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9〕42号关于印发《广西融安县创建国家级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融安县创建国家级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31日
广西融安县创建国家级第三批农村综合
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66号)精神,确定我县为创建国家级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为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推动以“大将镇三马屯”为中心的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我县农村人居整体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柳州市城市转型升级质量发展导则(2017)》等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的要求,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手段,以标准化为抓手提升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质量和水平,通过试点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提升乡风文明、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城乡经济融合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通过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有效提升标准化应用水平与项目管理及实施的规范化水平,改善试点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围绕城镇建设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设施、农业生态保护、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文化传承、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进行标准化建设,构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体系,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
(一)创建目标
将“大将镇三马屯”建设成为集生态乡村、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为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典范;引领其他村屯逐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经济效益
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增加收入。通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营方式转变,如通过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产业转型,通过发展民宿、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模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发家致富。
(三)社会效益
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包括改造村屯建设、改善村屯环境;加强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力促“新农村”建设达到“五新”(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
1.有效整合项目区内的生态旅游资源,实现规模经营。规范项目区内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行为,促进生态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和可持续开发利用,生态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协调发展。
2.提升当地民宿接待旅游的规模和数量,促进当地开办农家乐及民居旅馆,促进当地农民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
3.有效改善当地交通、水电、文化活动等基础设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四)生态效益与可持续发展
促进生态效益与可持续发展。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事业,统筹道路、水利、生活用水、污水治理、垃圾集中收集以及生态农业、林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
试点项目建成后,可极大地提高大将镇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全镇群众对生态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意识,实现美丽乡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宜居宜业的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工作(2018年11月-2019年8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规划,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第二阶段:项目实施(2019年9月-2020年9月)。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三)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完善相关项目验收材料,开展自查工作,迎接上级考核验收。
四、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66号)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涉及标准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性标准见下表1)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从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方面确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具体内容。通过试点工作,实现标准覆盖率达80%以上,标准实施率达90%以上,适用指标达标率为90%以上。
表1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包含的标准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力网规农村电划设计导则 |
DL/T 5118-2010 |
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 |
DL 493-201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 3095-2012 |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 3096-2008 |
海水水质标准 |
GB 3097-1997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 3838-2002 |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
GB 4285-1989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 5749-2006 |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
GB 5768.1-2009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2-2009 |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
GB 7959-2012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GB 15618-1995 |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18596-2001 |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
GB 19379-2012 |
农村防火规范 |
GB 50039-2010 |
防洪标准 |
GB 50201-2014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288-1999 |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
GB 50445-2008 |
标准电压 |
GB/T 156-2007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 |
GB/T 8321.1-2000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
GB/T 8321.2-2000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
GB/T 8321.3-2000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
GB/T 8321.4-2006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
GB/T 8321.5-2006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 |
GB/T 8321.6-2000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七) |
GB/T 8321.7-2002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八) |
GB/T 8321.8-2007 |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九) |
GB/T 8321.9-2009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
GB_T 16453.1-2008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
GB/T 16453.2-2008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
GB/T 16453.3-2008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
GB/T 16453.4-2008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风沙治理技术 |
GB/T 16453.5-2008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崩岗治理技术 |
GB/T 16453.6-2008 |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 |
GB/T 27774-2011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
GB/T 29315-2012 |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
GB/T 30600-2014 |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
HJ 25.4-2014 |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
HJ 588-2010 |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
NY/T 496-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
建标 109-2008 |
(一)村庄规划
1.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村庄的发展条件,提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村庄管理的总体要求(见下图1)。
2.统筹村民建房、整治改造,进行规划设计,包含建筑平面改造和立面整饰。
3.确定村民活动、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和管理设施的用地布局和建设要求。
4.确定村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各项基础设施配置和建设要求,包括布局、管线走向、铺设方式等。
5.确定金桔种植、特色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用地。
6.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措施,确定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的配置和建设要求。
7.确定村庄防洪涝等自然灾害要求,做好村级避灾场所建设规划。
8.村庄规划应节约土地利用,功能区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规划总平面图及相关内容应在村庄显著位置公示,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图1 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内容和效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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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庄建设
1.道路及交通
(1)拟建项目:村屯道路硬化、加宽,设置交通标志、指示牌、规划停车场。
(2)应符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2009。
(3)量化指标:
①村主干道应进出畅通,路面平整,边沟通畅,无障碍,养护良好,路面硬化率达100%,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应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划交通标线,树立限速及禁止鸣笛等标志,繁华区域及学校附近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及人行道。
②村内道路应以现有道路为基础,顺应现有村庄格局,保留原始形态走向,就地取材;传统巷道保护良好。
③在公共道路两侧划定一定范围的公用空间红线,不得违章占道和占用红线。
④在村内交叉路口设置道路指示牌及大型导向图;路侧有临水临崖、高边坡、高挡墙等路段,应加设波形或钢筋混凝土等护栏;急弯、陡坡及事故多发路段,加设警告、视线诱导标志和路面标线;视距不良的回头弯、急弯等危险路段,加设凸面反光镜;在长下坡危险路段和支路口,加设减速设施。
⑤村庄主入口设村名标识,村出口方向设置路标。
⑥利用道路周边、空余场地,适当规划公共停车场(包括大巴泊位与小车泊位)。
⑦建议配置道路洒水车,在连续干旱的季节,实施道路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粉尘污染。
⑧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GB 5768.1和GB 5768.2的规定。
2.桥梁
(1)拟建项目:维护“大将三马屯”入口处桥梁。
(2)量化指标:
①安全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地域风格,提倡使用本地天然材料。
②维护、改造可采用加固基础、新铺桥面、增加护栏等措施,并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③桥梁入口处设置限重标志。
3.饮水
(1)应符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量化指标:
①应根据村庄分布特点、生活水平和区域水资源等条件,合理确定用水量指标、供水水源等;应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规范和完善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管理。
②指标包括水质常规指标、消毒剂指标、水质非常规指标等。
③试点村(屯)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生活用水集中供水到户。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④确定水质检测的采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判定标准等。
⑤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⑥村庄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标水体水质要达到GB3838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4.供电
(1)应符标准:《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2010、《标准电压》GB/T 156-2007。
(2)量化指标:试点村亮化率达到100%。
①对电力网建设与改造的电线、电缆、电线杆、照路灯等实施规范化管理。
②电力网建设与改造的规划设计应符合DL/T 5118的要求,电压等级应符合GB/T 156的要求,供电应满足村民基本生产生活、种植业发展、旅游设施等需要。
③电线杆应排列整齐,安全美观,结实可靠。
④配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电网;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现象,对变压器周边区域实施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⑤在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区域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无黑暗死角),定期检查,维护良好。
⑥确保洪涝、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电网线路安全。
⑦加强宣传与培训,强化农户用电安全意识,确保农田及种植场等用电区域的用电安全。
⑧农村路灯光亮化,实行农网升级改造,实现“农村光亮”工程计划。
5.通信
(1)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公共通信设施齐全,信号通畅,线路架设规范,安全有序,实现旅游住宿区、村户全覆盖。通讯“光网”化,试点村100%通“光网”,达到高速数据下载、高清视频点播等高带宽、高速率的要求。
(2)确保种植场作业区和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区域的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的信号畅通。
(3)可设置快递收发处,邮件、包裹等寄收应方便快捷,有联系方式。
(4)各种通信线路在条件允许时,采用管道下地敷设。
6.农业生产设施及设备、车辆
(1)应符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201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1999。
(2)量化指标:
①结合种植业发展,配备先进、适用的现代化农业设施,但生产设施的使用应严格限制噪声水准。
②严格限制大型车辆进出,施工区域车辆采用登记管理,建议专用道路通行。
③开展农田水利设施治理,防洪、排涝和灌溉保证率等达到GB 50201和GB 50288的要求。注重抗旱、防风等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套。
(三)生态环境
1.环境质量管理
(1)应符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量化指标:
①在各景点设置空气采样点,定期采样分析,并及时公布。
②建议在景区、村民社区、旅游住宿区设置噪声采样点或监视显示屏。
③室内观光场所要确保保持空气质量,禁止吸烟。
④大气、声、土壤环境质量应分别达到 GB 3095、GB 3096、GB 15618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⑤村庄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水质要达到GB3838中与当地环境功能区相对应的要求。
2.农业污染防治
(1)应符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4285-1989、《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GB/T 8321、《肥料合理使用准则》NY/T 496-2010、《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 588-2010。
(2)量化指标:
①推广植物(竹林、沿路花草、农作物)病虫害防统治,采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按照GB 4285、GB/T 8321的要求合理用药。
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施用有机肥、缓释肥;肥料使用符合NY/T 496的要求。
③畜禽养殖场(工厂化生产小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 的要求,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8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水产养殖废水应达标排放。
④整治农村死畜禽乱丢到溪河现象,动员群众填埋。畜禽养殖场全面配套建立沼气工程,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⑤农业固定废物污染控制和资源综合利用可按HJ 588的要求进行;农药瓶、废弃塑料薄膜、育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要及时处理;农膜回收率≥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70%。
3.生活污染治理
量化指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70%;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70%。
(1)推行农村厨余垃圾生态化处理措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应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墙、垃圾清运工具等,设置相应标志,专人回收,禁止焚烧,并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不外溢。
(2)加强宣传,严格管控,严禁生活区垃圾就近丢入村庄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库等。
(3)应科学使用并逐步减少木、草、秸秆等传统燃料的直接使用,推广使用电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农户及畜禽养殖场沼气利用技术普遍推广,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进户,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70%。
4.生态保护与治理
(1)应符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
(2)量化指标:
①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息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绿化格局,全村绿化率达30%以上。
②按 GB 50445的要求对村庄内坑塘河道进行整治,保持水质清洁和水流通畅,保护原生植被。岸边种植适生植物,绿化配置合理、养护到位。
③对村庄山体、植被、池塘、水体、河渠进行生态保育和修复,维护自然环境原生态性。
5.村容整治
(1)应符标准:《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GB/T 27774-2011、《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2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12。
(2)量化指标:
①村域内严格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水体清洁、无异味。
②道路路面平整,不应有坑洼、积水等现象。道路及路边、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③房前屋后整洁,无污水溢流,无散落垃圾;建材、柴火等生产用品集中有序存放。
④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整洁有序;村庄内无乱贴乱画刻章现象。
⑤划定畜禽养殖区域,人畜分离;农家庭院禽畜圈养,保持圈舍卫生,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⑥规范殡葬管理,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倡导生态安葬,规范坟地用地及管理。
⑦按照 GB /T 27774的要求组织进行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综合防治。
⑧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水坑,户用卫生普及率≥80%,卫生应符合GB 19379的要求;合理配置村庄内卫生公厕,不应低于1座/600户,按GB 7959的要求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公厕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公厕外设置导向标志,公厕内标识、标牌应符合GB/T 10001以及旅游公厕的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在村内杜绝新建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四)经济发展
1.发展要求
(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合理,有明显特色的主导产业,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提升发展乡村服务业。
(2)村级集体组织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并逐步增长,能够满足其所承担职责、开展村务活动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全县平均水平。
2.生态农业
(1)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快速提升种植规模和管理水平,提升农户种植效益。
(2)大力发展精致高效产业,突出培养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3)结合现代农业、生态工业系列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邀请行业专家,指导建设现代农业标准化金桔种植示范园,引导农户参加示范园合作种植,学习种植、管理技术,从劳务上获得收入,从技术上学到“造血”脱贫本领。引进技术专家,开展金桔种植管理方面的研究。
(4)根据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金桔产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培训宣传和实施,结合特色产业和精准扶贫建设,实施标准化建设,促进金桔产业从种植、品种、旅游的全产业链有相应的标准可遵循和实施,全程进入标准化状态,逐步改变群众的传统生产观念和思想认识,实现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5)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优化金桔产业结构,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3.服务及旅游业
(1)应符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2009、《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GB/T 28840。
(2)量化指标:
①在入口处设有大型导向图,出口处有方向标识;景点入口设置指示牌;在景区适当处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牌,加强游客宣传;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GB 5768.1和GB 5768.2的规定。
②规范景区餐饮、小卖店、住宿酒店的垃圾回收,保持景区商业设施摆放美观、整齐。
③完善旅游设施,让游客从住宿、餐饮、观光、休闲、文体、日常生活等方面获得经济、舒适、安全、健康的服务。50个餐位以上的旅游餐馆其设施与服务经营应符合GB/T 26361的要求。适度发展家庭旅馆,鼓励发展高质量的乡村民宿。
④注重传统乡土文化的培育与利用,结合乡土风情(包括农耕、生态、民俗、民居等),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⑤以满足旅游服务功能为原则,配备适当的乡村休闲旅游基础设施。
⑥发展住宿和餐饮业、家政服务、商业、美容美发、维修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居民生活中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消费等产品和服务需求。商业零售店经营按GB/T 28840的要求进行规范。
⑦规范并完善村内村民参与服务业企业的相关管理、运营等工作。
⑧构建以农业基本公共服务为基础,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为主要力量,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公共服务
应符标准:《美丽乡村公共服务通用要求》DB 45/T 1325-2016。
1.医疗卫生
量化指标:
(1)应建有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建制村可不再设。村卫生室应配有适当数量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医疗过程符合卫生操作规范,药品来源符合药品管理规范,并做好维护运行管理。
(2)由村卫生室牵头,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在各景区醒目处公布村卫生室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孕妇、游客、老人等提供紧急救护服务。
(4)在传染病易发的相应季节,加强相关宣传与教育。在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兽禽伤害防治药物。
2.教育
(1)应符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建标 109-2008。
(2)量化指标:
①村庄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应符合教育部门布点规划要求。村庄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建设应分别符合GB/T 29315、建标 109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与安全标准。
②普及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5%;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巩固率≥93%。
③通过宣传栏、广播等渠道加强村民普法、科普宣传教育。
④深入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利用一切文化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关于生态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生育文明知识的宣传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文体活动
(1)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如文化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图书室)、科普园地、读报栏、村广播室等。定期组织文体活动,提高设施运行使用率。
(2)建有体育活动场所,配备篮球场、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
(3)丰富农民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文艺演出、讲座展览、放映电影、体育比赛、体质测试等全村范围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4)制定村规民约。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网络、会议、标语、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村规民约、卫生健康、生育文化、生态文明知识,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等。建立生态文化活动的档案记录。设有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
4.社会保障
量化指标:村民普遍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结合实际建设农村养老机构、老人日托中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实现农村基本享有养老服务;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65岁及以上村民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50%;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集中供养能力≥50%;村民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0%;被征地村民按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
5.就业
加强村民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维权等权益保护活动;收集并在村委宣传栏发布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
6.公共安全
(1)应符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2010、《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DL 493-2015。
(2)量化指标: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类型(台风、暴雨等)建立相应防灾设施和避灾场所;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农村消防安全应符合GB 50039的要求;农村用电安全应符合DL 493的要求;健全治安管理制度,配齐村级综治管理人员,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建议在村繁华地段安装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7.便民服务
在村委设置村便民服务机构,提供代办、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等服务,每一事项应编制服务指南,推行标准化服务。
(六)乡风文明
1.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法制、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并实施村规民约,倡导崇善向上、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文明乡风;
3.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
4.邻里关系和谐;村民对外来人员态度友善,并具备良好的生态道德和行为习惯,不应有封建迷信活动。
(七)基层组织
(1)应符标准:《美丽乡村村务管理规范》DB 45/T 1323-2016。
(2)量化指标:
①依法设立村级基层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
②完善基层党组织、村级组织工作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级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村内重大事务采取民主决策予以解决,程序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95%。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并依法公开。
③坚持美丽乡村与基层组织建设并重,加强农村社会和谐化管理,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④社区志愿组织、老年协会、经济合作社等社区组织发展完善,参与社会管理作用明显。
⑤结合实际制定村党委组织建设及村务管理的标准。
(八)长效管理
(1)应符标准:《美丽乡村村务管理规范》DB 45/T 1323-2016。
(2)量化指标:配备与村级人口相适应的管护人员,比例不低于常驻人口的2‰。
①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村民参与相结合,建立运行维护常态化管理模式,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②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栏、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形式,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动态、农事、村务、旅游、商务、防控、民生等信息,参与并监督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等办法,保障村民参与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③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
④建立并实施公共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等管护机制,配备与村级人口相适应的管护人员,比例不低于常驻人口的2‰。
⑤综合运用检查、考核、奖惩等方式,对美丽乡村的建设与运行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
(九)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
建立时间: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具体工作步骤:
1.做好前期工作
(1)明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2)提出各阶段实施方法;
(3)制定各阶段验收材料的编制方法。
2.举办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
(1)GB/T 1.1-2009主要内容;
(2)TCS软件使用方法及练习;
(3)GB/T 32000系列标准;
(4)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要素及要求。
3.开展调研和制定方案
(1)系统地分析及研究试点的基本情况及标准化现状;
(2)查阅及研究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资料;
(3)结合国家政策及本地区发展实际,评估大将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各个环节所需的工作及要求;
(4)整理、分析、讨论、总结等;
(5)编写并提交《标准化需求分析报告》,完善试点标准化实施方案。
4.建立标准体系
(1)以目的明确、全面成套、层次适当、划分清楚为原则,确定标准体系的范围、深度及相互关系,构建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体系框架图、各标准子体系结构图;
(2)梳理试点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分析关键要素,明确流程,以统一、简化、协调、优化为原则,收集并辨析标准体系所需的标准,制定标准明细表;
(3)标准明细表编制说明:编制标准明细表的依据和要达到的目的及意义、标准明细表编制过程、标准明细表结构说明(专业划分依据和划分情况)、标准明细表结构及编码规则、国内外相关标准概括等;
(4)内部评审:目标能否保证、构成是否合理、标准是否配套、总体是否协调等;
(5)体系的建立符合GB/T 12366、GB/T 32000-2015、GB/T 13016、GB/T 13017的要求;
(6)提交的文件:《标准体系框架》《标准体系表》《标准汇总表》《标准明细表》及编制说明等相关标准文本。
5.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
(1)完善已有的标准,并按GB/T 1.1-2009的格式重新编写。
(2)起草必要的企业标准。
(3)制定特色企业标准。
6.标准宣传和培训
(1)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2)开展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实现村民“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
①以“分级分层、集散相结合”的宣贯和培训方式,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标准化导则、术语等)和重点/专业标准的解读,并考核评价学员标准掌握程度;
②针对重要标准,组织相关人员、部门、岗位进行统一学习、共同研究讨论,使学习人员二级转化,达到人人必知、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效果;
③针对一般标准,分发给相关人员进行分散学习、各自学习,了解、熟悉、掌握与自己相关的内容;
④引导相关人员树立“标准指导实践,实践验证标准”的思想,将过程与实际现状相结合,进行针对性宣传学习;
⑤设立标准信息服务机构,收集、整理、解答宣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做好标准宣传和培训的图文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7.标准实施
(1)标准实施的准备。绘制标准实施工程图,明确分工,有序推进。筹备标准实施前的相关数据、标准实施所需软硬件条件、相关组织及人员、资金保障、监督检查机制、反馈机制、实施计划等。
(2)标准实施的过程。
①做好标准实施记录,并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的各环节形成的数据和有关情况;
②检查实施过程中标准的执行情况,确认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
③标准实施率达90%以上。
(3)标准实施的检查。
①制定实施检查的制度;
②确定标准实施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职责、权限明确;
③制定开展标准实施检查工作计划(或日常检查程序);
④定期组织检查,保持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的完整。
(4)标准实施的评价。
①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
②对标准实施的符合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5)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改进。
①制定持续改进的工作方案或计划;
②针对标准实施检查和自我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实施持续改进,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保持持续改进记录等。
(6)总结标准实施情况。编写工作总结,做好材料的收集、检查、装订,主要收集和整理《标准实施工程图》《标准实施计划》《标准实施检查制度》《标准实施检查计划表》以及实施、检查的详细记录。同时,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过程中,一并对试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含自评)、经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我县创建国家级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文敏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雷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覃 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 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蓝 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燕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孟生 县教育局局长
陈远昭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曾智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优越 县民政局局长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陈祯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武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韦超德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韦荣光 县统计局局长
覃卢成 县林业局局长
何卫平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肖 懿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龙东传 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甘 涛 柳州融安供电局局长
黄 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 柳 县乡村振兴(“美丽融安”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韦 昊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燕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武荣、韦昊、韦柳等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文件起草、简报编发、会务安排等日常性的办文、办会、办事及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等。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到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查,进一步强化领导的执行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做好试点创建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具体分工见附件)。要形成共同推进和管理的工作氛围,建立符合行业发展实际需要的标准体系及按照标准体系运行的措施,提高试点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试点持续发展。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到位
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注重整合项目资金,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相关单位要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助推试点工作取得更好地成效。
(三)强力推进,保证各项工作得以落实
按照统一决策、统一调度、分项实施、各负其责、集中指导、分期检查的原则,并对照试点工作每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各职能单位、企业之间要主动沟通和协调,层层抓落实,共同维护和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紧工作的推进,适时召开会议,商议工作进度和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并主动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为牵头单位做好参谋助手。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氛围和提升创建质量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员进行分类培训;组织专家对相关单位的技术骨干和试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我县创建试点工作的质量。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将试点工作纳入我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试点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影响试点工作进度和考核验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认真总结和汇报
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表(见附件)的时间节点将工作计划、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在2019年12月30日前将阶段工作进度及相关佐证材料、2020年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任务分工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谭德昌,电子邮箱:jbg8112305@163.com,联系电话:81123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 广西融安县创建国家级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