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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19〕65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融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9-12-11 18: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治欠发〔2019〕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函〔2019〕26号)精神,决定成立融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李瑞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祯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县委

  组织部副部长

  黄振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曾智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钟来欢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温永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吴华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玲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陆 田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韦 何 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志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助理

  覃建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祥雄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 意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覃荣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琳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梅生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谭仁革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韦茂泉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副局长

  韦远乐 县信访联席办副主任

  梁广华 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永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撤销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2019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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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融政办发〔2019〕65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融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12-11 18: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治欠发〔2019〕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函〔2019〕26号)精神,决定成立融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 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李瑞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祯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县委

  组织部副部长

  黄振威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承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曾智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钟来欢 县财政局副局长

  覃钉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温永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吴华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玲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义莲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陆 田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韦 何 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永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志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助理

  覃建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祥雄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 意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覃荣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琳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梅生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谭仁革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韦茂泉 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副局长

  韦远乐 县信访联席办副主任

  梁广华 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永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撤销融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2019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