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23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安县深化质量 安全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深化质量安全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29日
融安县深化质量安全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3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质量安全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办〔2018〕25号)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县质量安全监管改革,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县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以促进质量发展、保障质量安全为基本职能,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优化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推动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同推动质量发展,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为我县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建立适应我县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完成业务相同相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进一步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全县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质量强县战略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真正成为质量的主体,形成“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建成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区域竞争力明显提升,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支撑更加有力。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深化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和技术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机制。以提升市场有效供给为目标,围绕我县香杉产业和金桔产业的发展,坚持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方向,建设打造现代农业生态区;加大对融安香杉、融安金桔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品牌化运作;加强良种培育基地、广西融安香杉生态工业园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推动融安香杉、融安金桔产业与乡村旅游、电商、食品加工、家具加工等产业融合渗透发展,建设集良种繁育、规模种植、精深加工、仓储物流、交易市场和生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产业集群,积极引导人力资源、生产原料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集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着力培育优势特色农业,根据“四带一区”的产业布局要求,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确保我县糖业发展原料基础,大力发展食用菌、中草药和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重点打造融安灵芝、大坡飞鸡等产业基地和农业品牌;设立“县长质量奖”,奖励在质量建设方面取得卓越成效并对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品牌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大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与上级质监部门、认证机构的沟通,邀请质量管理体系专家深入我县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旅游局、财政局;配合单位: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完善质量基础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围绕香杉、金桔、中草药和林下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对良种培育技术、种养殖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发、技改的政策支持,扶持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成立产品研发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由县科学技术局牵线联系建立“产学研基地”。针对我县香杉、金桔等重点产业,积极开展面向基层工作人员的创业沙龙、技能技术培训等各种类型的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基层工作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意识。增强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人员申请专利,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政策,提高我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将获得发明专利作为重大科技计划立项和验收依据,将获得登记的标准列为科技奖励的推荐成果。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研发和技改投入提供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局、经济贸易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
(2)建立健全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围绕融安金桔、融安香杉两大支柱产业,大力推动我县金桔、香杉产业优势技术和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鼓励与扶持我县金桔种植先进企业和香杉产业品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我县金桔和香杉相关产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法规要求,负责对本部门、本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推广,支持和鼓励企业制定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和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高标准实施有效性。优化完善《地理标志产品 融安金桔》广西地方标准和《融安香杉实木生态板生产技术规程》等由我县主导制(修)订的地方标准,建立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标准和非涉密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要求我县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100%;加快研制《青蒿素生产技术规范》等重要技术标准;积极创建自治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配合单位: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完善质量管理、质量技术人才及从业人员素质培育体制机制建设。有关部门围绕香杉、金桔、中草药和林下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根据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和上岗技能等素质培训和指导工作。建立质量管理专业和质量技术人才培养机制,为我县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质量技术人才;有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经济贸易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4)完善质量统计及考评体系建设。以总体质量指数、质量基础指标、质量安全指标和质量发展指标为核心,研究建立经济发展质量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与环境质量等各行业测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进程统计监测工作。建立我县质量工作台账,记录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等质量工作情况,重点记录工作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和解决情况,定期评估和分析我县质量情况,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根据柳州市质量考核方案要求,制定我县质量强县绩效考评方案和细则,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我县绩效考核目标,按年度对我县各有关单位质量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每年考核实际情况,对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成员单位进行奖励,对落实质量工作不力的成员单位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办;配合单位: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深化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基础,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核心,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加快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理顺“先照后证”改革后有关监督管理问题,进一步巩固“先照后证”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落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地方税务局)
2.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我县规模以上企业、建设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业务负责人依法经营,推动企业制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法定代表人的首要责任、生产经营者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生产经营者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工程负责人建立工程监管日记。引导我县未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申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对已获证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进行监督,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真正建立责任明确、逐级倒逼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推动政府负总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出台质量安全体系责任制度,明确我县各级人民政府质量安全责任,把质量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每季度评估和分析我县质量安全状况,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制定实施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应对和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发布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根据上级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产品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建立并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商品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逐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工作机制。严把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形成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的工程建设监管链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重点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空气、水质、土壤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按规定公开案件行政处罚信息,特别是对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加快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以物品编码为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息记录。加强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实现联合监管和惩戒。严格执行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进入和退出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严格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将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结果作为失信信用信息,列入信用数据库,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在融资等金融支持以及行政监管、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予以限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技改投入、品牌培育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构建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加强质量保险机制建设。以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建立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互动共赢的推进机制,进一步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制定有利于企业积极投保的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保险防范质量安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和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科学的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加强责任保险的整体规划,指导保险公司合理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建立高效规范的投保程序和理赔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或部分产品中开展试点、分步实施,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范围。(落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保险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紧建立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深化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和分工措施,狠抓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进,及时了解改革工作动态,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目标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促进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查验收
建立改革相关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相关任务,将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的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开展督查验收和跟踪考核,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对深化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制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大力支持改革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