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69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联席会议成员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部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务调整或分工调整,为进一步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全面治理工作,根据融政规〔2017〕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总召集人:李瑞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祯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韦文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忆南 县信访局局长、信访联席办副主任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 何 县司法局副局长
肖勇发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建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祥雄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陆 田 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韦 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覃祖军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蒙松畴 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行长
吴华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列席会议)
张 玲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列席会议)
二、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常务副主任:韦远乐 县信访联席办副主任
张 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副 主 任:韦明燕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曾育庆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黄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股长
龚昌权 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丁利洪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韦良超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所长
陈佳佳 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站长
林芳豪 县经济贸易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覃翠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股长
钟 旋 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雷永康 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会计国库股股长
韦文君 县总工会法律信访部工作人员
刘惠强 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列席会议)
黄 玉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列席
会议)
2018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