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9〕3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30日
融安县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园区企业负担,更好地落实“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 的服务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8〕132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园区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 “一事通办”改革,建立健全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和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实现高效的服务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成立融安县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陈文敏 县人民政府县长
组 长:廖建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潘兴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韦汝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朱炳文 县政协副主席
陈远昭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龙松林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甘晓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祯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夏良鸿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
廖燕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龙东传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覃武荣 县农业局局长
覃卢成 县林业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荣光 县统计局局长
黄 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肖 懿 县市容管理局局长
卢国强 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陈凡军 县蔗糖生产办公室主任
胡彦军 县税务局局长
高 建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蒙松畴 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行长
甘 涛 柳州融安供电局局长
莫玉黔 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莫小量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文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慧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世波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圣程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莉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聖琪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一全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潘 翔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国华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健波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济贸易局,具体负责协调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陈远昭同志兼任,办公室联系电话:8151428。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园区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参照《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要求,着力打造适合我县特点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考虑到我县实际,为能够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整合我县政务服务资源,采取共建共享方式,在我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园区政务服务专窗,开展针对园区企业的政务服务。指定专人对引进园区企业进行全程代办,满足工作需求。
(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在推动政务服务进驻园区的基础上,今后引入高泽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产业园的入园项目,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优化整合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金融财税、企业孵化、货物进出口等方面的资源,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鼓励各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选择与园区企业密切相关、办理频次高、改革后效果明显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或委托的方式,将行政权力下放给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批服务前移。各部门要通过法定程序,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和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充分授权,明确各岗位的行政审批权限和责任。持续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推进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的有效机制,尽快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加快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加快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部门间的协同,整合内部资源,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共享,尽可能通过网络核验减少应交材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办理,真正实现政务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 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健全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做到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鼓励通过政务服务APP、政府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等方式开通指尖政务、掌上政务,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行政指导服务,努力打造 “24小时不打烊”园区线上政务服务平台。
(四)强化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提升园区企业满意度。坚持精准服务,精准指导,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开展我县工业经济运行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入园进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员工的生产生活困难,做到按需分类施策,精准贴心服务。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多召开咨询会,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活动,拉近政府与企业间的距离。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各种渠道,全面公开与园区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以及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方便企业了解政策、获取信息。要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方法,对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后补、承诺制、上门办理、全程代办等服务方式,探索实行“项目服务专员”等服务机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在行政审批领域快速推进,最大程度上利企便民,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培训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效能。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强化监督和指导,将政务服务平台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纳入自治区和柳州市统筹考虑范围,统一作出计划和安排,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在线投诉、短信投诉、电话语音投诉等多种投诉渠道。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制度,引进社会媒体开展广泛有效的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企业开办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新设立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完成企业登记、 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2.优化流程
①推行“一套表格、一份材料、一个窗口”。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填写“一套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工商部门一窗受理新设立企业申报材料,统一采集公安机关印章刻制并与税务部门共享信息。
②实行同步办理。在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工商部门将企业登记共享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推送,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印章刻制。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同时,实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共享信息,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当场办结企业申请领用普通发票事项。
③精简审批环节。工商部门加快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优化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 登记合并办理;加大“审核合一”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规范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实行“一人通办”;深化“多证合改革,在目前全区“35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和取消一批登记、备案事项。
④提升办理便捷度。公安机关建设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新办企业刻制印章提供“零跑路”线上自助服务,有条件的提供送章上门服务。税务部门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试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模式,扩大发票申领“线上申请、线下配送”范围,力争实现足不出户申领发票。
(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2018年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0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2.优化流程
①规范窗口建设。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住建、税务、政务等相关部门,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窗口设置,将原先的多部门、多窗口工作环节优化为同一个窗口的内部协同流程。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细化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力争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税收征缴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分别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②夯实数据基础。全县要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为日常不动产登记提速、信息互通共享、社会公开查询奠定基础。
③推进信息共享。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和统一部署,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在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权利人财产隐私的前提下,迅速推进信息共享。2019年12月底前,住建部门的房屋交易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工商部门的法人信息、公安机关的公民个人信息与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相关信息,不再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
④开辟“绿色通道”。设立“绿色通道”,实行精准服务。建立健全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一对一”的全流程跟踪服务制度,实行指导答疑、内外沟通协调、登记进度督办和登记信息反馈等方面精准服务。
(三)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①园区企业投资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4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投资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阶段24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内完成。
②企业投资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投资许可阶段13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阶段3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净用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均在1万平方米(含)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的,不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其以上环评文件的简单工业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投资许可阶段2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阶段取消总平面图审查环节、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两个环节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内完成。
2.优化流程
①同步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在投资许可阶段同步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可延期至施工许可阶段。
②合并审查。规划许可阶段包括建设项目总平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三个环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多方案合审,将涉及人防、园林绿化、卫生、绿色建筑、文物保护等方案合并审查,同步审定。规划许可阶段如确需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县规划委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尽快完成审议。
③联合审图。施工许可阶段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一个项目委托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请住建、人防、消防、气象、安监等涉及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并联审批并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简化手续。将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环节纳入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减少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置性材料,取消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搭车”事项,推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网上办理。住建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的审批。
⑤联合审批。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净用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均在1万平方米(含)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的,不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以上环评文件的简单工业项目等,实行规划环节的总平面和单体设计方案合并审批、网上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措施, 实现20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分步实施,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务求实效,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效能。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由县宣传、广电部门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通园区政务服务“两微一端”,加强与企业的互动交流,及时解决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帮扶机制。继续完善我县帮扶企业活动方案,建立县领导、部门、区域多层次联动帮扶机制,确定困难企业和重点项目帮扶清单,畅通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渠道,完善“收集—整理—交办—督查”的销号帮扶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四)强化考评,确保落实。制定科学有效的园区政务服务监督考评指标体系和科学可行的考评办法,将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激励作用,不断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
附件:1.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图
2.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3.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4.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