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7〕18 号(续抽)关于继续抽调赵家文等二十二位同志到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作力量不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抽调赵家文等25位同志到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具体抽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抽调时间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止。抽调工作期间,所抽调同志的工作与原单位完全脱钩,但在原单位的身份、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年度绩效奖励在原单位发放。所抽调的同志在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在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工作时间未满半年的,回原单位考核。上班考勤及年度休假统一由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安排,上班期间的旅差及补助等费用由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
附件: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2017年续抽调人员名单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2017年续抽调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1 |
赵家文 |
县民政局 |
2 |
黄福安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 |
莫美驰 |
县林业局 |
4 |
罗有宽 |
县信访局 |
5 |
沈秀仁 |
县统计局 |
6 |
覃克东 |
县国土资源局 |
7 |
李正凡 |
县国土资源局 |
8 |
沈国秋 |
县国土资源局 |
9 |
王显恩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10 |
韦元强 |
县总工会 |
11 |
文明良 |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12 |
赵松柏 |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
13 |
吴定旺 |
县档案局 |
14 |
何晓宇 |
县农业局 |
15 |
张乾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6 |
陈世端 |
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17 |
廖晓昌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18 |
余青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19 |
贝志强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20 |
陈靖红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21 |
欧阳东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22 |
李职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23 |
曹旭东 |
潭头乡人民政府 |
24 |
韦应权 |
潭头乡人民政府 |
25 |
覃燕 |
大良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