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4-26649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标 题:
- 融农字〔2024〕7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农字〔2024〕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融农字〔2024〕7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融安县林业局 融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
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和初加工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支持方向
打造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连片种养殖基地,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扶持一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一是以打造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为抓手,支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竹笋、豆角基地节水灌溉、木耳种植大棚等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能力,通过基地建设带动推广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等原材料种养殖。二是重点扶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和腐竹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加工水平。三是加强种苗基地建设,提高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
二、财政支持政策
(一)资金来源。由县级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400万元用于螺蛳粉产业补助。按项目申报时间、验收时间顺序奖补,衔接资金共400万元用完为止。(已经得到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相同建设内容和规模的项目不再予以扶持)
(二)奖补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三)奖补细则。通过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不得变卖。
1.种养殖基地补助。(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造林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3)木耳。对种植木耳5万棒以上的,按1.0元/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4)大豆。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5)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6)螺蛳。支持保水性优良、养殖条件较好的稻(藕)田套养和池塘、水库养殖螺蛳。利用稻(藕)田套养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400元/亩进行奖补;利用池塘、水库养殖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池塘、水库养殖每亩投放螺种(苗)100公斤以上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稻(藕)田套养和池塘、水库养殖要求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投放螺种(苗)时螺蛳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3.初加工补助。支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良种繁育补助。支持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主体建设麻竹及新品种竹种繁育基地、螺蛳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要求螺蛳良种生产基地规模30亩以上,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奖补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联农带农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有效发挥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1.就业带动模式:通过实施本项目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就业,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聘请和吸纳当地脱贫人口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及一般农户就近就业。
2.资产收益模式: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3.技术带动模式:项目建成后,通过现场培训,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乡镇应组织开展生产技术现场指导培训,以提高群众生产技能。
4.产业带动模式:通过项目的实施,宣传鼓励带动农户积极参与螺蛳粉产业的发展。
5.农产品产销带动: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销售自有农产品,同时承诺收购周边脱贫户和群众的农产品,拓开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六)项目申报不予受理和项目不予验收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在上一年度或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或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或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验收。
2.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验收,并且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业主申请的项目。
(七)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将生产出的原材料供给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促进原材料进入柳州螺蛳粉本地产业链,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本地原材料的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
(一)项目申报。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均应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建设项目在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和答复。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9月。
(二)组织验收。对2024年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由乡镇及主管科局联合组织验收。项目验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1月底。
(三)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督促奖补对象整改。
(四)资金拨付。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审核合格后,将请款报告送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由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制定资金拨付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将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在本年度拨付完毕。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拨付完成后,需搜集项目实施汇总材料(含电子档)及发放凭证扫描件存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成立融安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项目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项目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和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县财政局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县财政局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要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项目单位按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技术标准,及时验收总结。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果,保证项目实施。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种植基地无公害和高产栽培等技术研究,建设示范推广基地,推进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升技术应用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监管互认,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加强市场、价格、安全等方面的监管,严格执行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行业标准,依法打击劣质低价竞争行为,倡导优质优价,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有利于企业、行业、产业的良性发展格局。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做好种植的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农村主要路口、村委、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确保种植不误时,不错季,同时组织验收好成活率并报县相关部门。
五、本方案由县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发展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柳州螺蛳粉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种
植类)
2.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项目验收报告书
4.2024年融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生
产加工类)
5.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拨
付申请表
6.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建设项目审批表
附件1
2024年柳州螺蛳粉原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种植类)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监管单位(盖章):
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
申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 |
项目名称 | |
定额补助 |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
立项依据 | |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 |
项目建设进度 | |
项目实施地点 | |
申请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 |
项目预期效果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时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业主 | 项目实施地点 | 财政补助(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等) | 优先扶持条件(三证情况) | 备注 |
合计 |
附件3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一、项目完成情况核验
(一)项目基本信息核验 | ||
项目名称是否正确 | 是√ 否 | |
项目计划文件及资金文件是否齐全 | 是√ 否 | |
项目实施的变更、调整请示、批复是否齐全 | 是√ 否 | |
初验材料是否齐全 | 是√ 否 | |
(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核验 | ||
计划内容 | 核验实际完成数 | 计划与实际完成差异数 |
(三)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
计划扶持资金(万元) |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计划与实际支出差异数 |
合 计 | ||
(四)项目管理情况 | ||
1.项目组织落实情况(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或签订项目责任书) | 是√ 否 | |
2.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 是√ 否 | |
3.有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 有 无√ | |
4.设备采购及工程类建设项目相关合同是否齐全 | 是√ 否 | |
5.物资发放公示、签领单据是否齐全 | 是√ 否 | |
6.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 是√ 否 |
二、项目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 | |||||
验收结论 及建议 |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组专家情况 | |||||
专家组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业务专长 | |
组 长 | |||||
副组长 | |||||
成 员 | |||||
成 员 | |||||
成 员 |
附件4
2024年融安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书(生产加工类)
项目名称:(写明具体的项目,如:购置XX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指标 | 单位 | 2024年 | ||
总资产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主营业务销售收入 | 万元 | |||
上交税金 | 万元 | |||
净利润 | 万元 | |||
订单农户数 | 户 | |||
收购农户产品总额 | 万元 | |||
企业主营产品 | ||||
企业注册商标 | ||||
实施单位联系人 | 职务/职称 | |||
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二、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类别 | |||
项目名称 | |||
定额补助 | 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持 万元,企业自筹 万元。 | ||
立项依据 | |||
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 (请量化填写,如厂房面积a平方米×b元/平方米=N万元,生产设备c元/ 台×d台=M万元等,内容请合理填写,本指标涉及项目审批、验收,不允许夸大,已申请其他项目扶持的建设内容请勿纳入项目范围) | ||
项目建设 进度 | |||
项目实施 地点 | |||
申请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 |||
项目预期 效果 | 此处填写总种植基地规模(亩),其中项目新增;总收购/加工农产品总量(吨),其中项目新增;总订单收购农产品总量(吨),其中项目新增;总订单收购农产品金额(万元),其中项目新增;总带动订单农户数(户),其中项目新增;带动订单户年户均纯收入(元),其中项目新增;项目培训农户数(人次);项目吸收农民工(人);项目引进、研发的新品种、新技术;项目向农户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内容 | ||
实施的有利条件及保障措施 | |||
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 一、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二、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受到过相应处罚; 三、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并自愿退还已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
原材料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
申报乡镇: 填报日期:
项目内容 | |
乡镇人民 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盖章) |
县级项目 主管意见 | 材料符合要求,同意申请。
负责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盖章) |
县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6
融安县2024年螺蛳粉原材料建设项目审批表
申报乡镇: 填报日期:
项目内容 | |
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
2024年 月 日(盖章)
|
县级项目主管 意见 | 项目符合要求,同意申请。
2024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