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2号关于变更融安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名称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管理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融安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变更为“融安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暨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补充。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国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志永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庆贤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覃泽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陆 田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韦英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献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侯 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建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国芬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覃荣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琳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东甜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卢建铭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志伟 融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干华 融安水文中心站站长
罗明鼎 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审定主要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推动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全面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通报相关工作任务开展及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庆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罗明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全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组织开展对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考核;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工作任务,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和任务,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部门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文件记录、纪要印发、信息编报、宣传报道、资料整理和归档保存等有关工作。
2020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