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7〕6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号)精神,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我县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物资运输畅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今年的春运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的春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进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献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晓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小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启周 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
陈献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门 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韦 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谢宗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冯立雄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杰 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纪检组长
罗海长 县旅游局副局长
唐海东 柳州海事局融安办事处主任
罗元宝 融安火车站站长
欧幸忠 融安汽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小玲同志兼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的春运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问题。各乡(镇)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一)做好公路、水路和铁路运输工作。各客运部门要科学安排运力,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运输预案,提高应变能力,重点抓好学生和务工人员的运输工作;适当增加县内公路客运班线和发车密度;加强横水渡、航道的监控管理;重点组织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统筹安排好我县重要物质的运输,确保重点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和人民生活消费稳定。
(二)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安全检测和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工作,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重点对2016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凡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业主进行整顿。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要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车站、码头要做好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要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报废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
(四)做好乡(镇)公路、低等级公路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管理。乡(镇)公路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乡(镇)要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危险路段及各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乡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农机等部门要密切与各乡(镇)联系,协调联动,特别加强对圩日、节假日、民俗活动期间农村道路的监控。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和学生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铁路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尚未监护,但车辆、行人通过较多的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临时监护。
(五)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县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针对可能会出现的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要及时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六)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密度高,容易造成疾病传播。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疾病流行的防控工作。要努力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日常清洁卫生、消毒和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提前储备防控所需的物品、药品,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以防止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七)强化服务,方便旅客出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延长预售时间,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旅客运输正点率。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铁路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动态以及涉及道路安全管理的消息。
(八)做好值班、统计情况上报工作。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县春运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150609,传真:8151939。
2017年1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