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9〕17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2019年为民办实事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2019年为民办实事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1日
融安县2019年为民办实事通20户
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9年为民办实事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交公〔2018〕76号)要求,坚决打好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交通通行条件,更好地满足农村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交通运输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自然村(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加快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顺利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实施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新开工27.13公里并于年内完工,续建项目年内全部完工,确保在2019年底前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全覆盖。
(二)阶段目标:2019年3月前,新开工项目全部实现开工;8月前,续建项目全部实现完工;10月前,所有项目实现完工;11月县级组织开展初验;12月接受市委市政府督查核验。
(三)2019年各相关部门20户通屯路建设任务表
序号 |
所在乡(镇) |
建制村 名称 |
自然屯名称 |
项目名称 |
里程(公里) |
责任单位 |
1 |
大将镇 |
古云村 |
十屯 |
长板路—十屯 |
0.949 |
县交通运输局 |
2 |
浮石镇 |
长龙村 |
滩底屯 |
209国道—滩底 |
0.758 |
县交通运输局 |
3 |
大将镇 |
大华村 |
上大段屯 |
大段—南山 |
2 |
县交通运输局 |
4 |
长安镇 |
大坡村 |
新寨屯 |
高泽-新寨 |
2 |
县交通运输局 |
5 |
长安镇 |
大坡村 |
古恩屯 |
高泽—古恩 |
7 |
县交通运输局 |
6 |
浮石镇 |
浮石村 |
达份屯 |
209国道—达份 |
1.917 |
县交通运输局 |
7 |
浮石镇 |
起西村 |
大塘屯 |
306省道—大塘 |
1.538 |
县交通运输局 |
8 |
泗顶镇 |
上洞村 |
长江三队屯 |
长江三队路 |
0.451 |
县交通运输局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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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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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机构
为顺利推进为民办实事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成立融安县2019年为民办实事通屯硬化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进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新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莫小华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成 员: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粮食局局长
钟来欢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覃祖军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覃建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振兴 县林业局副局长
葛时波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韦昌滔 县移民工作管理局党组书记
黄梅生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曹人良 长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点通 板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叶超 雅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宗广 大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元鲜 大坡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唐科建 浮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 庆 泗顶镇武装部部长
覃朝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
龙勇华 桥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钟治坚 东起乡人大副主席
覃成超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陈卫珍 潭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覃建波兼任。
四、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贫困发生率25%以下的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制定全县通屯路建设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通屯路项目督查、通报,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通屯路建设工作。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县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25%以上的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
县移民工作管理局负责实施水库移民通屯路项目建设,按照公路技术规范要求,推进项目实施,负责向上级申请村屯道路建设资金。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年度项目立项审批和下达年度项目计划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自筹资金问题,制定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筹措方案,拨付和监督年度计划项目资金。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通屯路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协调工作。
五、资金筹措
主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以奖代补”及县级自筹。其中:
(一)贫困村及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屯)范围内项目可统筹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市级“以奖代补”补助标准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柳政办〔2017〕89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柳政规〔2018〕81号)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1月到3月)
筹备阶段。各责任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招投标。新建项目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进场施工。
第二阶段(2019年3月到10月)
项目实施阶段。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通屯路项目,建设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10月底前完工。
第三阶段(2019年11月)
完工核验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完工项目进行初验,各责任部门整理项目建设佐证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
迎检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完成情况报市通屯硬化办,迎接市级督查检查。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加强联合督查。发改、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规范有序的项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共享监管成果,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鼓励社会监督。鼓励公民个人、社会组织等利用项目信息、公示、举报投诉等渠道,广泛参与项目监督,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运行的监督。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要支持和配合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的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社会化、民主化水平。
(四)强化绩效考评。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做好绩效考核工作。为民办实事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县级绩效考评范畴。
(五)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凡拖欠、截留、挥霍、挤占、骗取、贪污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意见或报告、意见严重失实的,由资质审批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乡(镇)、各部门每月对本单位为民办实事建设通屯硬化道路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材料等; 6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潘木花,联系电话:81509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