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3号)精神,2018年春运从2月1日起至3月12日止,共计40天。为做好我县2018年春运工作,使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物资运输畅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今年的春运工作,加强春运工作组织协调,春运期间,建立融安县春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洪进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潘献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小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训球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晓冬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肖向辉 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陈献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罗 宁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海长 县旅游局副局长
谭仁革 县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黄 杰 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
陈 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覃正军 融安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唐海东 柳州海事局融安办事处主任
罗元宝 融安火车站站长
欧幸忠 融安汽车站站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小玲同志兼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的春运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和问题。各乡(镇)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从严整治道路隐患。高速公路由经营管理单位作为责任
主体,其他公路由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三柳高速融安段事故多发路段,提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春节前基本完成排查整治工作。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做好警示提醒。铁路部门要加强铁路沿线外部安全管控和环境治理,排查梳理铁路沿线外部安全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对突出隐患问题实施挂牌整治,实现对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的有效管控。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2.从严整治生产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 12 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要广泛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深入一线,深查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抓住不放、举一反三。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乡(镇)公路、低等级公路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管理
乡(镇)公路、低等级公路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乡(镇)要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危险路段及各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乡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和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等部门要密切与各乡(镇)联系,协调联动,特别加强对圩日、节假日、民俗活动期间农村道路的监控。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铁路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尚未监护,但车辆、行人通过较多的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临时监护。
(四)抓好农村短途客运的安全工作
县乡公路和渡口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乡(镇)要充分发动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加强辖区危险路段和通往各乡、村主要道路的管控,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
(五)强化安全运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全县各运输企业要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线路养护和机车、客车的检查整修,狠抓作业标准化,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运行状态下不间断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各乡(镇)、交通、海事部门加强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加强通航建筑物安全防范,保障船闸运行安全、畅通。车站、码头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场),全面优化旅客进出场站线路和乘降组织,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
三、调配运力,满足运力需要
(一)努力增加运力供应
县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客运、城乡公交等的运力投入力度,增开农村客运班车,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配合运输部门组织民工有序流动。
(二)要加强班次信息对接
做好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与铁路、水运、民航运输的衔接,及时疏运长途旅客,便利旅客换乘。客运企业要加强需求分析,强化运力调配,提高旅客出行便利程度和出行效率。
(三)加强横水渡、航道的监控管理
重点组织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统筹安排好我县重要物质的运输,确保重点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和人民生活消费稳定。
四、提前采取措施,提高应急保畅能
(一)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
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交通运输企业要完善预案,并做好与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在发生旅客大面积、长时间滞留时,车站、机场、码头要将延误原因、采取的措施、滞留人数、恢复到正常状态所需时间等内容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及物资储备工作
对应急所需的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医疗和应急油料等要提前准备;要在易结冰、积雪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除雪铲冰等设备,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能及时铲冰除雪,快速恢复道路通行条件。
五、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铁路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动态以及涉及道路安全管理的消息。做好值班、统计情况上报工作。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春运联席会议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人:杨异刚,联系电话:8150609,传真:8151939,电子邮箱:rajtj0609@163.com。
2018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