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01245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21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0〕50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融安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0〕5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1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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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融政办发〔2020〕50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融安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驻融及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2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办〔2020〕4号)精神,为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融安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韦贞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远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吕保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志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人韬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美忠 县财政局局长
陈祯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
组织部副部长(兼)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覃武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荣翔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荣光 县统计局局长
廖燕娥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惠琳 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胡彦军 县税务局局长
蒙松畴 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全县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全县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部门间协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中小企业发展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其他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协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