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2-15699
- 主题分类:
- 土地;人事工作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6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融政办发〔2022〕6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鉴于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海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蓝 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雷晓飞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韦志很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吴国扬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优越 县林业局局长
覃泽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韦勋海 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重大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等工作。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融安县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融政办发〔2021〕19号)执行。
2022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