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7〕47号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县乡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编制和优化县乡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1日
融安县编制和优化县乡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04号)等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县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序严密、全程公开、监督有力、服务便捷,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二)坚持权责一致
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三)坚持高效便民
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耗时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关键环节,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四)坚持透明公开
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照各乡(镇)、各部门权责清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区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前)
制定全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培训动员会,部署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年5月—6月)
县政管办牵头负责融安县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加强与县编办沟通对接,与我县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同步开展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各部门对经确认保留的10类行政权力,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同时,依照自治区的统一标准,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各乡(镇)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材料,报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各部门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牵头单位:县政管办、县编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年7—10月)
各部门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上报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至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逐级反馈至本部门。县政管办对经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复核,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县政管办、县编办、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征求县编制办、法制办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我县政府网站、部门官方网站等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开。(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2月底前)
县政管办对全县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
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及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理,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牵头单位:县政管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融安县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由县政管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县政管办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编制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
2.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各部门于 2017年6月27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县政管办。县政管办、县编办、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培训宣传
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加强督查考评
将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加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附件:1.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标准
2.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实施清单标准
3.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征收)实施清单标准
4.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给付)实施清单标准
5.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奖励)实施清单标准
6.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裁决)实施清单标准
7.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实施清单标准
8.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强制)实施清单标准
9.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标准
10.县乡二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清单标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