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116号 关于融安县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柳州市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柳政办〔2018〕136号)和《融安县关于开展“一事通办”事项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方案》(融政办发〔2018〕83号)精神,为推进我县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主要内容
(一)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积极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
(二)深化商事登记改革。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整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与企业主体资格相关的证照,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三)深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改革。深化住房领域尤其是不动产登记、教育领域、卫生领域、民政领域、社保领域、公安领域、水电气领域、住房公积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在精简办事材料、推进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推动以身份证为主要标识办理。
(四)编制和公布重点领域涉及多部门“一事通办”事项清单。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附件1),编制和公布重点领域的县、乡两级涉及多部门“一事通办”事项清单,2018年10月底前公布第一批清单,11月底前公布第二批清单。各牵头单位将县、乡两级涉及多部门“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县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发布,并直接面向企业群众做好政策说明。
二、相关要求
各牵头单位积极与柳州市相关部门对接,做好我县各重点领域涉及多部门“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一事通办”事项清单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落实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OA系统或邮箱(rongansp@163.com)发至县政管办备案,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每周四上午12:00前报送本周编制进度(附件2)。
附件:1:融安县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责任分工表
2:市县乡“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编制进度周报表(重点领域“一事通办”牵头部门填报)
2018年10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