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应急委〔2023〕1号融安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县应急委的通知
融安县应急管理委员会文件
融应急委〔2023〕1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融及各企事业单位:
为健全我县应急管理体系,有力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经
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将融安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
员会调整为融安县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纳入
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应急委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党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分析研判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全局性风险,组织指挥县应急委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县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县应急委组成人员
主 任:陈文敏 县委书记
于福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张金呈 县委副书记
孙建凯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叶海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曾宪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温纯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任)
陈光提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任)
阳 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覃炳锋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陈远昭 副县长
陶 媚 副县长
廖鹏翔 副县长
覃 谊 县政府办主任
黄 科 县应急局局长
聂重阳 武警融安中队中队长
成员为:县委、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县网信办、县编办、县信访局、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科工贸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审计局、县侨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人防办、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交管大队、县总工会、柳州海事局融水办事处、柳州融安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邮政管理局、县红十字会、融安水文中心、县武警中队、中国电信融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融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融安分公司等县直部门及驻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的分管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县应急委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及发布、考核评估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三、县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统一领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融安县应急委下设17 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洪涝(山洪)、干旱和台风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总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地震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四)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山体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五)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六)县水上救援应急指挥部(县水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河水域的船舶、设施等遇险和水上事故的搜寻救助,以及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
在柳州融水海事处。
(七)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
(八)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
(九)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十)县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政法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十二)县反恐怖反劫机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在全县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劫机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政法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
(十三)县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
(十四)县涉外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涉外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侨联。
(十五)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
(十六)县保障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能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
(十七)县核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核事故应急委员会)。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核事故场外应急响应行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经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以该专项应急指挥部名义行文,并报县应急委备案。今后,增加或撤销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委批准。
四、县应急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会议机制。县应急委全体会议由县应急委主任主持,每年至少召开1 次。县应急委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应急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县应急委的总体部署,分类管理所负责领域的突发事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建立健全处置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首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响应级别,一般及以下突发事件应由事发地负责组织应对,县应急委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由县应急委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应对。当突发事件扩大或复杂化,超出县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或处置职责范围时,应由县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当出现新类型或混合型突发事件,无法确定应由哪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时,由县应急委指定某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牵头处置,或成立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处置,或直接指挥处置。
(四)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与县应急委办公室建立应急信息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及时接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同时抄送县应急委。
融安县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网络传输——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