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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47537121335/2021-15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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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4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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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9-30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30日

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1〕7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大规模建设向提质增效、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我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2021年力争获批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

三、组织机构

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涉及面广、考核指标体系涉及部门多,为切实做好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于福坚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廖鹏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世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君健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委

组织部副部长(兼)

刘  燕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

织部副部长(兼)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优越    县林业局局长

覃气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黄志永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覃圣程    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龙东传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君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覃怡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小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明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计划、相关政策及编制申报材料;按照上级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创建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各阶段创建工作情况。

四、创建标准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主要指标纳入县、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因地制宜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改善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扎实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效果显著,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的应用,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创建程序

(一)县级申请。

对照示范县创建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形成申报材料,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二)市级核查申报。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本辖区相关规定,对拟推荐县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并联合同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自治区核查。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核查总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核查通过后,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命名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制定我县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

(二)完善长效机制。

以创建完善“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为契机,借鉴学习先进地区有关经验,尤其是破解农村公路管养难题方面好的做法,完善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县“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

(三)加强督查考核。

根据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任务指标,定期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加强资金保障。

为保障“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县财政局要合理安排好创建资金,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



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47537121335/2021-153860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4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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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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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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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30 1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30日

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21〕7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大规模建设向提质增效、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我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2021年力争获批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

三、组织机构

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涉及面广、考核指标体系涉及部门多,为切实做好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于福坚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廖鹏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苏世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君健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委

组织部副部长(兼)

刘  燕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

织部副部长(兼)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德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优越    县林业局局长

覃气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黄志永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覃圣程    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龙东传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君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覃怡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小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明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计划、相关政策及编制申报材料;按照上级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创建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各阶段创建工作情况。

四、创建标准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主要指标纳入县、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因地制宜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改善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扎实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效果显著,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的应用,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

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创建程序

(一)县级申请。

对照示范县创建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形成申报材料,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二)市级核查申报。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本辖区相关规定,对拟推荐县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并联合同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自治区核查。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核查总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核查通过后,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命名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制定我县深化“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

(二)完善长效机制。

以创建完善“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为契机,借鉴学习先进地区有关经验,尤其是破解农村公路管养难题方面好的做法,完善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县“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

(三)加强督查考核。

根据融安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工作任务指标,定期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加强资金保障。

为保障“四好农村路”全区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县财政局要合理安排好创建资金,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