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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18〕20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8-02-02 11:06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22

融安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优化县域教育资源,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柳教督导〔20183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为原则,按照以县统筹、改造薄弱、优质均衡的要求,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以推动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为主线,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大力提升教师素质为重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着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等问题,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二)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以改造农村学校和边远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之间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四)坚持全面推进,典型引路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先行先试,教育局分年度、分阶段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会”,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表彰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集体和个人。

    三、总体目标

    2018年为新的节点,立足体制创新、机制创新,通过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全覆盖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到2022年,每一所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均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学标准。

    资源配置方面,7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0.50,初中均小于0.45

一是师资配备优质。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4.2人、初中5.3人以上,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二是校舍配置优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4.5平方米、初中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7.5平方米、初中10.2平方米以上。三是仪器设备配置优质。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2000元、初中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2.3间、初中2.4间以上。

    政府保障方面15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四个标准统一”。一是建设标准统一,即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二是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三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不足100名学生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四是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即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质量方面,9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一是普及程度达标。即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二是学校管理水平优良。即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三是学生学业质量优良。即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四是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优良。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到验收年,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办学特色和内涵发展更为丰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全面实现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四、年度目标

指标要求

年度达标情况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4.2人,初中≥5.3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4.2人,初中≥5.3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达标

3.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0.9

小学=0.7

初中达标

小学=0.8

初中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4.5平方米、初中≥5.8平方米

80%学校达标

85%学校达标

90%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5.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7.5平方米、初中≥10.2平方米

85%学校达标

90%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98%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6.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2000元、初中≥2500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2.3间、初中≥2.4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8.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9.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10.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面积:音乐专用教室96平方米,美术专用教育≥90平方米)。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11.学校规模:小学(初中)2000人。

95%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12.班级学生数:小学45人,初中≤50人。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消除51人以上大班额

达标

达标

13.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5.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6.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8.教师交流轮岗率不低于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9.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0.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小学=100%,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9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1.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51%

51%

51%

51%

51%

22.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85%

100%

100%

100%

100%

100%

23.初中三年巩固率95%

94%

94%

94%

95%

96%

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5%

90%

91%

93%

95%

95%

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6.教师培训经费≥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7.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20%教师达标

40%教师达标

60%教师达标

80%教师达标

100%教师达标

28.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9.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30.无过重课业负担。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来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社会认可

32.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85%

85%

85%

85%

85%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实现教育持续发展。

按照“方便、安全、就近、效益”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未来人中变动趋势、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成立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机构,修编完善全县学校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稳步撤并农村教学点,积极稳妥、科学全面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

(二)实施办学条件升级工程,实现资源优质均衡。

按照“校校达标”要求,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全覆盖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标准化、均衡化和现代化。到2018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2019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自治区定办学标准。

(三)实施教育装备提质工程,全面提升教学水平。

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管理使用好现有教育装备,同步全面实施全县学校教育装备提质升级工程,按照办学标准,配足、配好学校教育装备,更新陈旧设施设备,强化使用管理,充分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推动教育提速跨越。

(四)实施教育互联网+工程,助推教育现代化。

继续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通过在线教学、在线培训、网络教研、网络备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教学法推广,调动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使信息化教学成为新常态,助推教育现代化步伐。2020年,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五)实施师资建设提升工程,保障教育优质发展。

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振兴教师教育、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努力用最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一是进一步统筹核定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加大紧缺科目教师和优质人才引进力度,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二是加快构建终身学习教育机制,实施在职教师全员培训,落实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推进教师专业水平提升。三是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制度,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知名度的骨干名师。四是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利用职称申报、优质课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评优评先等分配比例向边远学校倾斜的办法,建立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引导教师积极主动地向紧缺学校流动。

    (六)实施学校安全保障工程,实现稳定优质发展。

    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配备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保措施,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切实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打击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教育优质和谐发展。

(七)实施教育集团化工程,实现办学水平优质。

坚持“优质引领、质量并举、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以激发学校自身活力、动力、潜力为主,彰显各自办学特色;以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上乘、社会声誉度高的学校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等,在多元化办学模式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等方面大胆探索、试验,充分发挥制度的推动力,推动全县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和区域区化管理,着力破解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稳定难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八)实施教育管理提升工程,实现全面和谐发展。

1.创新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德育工作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体育、音乐和美术教育,推行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分析、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育导向机制,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3.创新学校管理。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品位,展示文化魅力,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打造“魅力课堂,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式可持续发展,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

4.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义教育工作、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融安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各乡、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力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局负责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展和革局房和城乡设局国土资源局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用地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政策支持。

(二)强化督查,完善督导评估制度。

成立督查组,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列为乡、县直各部门工作考核的指标,纳入各乡、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范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辖区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编制《融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信息库和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对辖区内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要按10%的比例、中央转移支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教育专项经费全额投入教育,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落实国家规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

(四)创新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优秀成果、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特别要宣传长期工作在边远农村学校教师的先进模范事迹,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并参与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定期对义务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理解和服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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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融政办发〔2018〕20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2-02 11:06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22

融安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优化县域教育资源,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柳教督导〔20183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为原则,按照以县统筹、改造薄弱、优质均衡的要求,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以推动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为主线,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大力提升教师素质为重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着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等问题,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二)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以改造农村学校和边远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之间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四)坚持全面推进,典型引路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先行先试,教育局分年度、分阶段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会”,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表彰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集体和个人。

    三、总体目标

    2018年为新的节点,立足体制创新、机制创新,通过组织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全覆盖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到2022年,每一所学校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均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学标准。

    资源配置方面,7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0.50,初中均小于0.45

一是师资配备优质。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4.2人、初中5.3人以上,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二是校舍配置优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4.5平方米、初中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7.5平方米、初中10.2平方米以上。三是仪器设备配置优质。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2000元、初中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2.3间、初中2.4间以上。

    政府保障方面15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四个标准统一”。一是建设标准统一,即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二是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三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不足100名学生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四是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即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质量方面,9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一是普及程度达标。即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二是学校管理水平优良。即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三是学生学业质量优良。即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四是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优良。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到验收年,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办学特色和内涵发展更为丰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全面实现高位、优质、均衡发展。

四、年度目标

指标要求

年度达标情况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4.2人,初中≥5.3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4.2人,初中≥5.3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逐年培养提高比例

达标

3.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0.9

小学=0.7

初中达标

小学=0.8

初中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4.5平方米、初中≥5.8平方米

80%学校达标

85%学校达标

90%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5.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7.5平方米、初中≥10.2平方米

85%学校达标

90%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98%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6.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2000元、初中≥2500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2.3间、初中≥2.4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8.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9.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10.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面积:音乐专用教室96平方米,美术专用教育≥90平方米)。

10%学校达标

30%学校达标

50%学校达标

70%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11.学校规模:小学(初中)2000人。

95%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95%学校达标

100%学校达标

12.班级学生数:小学45人,初中≤50人。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消除51人以上大班额

达标

达标

13.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4.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5.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6.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17.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达标

达标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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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18.教师交流轮岗率不低于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达标

达标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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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19.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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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小学=100%,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95%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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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达标

21.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51%

51%

51%

51%

51%

22.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85%

100%

100%

100%

100%

100%

23.初中三年巩固率95%

94%

94%

94%

95%

96%

2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5%

90%

91%

93%

95%

95%

25.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达标

达标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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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教师培训经费≥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7.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20%教师达标

40%教师达标

60%教师达标

80%教师达标

100%教师达标

28.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9.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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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无过重课业负担。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31.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来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社会认可

32.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85%

85%

85%

85%

85%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程,实现教育持续发展。

按照“方便、安全、就近、效益”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未来人中变动趋势、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成立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机构,修编完善全县学校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稳步撤并农村教学点,积极稳妥、科学全面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

(二)实施办学条件升级工程,实现资源优质均衡。

按照“校校达标”要求,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全覆盖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标准化、均衡化和现代化。到2018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2019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2020年所有学校达到自治区定办学标准。

(三)实施教育装备提质工程,全面提升教学水平。

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管理使用好现有教育装备,同步全面实施全县学校教育装备提质升级工程,按照办学标准,配足、配好学校教育装备,更新陈旧设施设备,强化使用管理,充分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推动教育提速跨越。

(四)实施教育互联网+工程,助推教育现代化。

继续推进“互联网+教育”,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通过在线教学、在线培训、网络教研、网络备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教学法推广,调动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使信息化教学成为新常态,助推教育现代化步伐。2020年,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

(五)实施师资建设提升工程,保障教育优质发展。

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振兴教师教育、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努力用最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一是进一步统筹核定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平均水平,加大紧缺科目教师和优质人才引进力度,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二是加快构建终身学习教育机制,实施在职教师全员培训,落实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推进教师专业水平提升。三是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制度,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知名度的骨干名师。四是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利用职称申报、优质课评选、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评优评先等分配比例向边远学校倾斜的办法,建立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引导教师积极主动地向紧缺学校流动。

    (六)实施学校安全保障工程,实现稳定优质发展。

    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配备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保措施,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切实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打击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危害学校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教育优质和谐发展。

(七)实施教育集团化工程,实现办学水平优质。

坚持“优质引领、质量并举、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以激发学校自身活力、动力、潜力为主,彰显各自办学特色;以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上乘、社会声誉度高的学校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等,在多元化办学模式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等方面大胆探索、试验,充分发挥制度的推动力,推动全县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和区域区化管理,着力破解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稳定难题,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八)实施教育管理提升工程,实现全面和谐发展。

1.创新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创新德育工作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深化课程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体育、音乐和美术教育,推行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分析、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育导向机制,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3.创新学校管理。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品位,展示文化魅力,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打造“魅力课堂,培育新的发展亮点和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式可持续发展,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

4.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义教育工作、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融安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各乡、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力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局负责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展和革局房和城乡设局国土资源局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用地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要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要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政策支持。

(二)强化督查,完善督导评估制度。

成立督查组,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列为乡、县直各部门工作考核的指标,纳入各乡、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范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辖区内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编制《融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信息库和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对辖区内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要按10%的比例、中央转移支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教育专项经费全额投入教育,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落实国家规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

(四)创新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优秀成果、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特别要宣传长期工作在边远农村学校教师的先进模范事迹,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并参与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定期对义务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理解和服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