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2-4401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标 题:
- 融农字〔2022〕30号关于印发《融安县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农字〔2022〕3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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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融农字〔2022〕30号关于印发《融安县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融乡村指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融安县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融安县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工作方案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融乡村指办发〔2022〕2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实际,特制定融安县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工作方案。
一、成立抽查核验工作小组
组 长:黄华强
副组长:韦利娅、韦加斌、韦健谋
工作人员:秦强、翁新辉、刘金辉、陈明、吴知銮、韦明德、龙桂光、谢为林、韦欢、陶进科、韦锋、秦一锋、贾美珠、张卫华、罗思霖、胡玉兰、刘长坚、吴秀光、龙柳珍、李洪亮、韦良斌、吕必能、阙鑫发、陆柳梅、陈远耀、叶海丝、林成海、钟志强、戴家坚、钟家才、夏良球、钟家林、王家荣、陈晓菲、李素佳、贲艳婕、黄彩端。
二、抽查核验时间
融安县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三、抽查核验范围
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行抽查核验的产业范围包括:金桔、优质稻、罗汉果、灵芝、柑橘、中药材、甜糯玉米、青贮玉米(粮改饲)、马铃薯、花生大豆、杂粮杂豆、富硒水稻、富硒水果、富硒蔬菜、富硒茶叶、桑蚕、食用菌、茄果类、瓜类、豆类、叶菜类、根茎薯芋类、葱蒜、西甜瓜、芒果、蕉类、葡萄、火龙果、百香果、荔枝、龙眼、柿、猕猴桃、银杏、山楂、李、梨、其他水果、茶叶、茉莉花、金银花、金花茶、鸡、地方特色品种(鸡)、鸭、鹅、猪、地方特色品种(猪)、牛、羊、蜜蜂、池塘养鱼、网箱养鱼、龟鳖、螺、虾蚝、兔、鸽、泥鳅、马、骡、蛙、鹌鹑、鸵鸟、蟹、烤烟、棉花、剑麻。
四、抽查核验方法
(一)抽查核验程序。抽查核验工作开始后,各乡镇按每月不超过两批次,将以上产业按《关于调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验收后的“《 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结果确认表》(附件9)”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安排工作组实施抽查核验工作,抽查后,将填写抽验意见并反馈至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抽查数量。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提供的 “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7)”,十户以上批次的将按不少于该批次本产业奖补户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验(以乡镇为单位)。
(三)抽查核验的内容。有三项,一是产业项目核验,二是产业规模核验,三是产业成活情况核验。
(四)仪器与工具。为了尽量减少面积测量的误差,抽查核验工作统一采用由北京华辰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彩图牌便携式卫星定位计算器(手持GNSS),型号K40。
(五)抽查核验标准
1.金桔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验收时每亩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0.1亩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计算每亩成活株数,其中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从劣变优种植嫁接成活株率达到90%以上。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产的蔓藤和高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3)脆蜜金桔苗木要有经认定的经营主体购买的票据。
2.优质稻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
(2)验收时成活丛数达7000丛以上;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1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丛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丛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丛数;
(3)有优质稻品种证明(有种子销售企业或门市盖章签字、品名数量清晰的销售单据)。
3.罗汉果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验收时每亩成活株数不少于60株。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0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4.灵芝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每亩600棒以上,验收时出菇棒率达80%以上(即每亩出菇棒数在480帮(含)以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10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5.柑橘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验收时每亩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0.1亩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计算每亩成活株数。
(3)奖补品种有柑类、橘类、柚类、橙类、枳类,除金桔类等柑橘品种;如:蜜柑、沃柑、皇帝柑、蜜橘、砂糖桔、西柚、蜜柚、沙田柚、甜橙、脐橙、金桔、柠檬、陈皮柑、金香柑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6.中药材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2)奖补品种有葛根、牛大力、橘红、田七、砂仁、鸭胆子、铁皮石斛、天冬、郁金、茯苓、天麻、人参、西洋参、山药(干片)、绞股蓝、板蓝根、金线莲、半夏、三七、薏苡仁、吴茱萸、栀子、虫草、千层塔、桔梗、麦冬、广金钱草、益母草、夏枯草、地蚕、泽泻、洛神花、辣木、莲子、七叶一枝花、百合、黄精、白芨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7.甜糯玉米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验收时每亩成活株数不少于2800株(含)。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0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8.青贮玉米(粮改饲)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验收时每亩成活株数不少于2800株(含)。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0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9.马铃薯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验收时要求成活株数不少于2500株(含)。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10.花生大豆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验收时要求成活株数不少于6000株(含)。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11.杂粮杂豆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管理正常杂草少、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奖补品种有红薯、高粱、荞麦(甜荞、苦荞)、燕麦(莜麦)、大麦、糜子、黍子、薏仁、芝麻、芸豆、绿豆、小豆(红小豆、赤豆)、蚕豆、猫豆、小扁豆(兵豆)、黑豆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12.富硒水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水稻硒含量须符合《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广西地方标准 DB45/T1061—2014)要求。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3.富硒水果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水果硒含量须符合《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广西地方标准 DB45/T1061—2014)要求。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4.富硒蔬菜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蔬菜硒含量须符合《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广西地方标准 DB45/T1061—2014)要求。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5.富硒茶叶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茶叶硒含量须符合《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广西地方标准 DB45/T1061—2014)要求。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16.桑树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桑园全面翻耕。实生苗不予奖补,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验收时每亩成活1300株(含)以上,成活数抽查方法:5亩(含)以下的随机抽查3个点,5亩以上随机取5个点,每点不低于30平方米,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17.食用菌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数量合计500棒以上,验收时出菇棒率达90%以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2)出菇棒率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1000-5000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000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20棒以上,清点、记录菇棒数,计算出菇率。
(3)奖补品种有黑木耳、香菇、灵芝、毛木耳、竹荪、银耳、平菇、秀珍菇、双孢蘑菇、草菇、茶树菇、金福菇、茯苓、姬松茸、猴头菇、鸡腿菇、猪肚菇、杏鲍菇等
18.茄果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番茄、辣椒、茄子、秋葵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19.瓜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冬(节)瓜、黄瓜、苦瓜、南瓜、西葫芦、丝瓜、瓠瓜、蛇瓜、越瓜、菜瓜、白瓜、佛手瓜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20.豆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豇豆(豆角)、菜豆(玉豆)、四季豆、豌豆、刀豆、菜用大豆(菜用黄豆、毛豆)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21.叶菜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大白菜、菜心、黑叶白菜、小白菜、上海青,包心肉芥菜、大叶芥菜、南丰芥菜,芥蓝、包心芥蓝(甘兰)、紫色甘兰、球茎甘兰,花椰菜、青花菜(西兰花),韭菜、韭黄,菠菜、芹菜、莴苣、油麦菜、空心菜(蕹菜)、香菜(芫荽)、茼蒿、豆瓣菜(西洋菜)、苋菜,油菜、金针菜(黄花菜)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22.根茎薯芋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萝卜、胡萝卜、大头菜、榨菜、茎用芥菜,凉薯(沙葛、豆薯)、淮山、粉葛、莲藕、慈姑、芋头、马蹄、生姜、莴笋、茭白、洋葱、沙姜、魔芋、旱藕等。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23.葱蒜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验收时每亩成活1500株以上,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0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奖补品种有大葱、小葱、分葱、香葱、胡葱、大蒜、大头蒜、薤(荞头)、韭菜(韭黄、韭青)等。
24.西甜瓜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1亩以上(含);
(2)验收时每亩成活450株以上,成活数抽查方法: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30平方米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平均每平方米成活株数乘以667等于每亩成活株数。
(3)奖补品种有西瓜、甜瓜、香瓜、哈密瓜等。
25.芒果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6.蕉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香蕉、芭蕉、大蕉、粉蕉(西贡蕉、红顶蕉、小米蕉)等。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7.葡萄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8.火龙果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
(2)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0株,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0.1亩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计算每亩成活株数。
(3)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29.百香果种植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
(2)亩植80-100株,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种植2个月后开始验收,验收时成活80株以上(含)。每户抽查3个点以上(5亩以内(含)抽查3个点,之后面积每增加2亩增加一个抽查点,最多不超过5个点),每个点抽查0.1亩以上,清点、记录成活株数,计算每亩成活株数。
(3)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0.荔枝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1.龙眼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2.柿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3.猕猴桃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5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4.银杏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5.山楂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6.李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7.梨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每亩平均成活株数不少于40株(含),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38.其他水果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奖补品种有特色产业目录中未列有的其它水果,如枣(青枣、夏枣、蜜枣等),桃(水蜜桃、油桃、蟠桃、鹰嘴桃等)、刺梨、番石榴、石榴,杨桃、草莓、蓝莓、桑葚,菠萝、莲雾、山竹、菠萝蜜、榴莲、牛油果,番木瓜、樱桃、圣女果、人参果、枇杷、黄皮果、山黄皮、梅、杨梅、无花果等。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验收时附种植照片。
39.茶叶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验收时每亩成活每亩1200株以上,株高20厘米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40.茉莉花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株高20厘米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41.金银花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株高20厘米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42.金花茶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株高20厘米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43.鸡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20羽(含)以上,平均个体重1公斤以上或购买脱温鸡苗饲养1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44.地方特色品种鸡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20羽(含)以上,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或者有产品商标。平均个体重1.5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3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45.鸭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30羽以上(含),平均个体重1.5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2个月以上的,验收时成活。
46.鹅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20羽以上(含),平均个体重2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2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47.猪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头以上(含),平均个体重50公斤以上或饲养2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48.地方特色品种猪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头以上(含),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或者有产品商标。平均个体重50公斤以上或饲养2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49.牛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头以上(含),平均个体200公斤以上或饲养6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50.羊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头以上(含),平均个体重10公斤以上或饲养3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51.蜜蜂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5箱以上(含),常用蜂箱,每箱有蜂不少于3挂,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成活率达90%。
52.网箱养鱼养殖验收标准
(1)网箱必须是钢架结构,有相适应的固定装置,具有抵御洪灾能力。
(2)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2平方米以上(含),管理正常,按12平方米不低于250尾标准投放鱼苗,鱼苗规格10公分以上。
(3)验收时需提供购鱼苗凭证,投放鱼苗相片。
(4)在泗维河水库新增网箱养殖不予验收。
53.池塘养鱼养殖验收标准
(1)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淡水养殖亩投放苗500尾,鱼苗规格10公分以上(含),正常蓄水深1米以上,池塘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按养殖水体面积奖补)。
(2)验收时需提供购鱼苗凭证,投放鱼苗相片。
(3)新建鱼塘没有相关部门批准不予验收。
54.龟鳖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每亩投放龟鳖苗200只,建好防逃设施,保持常规养殖,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需提供购鱼苗凭证,投放鱼苗相片。
55.螺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每亩投放种螺50公斤。稻螺养殖螺沟面积占10%。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需提供购螺凭证,投放种螺相片。
56.虾蚝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每亩投放虾蚝900只,正常蓄水深0.4米以上,池塘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按养殖水体面积奖补)。验收时需提供购虾蚝凭证,投放虾蚝苗相片。
57.兔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20只以上(含),平均个体重1公斤以上或饲养1日龄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58.鸽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20只以上(含),平均个体重0.5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1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59.泥鳅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每亩投放泥鳅苗3厘米以上8000尾,正常蓄水深0.4米以上,池塘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按养殖水体面积奖补)。规养殖,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需提供购泥鳅苗凭证,投放泥鳅苗相片。
60.马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匹以上(含),平均个体重200公斤以上或饲养6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61.骡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匹以上(含),平均个体重200公斤以上或饲养6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62.蛙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每亩投放幼蛙60000只,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需提供购蛙苗凭证,投放蛙苗相片,验收时成活率达90%。
63.鹌鹑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00只以上(含),保持常规养殖有效数85%以上或养殖2个月以上,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验收时成活率达90%。
64.鸵鸟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1羽以上(含),平均个体重30公斤或饲养日龄3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
65.蟹养殖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淡水养殖0.2亩以上(含),平均达到0.1公斤并且养殖一个月以上或养殖3月以上,保持常规养殖有效投放量85%,正常蓄水深0.4米以上,少杂草,正常养殖管理(按养殖水体面积奖补),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
66.烤烟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5亩以上(含),验收时每亩成活1000株以上,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种植不予验收。
67.棉花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68.剑麻种植验收标准
要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面积合计0.2亩以上(含),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
五、抽查结果的应用
抽查组只对抽查样本负责,抽查结果用于衡量乡镇验收的准确率,作为产业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以及县政府审批时的一个参考。包含两项指标,一是误差率(乡镇上报面积(或数量)与抽查结果的差距百分比;二是合格率(某产业本乡镇本批次上报户数中抽查核验合格的比率)。
种植面积允许误差率为:平地园(水田)允许误差率不大于10%,山地园(旱地)允许误差率不大于15%。鸡养殖业允许误差率为不大于15%,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为不合格,要求乡镇某产业每批次合格率达80%(含)以上时,该批验收通过,以乡镇上报数据为准,合格率低于80%时由乡镇重新整改,报下一批抽查核验。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及时有计划的上报“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附件7)”,每乡镇每月上报批次不能超过两批次。
2.农业农村局及时组建验收工作组,与各乡镇对接,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并及时将抽查复核情况反馈给相应乡镇及乡村振兴局。
3.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安排人员和车辆配合抽查核验工作组开展抽查核验;二是及时通知被抽查户迎接验收。
七、抽查核验用车
抽查核验的用车由县农业农村局或县产业发展组安排。
八、抽查核验工作人员分工
工作人员原则上按以下分组,分组不分工,互相调配协作,分开工作时每个工作小组要求在2人以上。如有人员变动,由新增递补。
农业种植业第一组:
组 长:秦 强
副组长:龙桂光
成 员:张卫华、秦一锋、吕必能、罗思霖、谢为林、李洪亮、阙鑫发、胡玉兰、陆柳梅、林成海
农业种植业第二组:
组 长:翁新辉
副组长:韦明德
成 员:韦欢、陶进科、贾美珠、刘长坚、龙柳珍、韦良斌、韦锋、吴秀光、陈远耀、叶海丝
水产畜牧业组:
组 长:刘金辉
副组长:吴知銮
成 员:钟志强、夏良球、戴家坚、钟家才、钟家林、陈明、王家荣
材料审核组:陈晓菲、李素佳、贲艳婕、黄彩端、吴秀光、吴知銮、陈明
负责各乡镇上报来的表格的收集、统计,并移交给相应的工作组实施抽查核验,同时,将各工作组的抽查核验表整理归档。
附件:1. 乡(镇) 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
2. 乡(镇) 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表(采收)
3.现场抽样调查记录表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乡(镇) 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表
抽查产业: 总户数 户 抽查时间:
序号 | 村屯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乡镇上报核定规模(亩、棒、羽) | 抽查结果数(亩、棒、羽) | 要求成活数(株/亩、棒/亩)(种植业填) | 抽查时成活数(株/亩、棒/亩)(种植业填) | 是否符合常规种植要求 | 是否合格(不合格时填写原因) | 被抽查农户签名及盖手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抽查核验结果:共抽查 户,其中:合格 户,合格率 % 。
抽查核验人:
附件2
乡(镇) 年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抽查核验表(采收)
抽查产业: 总户数 户 抽查时间:
序号 | 村屯 | 户主 姓名 | 身份证号 | 乡镇上报数(亩、棒、羽) | 公示数(亩、棒、羽) | 调查结果 | 被抽查农户签名及盖手印 | ||
调查方式 | 数量(亩、棒、羽) | 备注 | |||||||
1 | (现场调查□入户走访□) | ||||||||
2 | (现场调查□入户走访□) | ||||||||
3 | (现场调查□入户走访□) | ||||||||
4 | (现场调查□入户走访□) | ||||||||
5 | (现场调查□入户走访□) |
调查结果:共抽查 户,其中:对 户采收的,以现场调查、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验,采收的 户以现场调查为核验方式,采收的 户以入户走访形式抽验,调查数量与乡镇上报数完全一致:是□ 否□。
抽查核验人:
附件3
现场抽样调查记录表
姓名 乡镇 村 屯 产业 核定规模
抽样点 | 长(米) | 宽(米) | 面积(平方米) | 数量(株、棒) | 成活株数密度(株/亩、棒/亩)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平均 |
记录人:
核验人:
抽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