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工字〔2021〕13 号 关于开展融安县2020年度工会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总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强化经费使用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工会财务监督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桂工办发〔2020〕11 号),全面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工会财务监督,维护工会财经纪律,强化工会内部控制,规范工会财务行为,纠正基层工会财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融安县总工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基层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基层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1.各乡镇工会联合会(总工会);
2.全县机关、企事业基层工会。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各级工会监督检查的会计资料时间范围为2020年度。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有关财经制度规定,经费开支是否真实、合法,行政补助、上级补助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
2.是否按照《工会法》要求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是否按时接受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审查,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票据;
3.工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有《工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工会会员慰问制度》、《职工文体活动竞赛管理办法》等工会各项管理制度;
4.工会预决算管理方面: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预、决算报表,全年开支是否按规定在预算内支出,年度预算完成率是否达到80%以上,追加或减少预算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预、决算报表是否上报上级工会备案或审批;
5.工会会计基础规范方面:开展每项工会活动是否有活动(预算)方案,采购物品是否有清单,活动用餐是否按规定附用餐人员名单。发放生日蛋糕、节日慰问品、纪念品是否有实名签收等;
6.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工会活动、足额发放会员福利,竭诚服务职工;
7.针对上年度审计、巡察和财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8.在执行文件政策和规定方面:是否有违反全总“八不准”方面问题。
三、检查的要求
1.各乡镇工会联合会(总工会)、各基层工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前,需完成自查工作并上交附件《融安县工会财务检查自查情况表》、《2020年工会决算表》和《2021年工会预算表》。
2.9月30日前将对部分基层工会进行抽查,抽查形式将采取实地检查或报送材料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的单位所需准备材料如下:2020年度工会会计凭证(凭证较多的单位可酌情携带1-2个月)、月报(季报)表、年度预决算报表、明细账。
四、纪律要求
各级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监督检查内容,逐项检查、不留死角,对于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是依法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可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凡是被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总工会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将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有无故不参加工会财务监督检查、对历年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拒不整改、单位工会有严重违规问题等情况的基层工会,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取消年度工会经费补助资格;
2.纳入下年度县总工会重点审计名单;
3.将问题移交审计、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总工会财务部,联系人:吕永芳、赵会香,联系电话:8130312。
附件:《融安县工会财务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
融安县总工会
2021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融安县总工会 2021年7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