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7〕5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融安县政府风险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融安支行:
为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融安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文敏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宋 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文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建昌 县发改局局长
陈文海 县监察局局长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
黄梅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燕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雷晓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启辉 县审计局局长
莫小华 县扶贫办主任
蒙松畴 县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行长
陈 元 县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梳理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评估全县投资计划和项目,做好企业债券风险、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黄春担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8130019。
2017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