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融建发〔2022〕7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8-01 16:20   


各相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1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工作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指挥体系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预警级别划分及分级响应行动
4.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4
应急结束
4.5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5
应急保障
5.1
抢险队伍的保障
5.2
抢险物资和机具保障
5.3
通讯与信息保障

5.4 交通运输保障

5.5 经费保障

5.6 宣传、培训保障
6
善后处置
6.1
具体安排
6.2
指导慰问
6.3
总体要求
7
附则
7.1
制定与解释
7.2
管理与更新
7.3
实施与生效


1

1.1工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城区内涝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我县内涝风险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6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把预防工作作为内涝防治的关键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基本职能,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及企业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统一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内涝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二层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项目、具体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纳入到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坚决避免出现责任盲区,坚决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1.2.3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要建立健全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获取城市雨情、涝情信息,做好排水防涝工作预警和应急调度。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及时准确了解气象趋势分析、强降雨预测和实时雨情等信息;加强与水利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流域洪涝情况、河道汛情、堤防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根据雨情涝情提出城区交通组织调度疏导和应急疏散转移建议;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动,及时通报雨情和涝情,共同落实应急举措。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融安县城中心城区强降雨、台风等内涝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县住建局设立防涝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邓晓东 副局长

  张小玲 副局长

李祥雄 副局长

    成  员:杨承燕 局办公室第一负责人

  覃庆莉 局办公室第二负责人

  黄 杰 建管股第一负责人

杨家绘 建管股第二负责人(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钟 涵 市政股第一负责人

苏施力 保障股第一负责人

张 杰 村镇股负责人

阙祚丹 村镇股负责人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周忠秀 县燃气管理站站长

罗昌波 县房产管理所所长

覃凯庭 县房产管理所副所长

刘华良 县自来水厂厂长

林炳坤 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小龙 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防涝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依序递补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内涝防治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接受传达、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和建设厅各项指示;

(2)指挥、协调、组织县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

(3)督促检查内涝防治抢险预案的完善和防御准备工作

(4)开展防涝抢险应急演练
(5)
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2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与县相关部门、局属室及二层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局值班室值班人员的安排;负责内涝应急抢险信息发布工作及灾后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内涝防治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负责内涝防治应急抢险经费保障工作;负责内涝防治应急抢险工作的纪律监督检查,包括工作效能、指令执行力度等。

建管: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建筑工程的防内涝抢险工作。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安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安排部署各建筑工地建立应急抢险体系做好应急抢险的组织准备和实施工作当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上报灾情险情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内下水道清淤疏通及防涝排涝工作

市政股:负责管辖区内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的全面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确保辖区排水管渠畅通;负责抗涝救灾中应急强排设备的调集和使用工作,确保排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路面检查井盖缺损和牢固度检查,避免井盖被地下水冲开,并增设防坠网系统整治易涝积水点。全面排查城区重要易涝积水点,认真分析内涝原因,制定“一点一策”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开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等;负责监督检查在建市政工程内涝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深基坑开挖、沉井、桥隧等存在较大防汛安全隐患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按局防涝指要求建立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并配备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

保障股: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工程防涝排涝措施的落实情况;立即对所属直管廉租房、公租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对房屋结构安全和周边挡墙保坎和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村镇股:负责指导村镇开展危旧房的加固防涝工作;监督检查村镇危旧房防洪、防涝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涝减灾工作。

站:负责监督检查受监建筑工地内涝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受监建筑工地排水系统、大型机具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的地基基础、悬挑外脚手架和承重支模架等的安全性能,工地内民工居住的简易工棚安全防范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按局防涝指要求建立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并配备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

燃气管理站:负责提供防内涝抢险工作后的供保障负责指导城市供气市政基础设施的防内涝抢险工作;负责联络协调燃气公司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城市燃气阀井,确保燃气井盖安装牢固;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涝减灾和灾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恢复运行工作。

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管辖区内人民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设施的防内涝抢险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提供防内涝抢险工作后的供排水保障指导城市道供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防内涝抢险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城市检查井,确保自来水检查井盖安装牢固;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涝减灾和灾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恢复运行工作。

房产管理所:配合保障股做好对所属直管廉租房、公租房进行全面排查。

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要求成立本公司的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落实防汛责任和资金,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较严重气象灾害时,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安全;完成县住建局布置的防涝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2.2指挥体系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工作指挥体系由县住建局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系统预防内涝灾害和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高效的防内涝抢险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防内涝应急强排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抢险分队队伍的建设及演练工作。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针对城区各易涝点的实际情况,制订每一个点的应急抢险工作方案。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根据职责要求储备必需的防内涝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并及时补充及检修。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局电子政务系统,有条件时配备一定量的对讲机,确保防内涝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在汛期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准备工作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自查、互查、督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日常管理工作。汛期前,检查排水管渠清淤疏通工作,检修排涝泵站、闸门井、河闸等设施设备,并对影响行洪排涝的节点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水流通畅。

3.2预警行动

当气象部门预测即将发生强降雨天气时,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时时关注并掌握降雨量的实测情况和降雨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防汛办或上级部门发布汛情等级时,局防涝指挥部应及时公布气象部门或应急部门提供的预警级别。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县防汛办或上级部门发布汛情等级后,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内涝应急响应预案。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后,各内涝应急抢险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内涝灾害发生后,各内涝应急抢险成员应及时向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职责内的涝情、险情和灾情等情况,并服从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确保把抢险救灾力量用于最重、最急的事项。

各项内涝防御抢险工作必须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在应急情况出现前,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带。有关避险方案需经充分论证,做到避、抢结合,不得蛮干。

4.2 预警级别划分及分级响应行动

4.2.1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预警级别划分成四级:一般汛情(Ⅳ级)、较急汛情(Ⅲ级)、紧急汛情(Ⅱ级)、特急汛情(Ⅰ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汛情、较急汛情、紧急汛情和特急汛情。
一般汛情(Ⅳ级)

中心城区降雨量出现1小时达30毫米以上,3小时达60毫米以上,且预报仍有暴雨;或有24小时面降雨量达50100毫米,并可能持续。

较急汛情(Ⅲ级)

中心城区降雨量1小时达60毫米以上,3小时达120毫米以上,且降雨在持续;或有24小时面降雨量达100150毫米,预报有持续暴雨。

紧急汛情(Ⅱ级)

局地出现降雨量1小时达100毫米以上,3小时达150毫米以上,且暴雨仍在持续;或24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且未来仍有暴雨。

特急汛情(Ⅰ级)

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超200毫米以上,并且未来仍有大暴雨。

4.2.2分级响应行动

根据县防汛办发布的汛情等级〔一般汛情(Ⅳ级)、较急汛情(Ⅲ级)、紧急汛情(Ⅱ级)、特急汛情(Ⅰ级)〕将内涝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轻到重分别对应为Ⅳ级响应(一般汛情)、Ⅲ级响应(较急汛情)、Ⅱ级响应(紧急汛情)、Ⅰ级响应(特急汛情)。

4.2.2.1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安排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做好人员值班和防涝防汛准备工作。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2.2.2 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各线分管领导部署安排分管股室、二层单位按照预案职责要求做好人员值班和防涝防汛相关工作。密切监视涝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涝工作指导,及时将涝情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2.2.3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研究内涝防御的重点对象和排涝抢险对策,部署安排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按照预案职责要求开展防涝抢险工作。密切监视涝情发展变化,做好涝情预测预报、抢险设备和物资的调度工作,并及时将涝情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各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做好内涝应急抢险准备工作,随时听从组长的统一调配。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2.2.4 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商。研究内涝防御的重点对象和排涝抢险对策,部署安排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按照预案职责要求开展防涝抢险工作。密切监视涝情发展变化,做好涝情预测预报、抢险设备和物资的调度工作,并及时将涝情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应急抢险力量,要求各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及时开展内涝抢险工作,科学控制险情,并听从长的统一调配。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3.1 信息报送与处理

涝情、险情、灾情等防内涝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原则。

防内涝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对收到本辖区的内涝灾害信息,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的涝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融安县防汛办、融安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2 指挥与调度

根据预警的级别分类:

、Ⅱ级预警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统一指挥、调度;

级预警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分管副长负责指挥、调度;

级预警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

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抢险救灾。出现重大灾情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

4.3.3 安全防护

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械、备用电源、警示装置等,以备随时使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有安全隐患的现场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涝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抢险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4 应急结束

当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要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内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内涝抢险行动中有突出贡献的股室、二层单位、企业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内涝抢险行动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停职检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免职,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应急保障

5.1 抢险队伍的保障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职责要求共同组建内涝应急抢险分队,确保城区主次道路、低洼积水区域、地下设施等应急排涝任务的完成。

5.2抢险物资和机具保障

各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必须按照职责分工配备麻袋、砂石、挖掘机、发电机、水泵、大型运输车辆等抢险物资和机械机具;防涝抢险情况紧急时,抢险物资和机械机具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统一调用。

5.3通讯与信息保障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都应统一建立防内涝工作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5.4 交通运输保障

局办公室应制定内涝抢险工作车辆调度的具体方案。

5.5 经费保障

防内涝抢险工作所需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5.6 宣传、培训保障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防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和有关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善后处置

6.1 具体安排

台风或暴雨过后,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应按各自职责,尽快做好灾后恢复生活、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2 指导慰问

组建工作组赴建设系统内受灾严重的单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和慰问。

6.3 总体要求

指导全系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尽快恢复运行;抢修市区道路及人行道,尽快恢复城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帮助、指导受涝受灾的地下设施、危旧房屋、农房、在建工地等开展排涝工作,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

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7附则

7.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与解释。

7.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与更新。

7.3 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县住建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涝抢险队人员名单

3.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涝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
×
部门文件

融建发〔2022〕7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8-01 16:20 


各相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1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工作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指挥机构与职责
2.2
指挥体系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预警级别划分及分级响应行动
4.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4
应急结束
4.5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5
应急保障
5.1
抢险队伍的保障
5.2
抢险物资和机具保障
5.3
通讯与信息保障

5.4 交通运输保障

5.5 经费保障

5.6 宣传、培训保障
6
善后处置
6.1
具体安排
6.2
指导慰问
6.3
总体要求
7
附则
7.1
制定与解释
7.2
管理与更新
7.3
实施与生效


1

1.1工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城区内涝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我县内涝风险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6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把预防工作作为内涝防治的关键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基本职能,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及企业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统一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内涝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二层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项目、具体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纳入到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坚决避免出现责任盲区,坚决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1.2.3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要建立健全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获取城市雨情、涝情信息,做好排水防涝工作预警和应急调度。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及时准确了解气象趋势分析、强降雨预测和实时雨情等信息;加强与水利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流域洪涝情况、河道汛情、堤防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根据雨情涝情提出城区交通组织调度疏导和应急疏散转移建议;加强与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动,及时通报雨情和涝情,共同落实应急举措。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融安县城中心城区强降雨、台风等内涝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县住建局设立防涝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邓晓东 副局长

  张小玲 副局长

李祥雄 副局长

    成  员:杨承燕 局办公室第一负责人

  覃庆莉 局办公室第二负责人

  黄 杰 建管股第一负责人

杨家绘 建管股第二负责人(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钟 涵 市政股第一负责人

苏施力 保障股第一负责人

张 杰 村镇股负责人

阙祚丹 村镇股负责人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周忠秀 县燃气管理站站长

罗昌波 县房产管理所所长

覃凯庭 县房产管理所副所长

刘华良 县自来水厂厂长

林炳坤 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小龙 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防涝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依序递补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内涝防治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接受传达、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和建设厅各项指示;

(2)指挥、协调、组织县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

(3)督促检查内涝防治抢险预案的完善和防御准备工作

(4)开展防涝抢险应急演练
(5)
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2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与县相关部门、局属室及二层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局值班室值班人员的安排;负责内涝应急抢险信息发布工作及灾后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内涝防治应急抢险工作的宣传;负责内涝防治应急抢险经费保障工作;负责内涝防治应急抢险工作的纪律监督检查,包括工作效能、指令执行力度等。

建管: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建筑工程的防内涝抢险工作。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安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安排部署各建筑工地建立应急抢险体系做好应急抢险的组织准备和实施工作当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上报灾情险情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内下水道清淤疏通及防涝排涝工作

市政股:负责管辖区内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的全面清淤和清障疏通工作,确保辖区排水管渠畅通;负责抗涝救灾中应急强排设备的调集和使用工作,确保排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路面检查井盖缺损和牢固度检查,避免井盖被地下水冲开,并增设防坠网系统整治易涝积水点。全面排查城区重要易涝积水点,认真分析内涝原因,制定“一点一策”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开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等;负责监督检查在建市政工程内涝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深基坑开挖、沉井、桥隧等存在较大防汛安全隐患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按局防涝指要求建立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并配备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

保障股: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工程防涝排涝措施的落实情况;立即对所属直管廉租房、公租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对房屋结构安全和周边挡墙保坎和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村镇股:负责指导村镇开展危旧房的加固防涝工作;监督检查村镇危旧房防洪、防涝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涝减灾工作。

站:负责监督检查受监建筑工地内涝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受监建筑工地排水系统、大型机具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的地基基础、悬挑外脚手架和承重支模架等的安全性能,工地内民工居住的简易工棚安全防范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疏散工作;按局防涝指要求建立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并配备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

燃气管理站:负责提供防内涝抢险工作后的供保障负责指导城市供气市政基础设施的防内涝抢险工作;负责联络协调燃气公司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城市燃气阀井,确保燃气井盖安装牢固;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涝减灾和灾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恢复运行工作。

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管辖区内人民防空地下室及人防设施的防内涝抢险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提供防内涝抢险工作后的供排水保障指导城市道供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防内涝抢险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城市检查井,确保自来水检查井盖安装牢固;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防涝减灾和灾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恢复运行工作。

房产管理所:配合保障股做好对所属直管廉租房、公租房进行全面排查。

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要求成立本公司的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落实防汛责任和资金,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较严重气象灾害时,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安全;完成县住建局布置的防涝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2.2指挥体系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涝抢险工作指挥体系由县住建局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系统预防内涝灾害和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高效的防内涝抢险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防内涝应急强排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抢险分队队伍的建设及演练工作。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防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预案,针对城区各易涝点的实际情况,制订每一个点的应急抢险工作方案。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根据职责要求储备必需的防内涝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并及时补充及检修。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局电子政务系统,有条件时配备一定量的对讲机,确保防内涝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在汛期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准备工作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自查、互查、督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日常管理工作。汛期前,检查排水管渠清淤疏通工作,检修排涝泵站、闸门井、河闸等设施设备,并对影响行洪排涝的节点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水流通畅。

3.2预警行动

当气象部门预测即将发生强降雨天气时,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时时关注并掌握降雨量的实测情况和降雨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防汛办或上级部门发布汛情等级时,局防涝指挥部应及时公布气象部门或应急部门提供的预警级别。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县防汛办或上级部门发布汛情等级后,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内涝应急响应预案。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后,各内涝应急抢险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内涝灾害发生后,各内涝应急抢险成员应及时向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职责内的涝情、险情和灾情等情况,并服从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确保把抢险救灾力量用于最重、最急的事项。

各项内涝防御抢险工作必须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在应急情况出现前,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带。有关避险方案需经充分论证,做到避、抢结合,不得蛮干。

4.2 预警级别划分及分级响应行动

4.2.1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预警级别划分成四级:一般汛情(Ⅳ级)、较急汛情(Ⅲ级)、紧急汛情(Ⅱ级)、特急汛情(Ⅰ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汛情、较急汛情、紧急汛情和特急汛情。
一般汛情(Ⅳ级)

中心城区降雨量出现1小时达30毫米以上,3小时达60毫米以上,且预报仍有暴雨;或有24小时面降雨量达50100毫米,并可能持续。

较急汛情(Ⅲ级)

中心城区降雨量1小时达60毫米以上,3小时达120毫米以上,且降雨在持续;或有24小时面降雨量达100150毫米,预报有持续暴雨。

紧急汛情(Ⅱ级)

局地出现降雨量1小时达100毫米以上,3小时达150毫米以上,且暴雨仍在持续;或24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且未来仍有暴雨。

特急汛情(Ⅰ级)

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超200毫米以上,并且未来仍有大暴雨。

4.2.2分级响应行动

根据县防汛办发布的汛情等级〔一般汛情(Ⅳ级)、较急汛情(Ⅲ级)、紧急汛情(Ⅱ级)、特急汛情(Ⅰ级)〕将内涝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轻到重分别对应为Ⅳ级响应(一般汛情)、Ⅲ级响应(较急汛情)、Ⅱ级响应(紧急汛情)、Ⅰ级响应(特急汛情)。

4.2.2.1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安排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做好人员值班和防涝防汛准备工作。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2.2.2 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各线分管领导部署安排分管股室、二层单位按照预案职责要求做好人员值班和防涝防汛相关工作。密切监视涝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涝工作指导,及时将涝情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2.2.3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研究内涝防御的重点对象和排涝抢险对策,部署安排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按照预案职责要求开展防涝抢险工作。密切监视涝情发展变化,做好涝情预测预报、抢险设备和物资的调度工作,并及时将涝情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各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做好内涝应急抢险准备工作,随时听从组长的统一调配。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2.2.4 级响应

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商。研究内涝防御的重点对象和排涝抢险对策,部署安排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按照预案职责要求开展防涝抢险工作。密切监视涝情发展变化,做好涝情预测预报、抢险设备和物资的调度工作,并及时将涝情情况上报县防汛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应急抢险力量,要求各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及时开展内涝抢险工作,科学控制险情,并听从长的统一调配。市政股做好县中心城区区域内交通干道及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管渠排涝畅通工作,并及时将路面积水情况上报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

4.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3.1 信息报送与处理

涝情、险情、灾情等防内涝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原则。

防内涝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对收到本辖区的内涝灾害信息,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的涝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融安县防汛办、融安县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2 指挥与调度

根据预警的级别分类:

、Ⅱ级预警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统一指挥、调度;

级预警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分管副长负责指挥、调度;

级预警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

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抢险救灾。出现重大灾情时,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

4.3.3 安全防护

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应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械、备用电源、警示装置等,以备随时使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有安全隐患的现场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涝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抢险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4 应急结束

当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要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内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内涝抢险行动中有突出贡献的股室、二层单位、企业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内涝抢险行动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调离、停职检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免职,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应急保障

5.1 抢险队伍的保障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职责要求共同组建内涝应急抢险分队,确保城区主次道路、低洼积水区域、地下设施等应急排涝任务的完成。

5.2抢险物资和机具保障

各内涝应急抢险分队必须按照职责分工配备麻袋、砂石、挖掘机、发电机、水泵、大型运输车辆等抢险物资和机械机具;防涝抢险情况紧急时,抢险物资和机械机具由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统一调用。

5.3通讯与信息保障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都应统一建立防内涝工作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5.4 交通运输保障

局办公室应制定内涝抢险工作车辆调度的具体方案。

5.5 经费保障

防内涝抢险工作所需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5.6 宣传、培训保障

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防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和有关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善后处置

6.1 具体安排

台风或暴雨过后,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股室、二层单位及企业应按各自职责,尽快做好灾后恢复生活、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2 指导慰问

组建工作组赴建设系统内受灾严重的单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和慰问。

6.3 总体要求

指导全系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尽快恢复运行;抢修市区道路及人行道,尽快恢复城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帮助、指导受涝受灾的地下设施、危旧房屋、农房、在建工地等开展排涝工作,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

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

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7附则

7.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与解释。

7.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与更新。

7.3 实施与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县住建局防涝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融安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涝抢险队人员名单

3.广西辰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防涝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