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融政办发〔2017〕30号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7-04-19 23:33    |  作者: 政府办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5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行融安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 2016 年推行融安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权责事项为2016年县级各部门(单位)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含共性权力事项)。2016年以来,除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调整或明确要求调整的权力事项外,其他的权力事项暂时不作调整

(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责任及追责情形。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 10 个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厘清与调整后的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责任事项依据。列出责任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追责情形。列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4.追责依据。列出追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升级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将两张清单融为一体,实现“两单融合”,体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

审核确认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由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参考自治区编办下发的权责清单模板,组织对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权责事项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依法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经过审定确认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升级后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编制权责清单阶段2017年5月12日前完成)

各部门(单位)在去年确认保留权力事项及今年重新梳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按要求调整完善本部门(单位)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完善行政权力责任,认真填写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详见附2)。各部门(单位)5月12日前,将填报完毕的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审表)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7年6月9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进行审核,提出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调整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单位)核实。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审核结果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公开公布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融安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机构编制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本单位权责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在“一表两单”正式行文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XX 单位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

(盖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逐步将清单内权责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四)检查完善阶段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了解各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两单融合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措施,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是对政府部门权力、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有利于实现“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目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2017年4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报送县编办。(联系电话:6476218,传真:6477326,电子邮箱:raxsgb6476218@163.com,工作交流QQ群号: 556701587。)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县编办要做好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负责权责清单的总体审核工作。县政管办要进一步做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责清单、指导部门调整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等工作。县法制办要加强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其他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三)依法调整完善。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和责任事项依据,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责任,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所应承担的责任。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对应机构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与市级保持上下基本一致,形成上下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在“一表两单”正式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编办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督办。各级各部门(单位)完成工作情况纳入2017年绩效考评考核。县编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实地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名单

2.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审表

3.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4.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

                           2017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的部门(单位)名单

    一、政府部门(22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

二、事业单位(8个)

县旅游局、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县地震局、县档案局、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容管理局

    三、其他机构(2个)

      县委办公室(保密局)、县信访局


附件2:


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权力分类

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1

 

 

 

 

 

 

 

 

 

2

 

 

 

 

 

 

 

 

 

3

 

 

 

 

 

 

 

 

 

注: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要与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一致。2.“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的内容与2016年确定的权力清单相关事项及内容对应。3. “责任事项”应详细注明行使权力各个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4.“责任事项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名称、条款以及具体内容。5.“追责情形”应与责任事项各个环节对应。6.“追责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名称、条款以及具体内容。7.此表统一使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2003软件进行制作和编辑。此表页面设置为横向设置,纸张大小为A4纸,页面距可根据实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打印标题设置要每页打印都显示表头。此表大标题用20号黑体,其他固定内容用12号宋体,各部门(单位)填写的内容统一使用10号仿宋GB2312字体。8.各单位报送此表时,需经过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在第1页上方空白处签批  “同意报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附件3:

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注: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此表报送县编办,传真:6477326电子邮箱:raxsgb6476218@163.com。

附件4:

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数量
   内容

合计
(项)

行政许可
(项)

行政处罚
(项)

行政强制
(项)

行政征收
(项)

行政给付
(项)

行政检查
(项)

行政确认
(项)

行政奖励
(项)

行政裁决
(项)

其他行政权力
(项)

原有
行政
权力
事项

2016年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数量

 

 

 

 

 

 

 

 

 

 

 

 

 

 

 

 

 

 

 

 

 

 

清理行政
权力事项
情况

取消

 

 

 

 

 

 

 

 

 

 

 

下放

 

 

 

 

 

 

 

 

 

 

 

承接

 

 

 

 

 

 

 

 

 

 

 

调整

 

 

 

 

 

 

 

 

 

 

 

保留

 

 

 

 

 

 

 

 

 

 

 

清理后行政权力
事项数量

 

 

 

 

 

 

 

 

 

 

 

完善
责任
事项
情况

             数量
    内容

合计
(项)

行政许可
(项)

行政处罚
(项)

行政强制
(项)

行政征收
(项)

行政给付
(项)

行政检查
(项)

行政确认
(项)

行政奖励
(项)

行政裁决
(项)

其他类
(项)

完善升级后
权力责任

 

 

 

 

 

 

 

 

 

 

 

  注:在“一表两单”正式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此表电子版报送县编办,联系电话:6476218,电子邮箱:raxsgb6476218@163.com



×
×
融政办发

融政办发〔2017〕30号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4-19 23:33  作者:政府办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5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行融安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 2016 年推行融安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权责事项为2016年县级各部门(单位)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含共性权力事项)。2016年以来,除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调整或明确要求调整的权力事项外,其他的权力事项暂时不作调整

(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责任及追责情形。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 10 个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厘清与调整后的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1.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责任事项依据。列出责任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追责情形。列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4.追责依据。列出追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升级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将两张清单融为一体,实现“两单融合”,体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

审核确认县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由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参考自治区编办下发的权责清单模板,组织对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权责事项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依法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经过审定确认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升级后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编制权责清单阶段2017年5月12日前完成)

各部门(单位)在去年确认保留权力事项及今年重新梳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按要求调整完善本部门(单位)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完善行政权力责任,认真填写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详见附2)。各部门(单位)5月12日前,将填报完毕的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审表)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7年6月9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进行审核,提出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调整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单位)核实。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审核结果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公开公布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融安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机构编制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本单位权责事项。各责任单位要在“一表两单”正式行文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XX 单位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

(盖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逐步将清单内权责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四)检查完善阶段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了解各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两单融合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措施,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是对政府部门权力、责任的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有利于实现“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目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2017年4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报送县编办。(联系电话:6476218,传真:6477326,电子邮箱:raxsgb6476218@163.com,工作交流QQ群号: 556701587。)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县编办要做好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负责权责清单的总体审核工作。县政管办要进一步做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责清单、指导部门调整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等工作。县法制办要加强行政权力调整和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其他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三)依法调整完善。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和责任事项依据,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责任,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所应承担的责任。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对应机构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与市级保持上下基本一致,形成上下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在“一表两单”正式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编办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督办。各级各部门(单位)完成工作情况纳入2017年绩效考评考核。县编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实地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名单

2.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审表

3.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4.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

                           2017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的部门(单位)名单

    一、政府部门(22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

二、事业单位(8个)

县旅游局、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县地震局、县档案局、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容管理局

    三、其他机构(2个)

      县委办公室(保密局)、县信访局


附件2:


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报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权力分类

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1

 

 

 

 

 

 

 

 

 

2

 

 

 

 

 

 

 

 

 

3

 

 

 

 

 

 

 

 

 

注: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要与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一致。2.“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的内容与2016年确定的权力清单相关事项及内容对应。3. “责任事项”应详细注明行使权力各个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4.“责任事项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名称、条款以及具体内容。5.“追责情形”应与责任事项各个环节对应。6.“追责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名称、条款以及具体内容。7.此表统一使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2003软件进行制作和编辑。此表页面设置为横向设置,纸张大小为A4纸,页面距可根据实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打印标题设置要每页打印都显示表头。此表大标题用20号黑体,其他固定内容用12号宋体,各部门(单位)填写的内容统一使用10号仿宋GB2312字体。8.各单位报送此表时,需经过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在第1页上方空白处签批  “同意报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附件3:

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注: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此表报送县编办,传真:6477326电子邮箱:raxsgb6476218@163.com。

附件4:

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数量
   内容

合计
(项)

行政许可
(项)

行政处罚
(项)

行政强制
(项)

行政征收
(项)

行政给付
(项)

行政检查
(项)

行政确认
(项)

行政奖励
(项)

行政裁决
(项)

其他行政权力
(项)

原有
行政
权力
事项

2016年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数量

 

 

 

 

 

 

 

 

 

 

 

 

 

 

 

 

 

 

 

 

 

 

清理行政
权力事项
情况

取消

 

 

 

 

 

 

 

 

 

 

 

下放

 

 

 

 

 

 

 

 

 

 

 

承接

 

 

 

 

 

 

 

 

 

 

 

调整

 

 

 

 

 

 

 

 

 

 

 

保留

 

 

 

 

 

 

 

 

 

 

 

清理后行政权力
事项数量

 

 

 

 

 

 

 

 

 

 

 

完善
责任
事项
情况

             数量
    内容

合计
(项)

行政许可
(项)

行政处罚
(项)

行政强制
(项)

行政征收
(项)

行政给付
(项)

行政检查
(项)

行政确认
(项)

行政奖励
(项)

行政裁决
(项)

其他类
(项)

完善升级后
权力责任

 

 

 

 

 

 

 

 

 

 

 

  注:在“一表两单”正式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此表电子版报送县编办,联系电话:6476218,电子邮箱:raxsgb64762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