禁违法印制、出售“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商标标识的包装;严禁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字样,以及违规使用“名牌产品”标识标志等行为。
(四)在检查过程中从严查处侵害“融安金桔”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形象的各类违法行为,要求各经营主体建立“有进有出”的专用标志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对在2年内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行为,以及对延续使用旧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行为进行责令整改。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不法行为。重点整治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转让、出租、借让、授权“融安金桔”地理标志给他人使用、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违法行为。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