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31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 8月5日
融安县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终期考核年和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验收年,为切实保障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确保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实施《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及《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计划》,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20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系统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终期考核各项目标。
二、水质目标
2020年,融江河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消除黑臭水体。全县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三、2020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融安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工作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工作参照《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
四、任务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依据《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五、考核方式
根据柳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由融安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考核组,参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及环保目标责任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进行考核。
六、责任追究
根据柳州市对我县年度考核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对落实不力的乡镇或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