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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融安县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本站  |   发布日期: 2014-12-02 16:45    |  作者: 本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89号)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柳州市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33号)精神,加强对我县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新的住户调查监测体系正常运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融安县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 覃启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德学 县统计局局长
     苏树周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宗格 县财政局局长
陈祯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韦人洲 县农业局局长
黄雪芬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覃光义 县民政局局长
            县统计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德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统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请各成员单位将联络员名单报县统计局(电话:8135336)。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络员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工作职责
1.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全县住户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影响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增收的政策措施和有关情况;通报全县住户调查工作情况和居民收支统计调查结果,研判全县住户收支变动趋势;其他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
2.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户收支情况的调查工作,协调解决住户调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掌握全县有关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和增收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研判全县住户收支的变动情况,通报全县住户收支统计调查结果,开展相关分析研究;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县人民政府审定事项等。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可不定期召开,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协调或审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重大事项,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和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事项,各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
 
                          2013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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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融安县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12-02 16:45  作者:本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89号)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柳州市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33号)精神,加强对我县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新的住户调查监测体系正常运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融安县住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 覃启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德学 县统计局局长
     苏树周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宗格 县财政局局长
陈祯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韦人洲 县农业局局长
黄雪芬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覃光义 县民政局局长
            县统计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德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统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请各成员单位将联络员名单报县统计局(电话:8135336)。
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络员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工作职责
1.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全县住户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影响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增收的政策措施和有关情况;通报全县住户调查工作情况和居民收支统计调查结果,研判全县住户收支变动趋势;其他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
2.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户收支情况的调查工作,协调解决住户调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掌握全县有关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和增收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研判全县住户收支的变动情况,通报全县住户收支统计调查结果,开展相关分析研究;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县人民政府审定事项等。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可不定期召开,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协调或审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报送县人民政府。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重大事项,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和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事项,各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
 
                          2013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