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61293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1〕5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1〕5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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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56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发〔2019〕1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融安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总召集人:陶 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覃良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玉琴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黄君健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雷晓飞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 锋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宗祝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覃 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侯 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明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 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 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志永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赵 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融华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黄建勇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 雷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工作,组织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审议全县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其他相关问题,做好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制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化解学前教育工作突出矛盾,对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把关;对幼儿园分类定级管理,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提高保育教育工作水平;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规范招生行为;审定和管理幼儿教师;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组织成员单位共同评估和监管;每年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年检;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指导和推动家庭学前教育;完成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人员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
县公安局:参与学前教育机构认定和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净化周边环境;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和家长做好接送学生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处违规使用校车接送幼儿行为。
县民政局:将民办幼儿园纳入民办非企业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民办幼儿园办园活动,查处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行为和非法活动,给予民办幼儿园应有的社会救助。
县财政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民办幼儿园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监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完善和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保障幼儿教师权利。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和用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学前教育机构认定和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审批并颁发消防合格证,定期复核审验并交县教育局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车辆营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幼儿的违法行为。
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学前教育机构认定和清理整顿工作,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膳食营养与饮用水卫生、生长发育监测、疫病预防,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等方面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幼儿教师或保育员参加卫生保健培训。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相应的安全工作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对学前教育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认定和审批工作。
县妇女联合会: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建立家长学校制度;支持和服务学前教育机构。
县残疾人联合会: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全县范围内学前教育机构的防火安全检查,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维护消防安全。
三、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覃玉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勇同志兼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的主管股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通知,参会人数达半数以上方可召开。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达成的决议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