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7)53 号关于印发《融安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的通知
长安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7日
融安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范围
融安县城饮用水水源在用的三个取水点均位于融江上,根据《融安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年)》,我县拟在县自来水厂(河西水厂)融江取水口上游约4公里处建设一处取水口。
融安县城三个在用取水口与规划取水口具体位置为:河西水厂取水口位于县城长安大桥上游约1.7公里处、河东水厂取水口位于县城长安大桥下游约0.6公里处、铁路水厂取水口位于县城长安大桥下游约1.0公里处、规划取水口位于河西水厂取水口上游约4.0公里处。由于融安县城所有取水口同处于一条河流且距离较近,因此,将融安县城四个取水口合并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融安县县城融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1.以融安县县城铁路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为起点,一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100米处,上界为该取水口上游2.4公里处(大洲洲尾汇流处);2.以融安县县城河西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为起点,一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100米处,上界为该取水口上游2公里处(坡田屯附近);3.以融安县县城融江规划取水口为起点,一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100米处,上界为该取水口上游2公里处(尹家屯附近)。水域宽度为以河道中泓线为界,取水口侧5年一遇洪所能淹没的区域,平均宽度约为200米。支流上溯长度与干流相同,但最长不超过其相应流域。面积:1.40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1.以融安县县城铁路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为起点,一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100米处,上界为该取水口上游2.4公里处(大洲洲尾汇流处);2.以融安县县城河西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为起点,一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100米处,上界为该取水口上游2公里处(坡田屯附近);3.以融安县县城融江规划取水口为起点,一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100米处,上界为该取水口上游2公里处(尹家屯附近)。支流上溯长度与干流相同,但最长不超过其相应流域。陆域宽度为河岸往内陆纵深50米的区域。面积:0.58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1.98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以融安县县城铁路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为起点,二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300米处,上界为规划取水口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8公里至铁路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上游约16.7公里处(柳州木材厂瑶送转运站处);其宽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平均宽度约为400米。支流上溯长度与干流相同,但最长不超过其相应流域。面积:9.94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以融安县县城铁路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为起点,二级保护区干流下界为该取水口下游300米处,上界为铁路自来水厂融江取水口上游约16.7公里处(柳州木材厂瑶送转运站处);支流上溯长度与干流相同,但最长不超过其相应流域。陆域宽度为河岸往内陆纵深约1000米的区域(不含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135.89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45.83平方公里。
二、巡查工作执行主体
巡查工作执行主体为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兽医局、县市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柳州海事局融安办事处及长安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巡查内容
(一)县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沿线有无新建、扩建的与饮用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县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无围垦河道和滩地、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县城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及上游沿岸有无排污口;
(四)县城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及上游有无堆放工业废物、各类垃圾和杂物,有无车辆和船舶向河道倾倒危险废物和废液;
(五)县城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无从事船舶、机动车修造与拆卸作业;
(六)县城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无其他对水源地水质有影响和危害的事项;
(七)县城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无风险源(点源和面源),风险源的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四、巡查工作要求
(一)建立水源地巡查情况报告制度,每次巡查后形成巡查报告,巡查报告应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和建议进行详细说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报告由巡查单位整理存档并上报县环境保护局整理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二)巡查人员要认真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发现可能直接导致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取证,并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四)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内容要翔实、重点明确,同时要做好各类现场证据保存。
参加巡查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巡查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细心、扎实开展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坚决依法处理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各类活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柳州市环保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