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94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10日
融安县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147号)精神,为了全面完成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目标,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特制定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部际联席会议约谈时指出自治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2018年底前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治欠保支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坚决按照中央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协调,重大问题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和解决,真正把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扛在肩上,全力以赴打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突出问题导向,限期落实整改。对照考核结果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17个具体问题,提出42条整改措施(详见附件2),进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考核方案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全面形成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高效统一行动和强大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从2018年7月起至2019年春节前结束,分全面摸排、集中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摸排阶段(7月底前)
1.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欠薪隐患和清欠情况。对所有欠薪问题、处理方式逐一登记,形成台账(详见附件3、附件6),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我县辖区本部门台账上报对应市级部门(注:各行业主管上报内容即本行业内部处理的农民工欠薪案件,非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受理案件)。县人社局将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报送市人社局。
2.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我县辖区本行业非政府工程项目台账(详见附件4、附件7)上报对应市级部门。
3.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我县辖区本行业政府工程项目台账(详见附件5、附件8)上报对应市级部门。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建设单位为自治区部门、单位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按台帐要求单独制表,抄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汇总后上报市财政局。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于每周三上午12:00前将台账(电子版及盖章版)上报对应市级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把关,落实“三个严禁”要求:严禁发生50人以上欠薪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严禁发生极端性事件;严禁政府工程项目欠薪。本级上报数据如出现“三个严禁”范围内容的,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将会立即启动问责机制,追究单位或当事人责任。每周台账的变化内容请在报送的电子版中用红色标识。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8月1日至12月底)
1.对摸排出的存量案件、大案要案和新发生的欠薪案件,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妥善处置,彻底解决本地区的欠薪问题。对一些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欠薪案件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县人民政府担负起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妥善进行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牵头负责处理全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全部清零。
3.对以上所有欠薪案件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零,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欠薪案件。
4.在制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出台6个主要配套办法(考核办法、督查方案、问责办法、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建筑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加强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意见、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讨薪群体性事件的通知),形成“1+6”的保障办法。8月底前,确保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实现全覆盖,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达到70%以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达到80%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部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由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其在银行设立的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的项目数占比达70%以上。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元月1日至春节前)
1.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考核方案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整治结果自行验收,于12月中旬报送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
2.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抄报县委组织部,作为对县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并予以通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蒋玉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瑞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祯超担任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祯超同志兼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强化整改落实。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对照《整改任务表》,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从8月起,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工作机制,由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调度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对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考核指标完不成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出现问责情形的,立即按程序启动问责机制。县有关成员单位按规定定期向专项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附件:1.融安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融安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整改任务表
3.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台账
4.非政府工程项目台账
5.政府工程项目台账
6.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汇总表
7.非政府工程项目情况汇总表
8.政府工程项目情况汇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