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林字〔2018〕42号 关于转印发《融安县林业系统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融林字〔2018〕42号
关于转印发《融安县林业系统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县西山林场、局属各单位:
根据融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融安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融安委〔2018〕5号)及柳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林业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林安字〔2018〕6号),我局组织制定了《融安县林业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5月31日
融安县林业系统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区、市、县安委会及自治区林业厅、柳州市林业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林业各岗位的从业人员在咨询日当天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回答群众关心的林业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涉粉尘爆炸和危险化学品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针对木材加工、营林造林、林木采伐作业场所、林区道路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县林业局将在“安全生产月”中,对各单位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我县林区事故特点,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引导全县林业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选择对劳动密集、涉爆粉尘等存在高风险的企业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推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普及用煤用气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一氧化碳事故中毒能力,避免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七)开展“系好安全带”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提醒广大亲朋好友及群众开车、乘车系上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力争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使用率,提升全民抵御交通事故风险能力,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
(八)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按照《融安县林业局落实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好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活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活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巡查活动的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巡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为切实加强领导,扎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 骙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振兴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先纲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莫承锋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邓文才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吕伟良 县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蒋国华 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韦建勋 县林业局监察室主任
石 英 县林业局财务股股长
韦其均 县林业局法制办主任
黄 华 县林政办主任
覃悦明 县营林管理站站长
赖运舟 县防火办主任
罗建明 县森防站站长
廖良平 县能源办主任
郑 威 县木材检查总站站长
苗 璘 县林业局追收办主任
兰 星 县林业局行政股股长
杨明鑫 县林业局调处办主任
黄豪高 板榄林业站站长
何雨露 雅瑶林业站站长
黄建军 浮石林业站站长
肖业刚 泗顶林业站站长
黄流田 沙子林业站站长
罗 涛 桥板林业站副站长
陈 刚 大良林业站站长
吕方耀 潭头林业站站长
钟胜保 东起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由吕伟良同志负责日常事务,林政办黄斌同志协助其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积极参加当地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加大对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活动要贴近林业工作实际,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
根据区、市、县安委会及自治区林业厅、柳州市林业局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于每周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在本周开展的活动情况信息(电子版)及时上报林业局。于6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及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送至林业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raxlyj@163.com,联系人:吕伟良,电话:0772-81163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