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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17〕23 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7-04-07 19:22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7

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

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交公〔2017〕94号)精神,全面改善我自然村(屯)道路通行能力不足、基础设施差、公路等级低的落后面貌,坚决打好打赢我脱贫摘帽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交通通行条件,更好地满足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2017年我县把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建设通屯硬化道路327公里)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为牵头单位,展和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配合单位。为确保完成我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大力推进农村自然村(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融安县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增长及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我扶贫攻坚工作进程,顺利实现我脱贫摘帽攻坚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为战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完成327公里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道路硬化建设,主要实施我贫困村通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建设249公里、贫困发生率25%以上非贫困建制村通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建设72公里、大中型水库移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6公里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洪进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梅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祖军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覃建波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莫承锋  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英恢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韦昌滔  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

        黄宇仁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韦成林  县公路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办公室主任由覃建波兼任,副主任由黄宇仁、韦昌滔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联系电话:8150609

四、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贫困发生率25%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制定全通屯路建设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通屯路项目督查,通报协调指导各乡镇开展通屯路建设工作按照技术要求,对项目建设实行全面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全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

(三)发展改革

负责年度项目立项审批和下达年度项目计划任务

(四)财政局

    负责解决自筹资金问题,制定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筹措方案,拨付和监督年度计划项目资金 

(五)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六)县林业局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征占用林地问题。

    五、资金筹措

主要资金来源市级以奖代补及县自筹。

贫困发生率25%以上非贫困村通屯路项目暂无上级补助,市级补助标准为,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补助10万/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补助5万/公里,以“以奖代补”形式发放。

(目前市级通屯路建设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具体补助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1月到4月)

筹备阶段。各部门上报年度计划,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汇总审核后报发改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阶段(2017年5月到10月)

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促项目进度。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到12月15日)

竣工验收阶段。对已完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准备相关材料申报各级补助资金。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加强联合督查。发改、交通运输、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规范有序的项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共享监管成果,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鼓励社会监督。鼓励公民个人、社会组织等利用项目信息、公示、举报投诉等渠道,广泛参与项目监督,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运行的监督。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要支持和配合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社会化、民主化水平。

(四)强化绩效考评。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可操作、能落实、可考核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投资完成率、资金拨付率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应当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调减当地下一年度同类项目资金投入规模。凡拖欠、截留、挥霍、挤占、骗取、贪污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意见或报告、意见严重失实的,由资质审批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每月对本单位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材料等;6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将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半年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书面报送至柳州市公路管理处。联系人:韦子,联系电话:81506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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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融政办发〔2017〕23 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4-07 19:22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7

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

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交公〔2017〕94号)精神,全面改善我自然村(屯)道路通行能力不足、基础设施差、公路等级低的落后面貌,坚决打好打赢我脱贫摘帽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交通通行条件,更好地满足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2017年我县把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列入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建设通屯硬化道路327公里)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为牵头单位,展和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配合单位。为确保完成我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大力推进农村自然村(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融安县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增长及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我扶贫攻坚工作进程,顺利实现我脱贫摘帽攻坚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为战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完成327公里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道路硬化建设,主要实施我贫困村通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建设249公里、贫困发生率25%以上非贫困建制村通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建设72公里、大中型水库移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6公里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融安县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洪进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潘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梅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祖军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覃建波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莫承锋  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英恢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韦昌滔  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

        黄宇仁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韦成林  县公路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办公室主任由覃建波兼任,副主任由黄宇仁、韦昌滔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联系电话:8150609

四、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贫困发生率25%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制定全通屯路建设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通屯路项目督查,通报协调指导各乡镇开展通屯路建设工作按照技术要求,对项目建设实行全面管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全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

(三)发展改革

负责年度项目立项审批和下达年度项目计划任务

(四)财政局

    负责解决自筹资金问题,制定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筹措方案,拨付和监督年度计划项目资金 

(五)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六)县林业局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征占用林地问题。

    五、资金筹措

主要资金来源市级以奖代补及县自筹。

贫困发生率25%以上非贫困村通屯路项目暂无上级补助,市级补助标准为,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补助10万/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补助5万/公里,以“以奖代补”形式发放。

(目前市级通屯路建设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具体补助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1月到4月)

筹备阶段。各部门上报年度计划,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汇总审核后报发改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阶段(2017年5月到10月)

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促项目进度。

第三阶段(2017年11月到12月15日)

竣工验收阶段。对已完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准备相关材料申报各级补助资金。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加强联合督查。发改、交通运输、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规范有序的项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共享监管成果,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鼓励社会监督。鼓励公民个人、社会组织等利用项目信息、公示、举报投诉等渠道,广泛参与项目监督,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运行的监督。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要支持和配合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社会化、民主化水平。

(四)强化绩效考评。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可操作、能落实、可考核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投资完成率、资金拨付率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应当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调减当地下一年度同类项目资金投入规模。凡拖欠、截留、挥霍、挤占、骗取、贪污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意见或报告、意见严重失实的,由资质审批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每月对本单位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材料等;6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将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半年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书面报送至柳州市公路管理处。联系人:韦子,联系电话:81506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