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7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融安县 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8〕145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融安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召 集 人:李瑞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孟生 县教育局局长
黄 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蓝 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韦文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献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训球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建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祥雄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延召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罗海长 县旅游局副局长
龙艳红 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副书记
莫璧华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吴才江 县气象局局长
韦道忠 柳州海事局融安办事处主任
廖晓昌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刘华生 板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叶超 雅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韦宗旺 大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伍代君 大坡乡人大副主席
黄任起 浮石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夏政江 泗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秦思思 沙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覃玉强 桥板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钟治坚 东起乡人大副主席
覃孝卫 大良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向丽颖 潭头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陈献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训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教育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股室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分析研判全县防溺水工作形势,定期提请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定防溺水事故的对策措施,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教育局:切实采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安全教育,严明学生纪律,建立家校联系互动机制,认真做好防溺水各项工作;
(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组织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溺水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三)县水利局: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河流、湖泊、山塘等设置警示牌,加强巡查和安全管理;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禁中小学生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区,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回填危险水池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五)县交通运输局、柳州海事局融安办事处:切实加强渡口、渡船等水运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中小学生渡运安全;
(六)县旅游局:加强景区水域的安全管理,落实紧急救护措施;
(七)县公安局: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红十字会: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呛水自救、他救知识讲座,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九)县民政局:做好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县气象局: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教;
(十一)共青团融安县委员会: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帮助青少年儿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十二)县妇女联合会:将防范溺水事件安全教育工作纳入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十三)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学生溺水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委会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区内的水库、河流、池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必要区域设立警示牌。督促所辖村委会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
三、联席会议规则
(一)每年4月至10月,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由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会议,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完善防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本系统近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和宣传到户、指导到户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LED显示屏、广播、网络、标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高密度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村屯、社区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特别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做到人人皆知、人人皆懂。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紧盯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溺水事件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危险水域进行安全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以前发生过和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塘、水库及河流等危险水域,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确保安全警示到位。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采取“6个1行动”,即:1封《致家长的一封信》、1次家访、1次家长会、1张家校联系卡、1次电话回访、1张责任书,就学生溺水问题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的责任意识。
(四)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报告涉及学生溺水事故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做好应急救援,尽可能减少伤亡发生。
(五)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防溺水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的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致使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018年7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