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2日
融安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精神,有效遏制、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推进我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检查验收,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我县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清理核查我县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及时查处整改,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确保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低于15%,且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检查验收,切实维护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结合我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认真组织核查其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认真查处整改,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的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7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职责分工
全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县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以下分工,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开展本辖区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辖区相关单位、部门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全县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工作;汇总全县数据上报自治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需整改图斑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有关规定为监察机关、人事部门提供实施问责的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汇总全县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有关单位、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县监察局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符合15号令有关问责规定的,实施问责并落实到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容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查处拆除辖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联合执法现场秩序;现场查控非法采矿者,遣散民工,清查非法采矿、选矿者爆破物品的来源并依法追究责任,追查非法采、洗、选矿的组织者,打击涉矿黑恶势力和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不法分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扣无证照采、洗、选矿和加工的机械、设备和矿产品,并依法对无证照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负责处置非法采、洗、选矿者的废水池、尾矿坝等洗选矿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并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复耕耕地的质量评定工作,并出具耕地质量评定报告。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审核审批使用林地手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对因非法采、洗、矿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没有办理车辆营运证,擅自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暂扣非法运营车辆。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本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并及时接收、依法处置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罚没品。
县法制办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涉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开展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
2018年1月25日前,相关单位、部门上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初步结果数据,分析全县违法违规监管形式。
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图斑核查、案件查处、拆除图斑认定、数据审核等工作,同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数据成果,并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送工作报告。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具体落实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习培训。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卫片相关文件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种培训班,全面掌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技术规范。
(三)边核查边查处整改。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要求,全面认真核实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采矿行为,核实确认一宗,查处整改到位一宗;在国土资源部审核数据后,对未通过变更调查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审核的图斑,要认真开展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和查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核查和查处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四)录入数据、立卷归档。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材料进行整理,按照“文件齐备、图件齐全、真实准确、整齐有序”的标准,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和卷宗材料,装订成册。按照本方案和《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及时指导纠正完善有关数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学习培训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号)及《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融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融政办发〔2013〕70号)的规定,相互协作,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
(二)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认真核实情况,严肃查处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对核实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尽快立案查处,加快案件查办速度,确保对事对人都依法处理落实到位;确保履职到位率不低于95%,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50%;对能够复耕复绿的地块、矿山,要坚决复耕复绿,恢复地貌;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项目,特别是自治区以上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在对事对人查处到位后,及时组织报批材料上报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四)加强督查指导,保持信息畅通。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正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为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尽早发现问题,实行工作文件信息备案制度和工作报送制度,并按市卫片办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改进工作建议等。同时,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报送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简报等文件材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五)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实行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签名制度,上报的各种数据表格,要由填表人、审核人签名,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六)把握工作进度,按时完成任务。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自治区检查验收的单位,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对因工作推拖、措施不力,压案不查等原因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后果严重的单位,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成果上报
要求于2018年6月10日前,有关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汇总数据,经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卫片办。上报形式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与电子数据必须一致,电子文件使用邮箱报送(邮箱:rongan2011@qq.com),相关统计汇总报表电子文件由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