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4-00449
- 主题分类:
- 其他_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3〕8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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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3〕8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4日
融安县高质量建设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努力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打造成融安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把全县农业示范区总量做大、品质做优、效益做好、品牌做响、增收做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5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级提升一批2020年以前创建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新建一批县级、市级和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田园综合体,争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到2025年:
——逐级提升一批现代特色农业村级示范点、乡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区。升级创建县级示范区,建成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市级田园综合体4个以上。
——建成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7个以上。其中:新建成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4个以上;升级2020年以前认定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3个以上。
——争取创建1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
(一)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产业体系现代化。重点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贯通供应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价值链。
示范区要加强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对于产业融合度高、投资大、具有良好示范效应并纳入县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要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示范区要贯通供应链,配套建设冷库、烘干房等加工设施设备,完善产地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和仓储配套设施、农村电商平台。力争建成具备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电商进驻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拓宽农产品供应上行渠道。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促进示范区生产、加工、销售和终端消费群体连成一体,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各乡(镇)要结合示范区创建,建设一批柳州螺蛳粉、融安金桔和融安香杉配套生产基地,确保柳州螺蛳粉、融安金桔和融安香杉产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
示范区要依托当地自然风景、产业风光、民俗文化、民族风情等资源,着力拓展农业的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价值链。示范区要积极推进农业博物馆、科普基地建设,要挖掘产业文化、讲好产品故事、传播科普知识。资源禀赋优越的示范区,要进一步争创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
(二)打造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示范区应加强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建设,着力提高农业良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水平,加快生产体系现代化。示范区的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重点是推进“四化”,即推进设施化,切实改善田间生产条件;推进机械化,推广应用实用高效农机;推进绿色化,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数字化,着力打造智慧农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发挥种业对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主推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富集硒元素品种,力争示范区主导产业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示范区要以种子种苗的引种试验和示范推动品种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打造种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完善园区内路网,硬化路面,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安全方便的生活需要。要完善水利设施、电网配套,满足电力供应需求。示范区要加强设施农业建设,装备较高水平的水肥一体化、病虫绿色防控、地头冷库等设施。水稻产业示范区要健全工厂化育秧、稻谷烘干设施。各地要根据地形和产业特点,推广适用农机(机械),推进耕、种、管、收和养殖机械化,水稻产业要全力推进全程机械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柳州融安供电局等〕
全面实施绿色生产和标准化生产,要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进行农业生产管理,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集约化生态种养模式和“微生物+”生态养殖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等〕
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要全面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等〕
(三)打造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经营体系现代化。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四类经营主体。示范区要推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地位,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要大力培育农机合作社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大力开展土地托管、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农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中心等〕
(四)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
示范区建设要突出品质品牌提升,大力推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培育知名品牌。引导企业以质量信誉为基础,开展标准化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安全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和地方标准,成为行业领先企业。要以主导产业为核心,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主打“绿色生态、长寿壮乡”牌,讲好“广西好嘢”“桂字号”“柳字号”“柳州螺蛳粉”“融安金桔”“融安香杉”系列品牌故事,示范带动和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市级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至少要有一个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等〕
(五)打造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区
优选有特色产业潜力的村镇,谋划开展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助推乡村振兴。在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基础上,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动各项农村改革,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示范区群众共同致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三、创建管理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实行“分级认定、动态考核、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和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由县人民政府认定,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或市级田园综合体按《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申请柳州市验收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按《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申请自治区验收认定,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按上级相关要求申请审核批准创建。
(一)申报条件
申报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认定的示范区原则上为已获认定的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或市级田园综合体。积极性高、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支持创建的示范区也可通过市级自评后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示范区。申请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或市级田园综合体验收认定前必须通过县级自评和推荐。申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验收认定前必须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自评和推荐。
(二)验收标准
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验收按附件2—6的验收标准组织验收。
(三)工作程序
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认定按如下程序执行:
1.乡镇申请。申请县级验收前,各乡(镇)应组织开展乡级自评,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书》经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后报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现场验收。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对示范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产流通、科技应用、经营管理、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和电商等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结合实地验收,召开验收会议,听取补充汇报、审查佐证材料、开展疑点质询、进行专家点评和工作指导。
3.会议评审。召开验收组会议进行会审、评分,形成全县验收初步结果。
4.结果会审和公示。召开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审议验收初步结果,形成审议结果,并在融安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融安县人民政府审定。
发现已认定的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出现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未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等情况的,撤销其认定并停止相关奖励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切实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金融、人才等关键问题,全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工具,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县委组织部和县农业农村局要总结我县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的经验,持续聚焦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年度示范区创建计划,每年选择一批“乡村振兴+行动学习”实践项目,运用行动学习“问题导向、群策群力、知行合一”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法,着眼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二)加强规划引领
各乡(镇)要做好每个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或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的规划编制工作。示范区规划要立足当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实现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经济效益等主要内容,要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后规划、边建边规划情况。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新增“大棚房”等问题,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按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如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要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各乡(镇)要做好示范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并严格实施日常巡查和批后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的,指导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三)加大财政投入
对纳入创建计划的示范区(园),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项目安排倾斜,集中资源、形成合力,打造高质量的农业示范区集群,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要统筹种植业、畜牧水产业、林业等产业的扶持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向示范区倾斜;县财政局要保持示范区资金预算规模,对获得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认定的园区,要统筹整合资金,不断加大建设支持力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有关扶持项目要向示范区和园区内的经营主体倾斜,力争2年内争创成为市级或自治区级示范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等〕
(四)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与重点企业合作开展科研工作,强化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挂钩联系机制,加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集成创新与转化应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县、乡两级农林畜牧水产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对示范区的服务,示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技术推广部门的科技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培训活动应集中安排在示范区,让示范区成为产业科技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训的田间课堂,增强示范区的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
(五)积极招商引资
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发挥示范区的聚集效应,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为目的,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研究和宣传本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为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特别是要积极引资开展农产品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建设,并使落户示范区的企业留得住、发展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中心等〕
(六)加大金融和用地用电保障
通过鼓励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推出普惠金融产品、实行优惠农业信贷担保费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等形式,加强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支持。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示范区发展产业。优先保障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区所在地的配电网及电力设施建设,为示范区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并给予优先安装,对示范区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柳州融安供电局、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等〕
附件:1.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
小组
2.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种植业类)
3.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畜禽养殖
业类)
4.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水产养殖
业类)
5.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林业类)
6.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休闲农业类)
附件1
融安县高质量建设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福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陶 媚 副县长
成 员:邓黎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 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两新党工委书记(兼)
谭克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志很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覃玉琴 县教育局局长
吕保能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覃 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侯 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国扬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庆贤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水利局局长(兼)
李瑞华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燕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优越 县林业局局长
覃启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韦友龙 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陈晓东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龙东传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梁广华 中国人民银行融安县支行行长
凌勇兵 柳州融安供电局总经理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融安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华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伟刚同志担任,专职工作人员为梁涛、林珍丽、周小媛同志。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原成员单位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
(种植业类)
指 标 | 标 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8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印发得1分。 | 1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1 |
(三)市、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6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100—200万元(含100万元)得1分,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2分,4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9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1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机械化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2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2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2 |
(五)建设用地 | 符合有关要求。 | 2 |
三、科技支撑 | 22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有种苗繁育基地得1分。主推优势品种、获奖品种,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全覆盖得2分。 | 3 |
(二)主要种植技术 | 主推技术在市内或区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区内或国内先进水平得2分。推广运用水肥一体化、“稻+”、富硒农业、种养高效循环、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得2分。 | 4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 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90%以上。 | 3 |
(四)绿色生态种植 | 推广应用“微生物+”、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促进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减量增效。 | 3 |
(五)现代化设施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得2分。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3分。 | 5 |
(六)建立科研合作机制 | 与院士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引进、培育、应用等工作得1分。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挂钩机制得1分。有技术研发机构、团队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得2分。 | 4 |
四、三产融合 | 18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净化、烘干、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的得1分。在县域范围内有主导产业加工厂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3个以上得2分。形成包含有主导产业的加工园区且年加工产值达0.2—0.4亿元(含0.2亿元)得1分,达0.4—0.6亿元(含0.4亿元)得2分,达0.6亿元及以上得3分。 | 8 |
(二)冷链物流仓储 | 有地头冷库、田头贮藏设施和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得2分。县域范围内有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得3分。 | 5 |
(三)电子商务 | 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得1分。建立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得1分。 | 2 |
(四)拓展农业功能 | 拓展富硒、生态、康养、教育等功能得1分。开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得2分。 | 3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8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2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室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得1分。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市级、县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1分。 | 2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并运行良好得1分;或实行种子质量承诺制得1分。 | 2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种子认证或知识产权保护任一项得2分。 | 2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企业自主研发品种获得县级以上奖励任一项得2分。 | 2 |
七、经营与效益 | 25 | |
(一)种植规模 | 1.粮食、糖料蔗、水果、茶叶、中草药、桑蚕、蔬菜:200—500亩(含200亩)得1分,500—700亩(含500亩)得2分,700—1000亩(含700亩)得3分,1000亩及以上得4分。 2.设施农业:20—50亩(含20亩)得2分,50—100亩(含50亩)得3分,100亩及以上得4分。 3.食用菌:30—50亩或30—50万袋(含30亩或30万袋)得1分,50—80亩或50—80万袋(含50亩或50万袋)得2分,80—100亩或80—100万袋(含80亩或80万袋)得3分,100亩以上或100万袋以上得4分。 | 4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县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有市级以上涉农龙头企业得4分。 | 4 |
(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1 |
(四)联农带农效果 | 联农带农达到10—20户(含10户)得4分,20户及以上得8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2分。 | 10 |
(五)年经营收入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3分,6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 5 |
(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集体经济有贡献。 | 1 |
八、产业文化 | 4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6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 | 2 |
(二)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县级示范区种植规模得分应达到3分,乡级示范园种植规模得分应达到1分以上。
2.县级示范区联农带农必须达到20户及以上,乡级示范园联农带农必须达到10户及以上。
3.县级示范区必须建设展示厅。
4.总分达70以上的,可以纳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总分达60以上的,可
以纳入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
5.一票否决: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发现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3
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
(畜禽养殖业类)
指 标 | 标 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8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印发得1分。 | 1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1 |
(三)市、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6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1分,600—1000万元(含6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9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1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2 |
(三)水利建设 | 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2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2 |
(五)建设用地 | 符合有关要求。 | 2 |
三、科技支撑 | 22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有畜禽种苗繁育基地得1分。主推优势品种、获奖品种,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全覆盖得2分。 | 3 |
(二)主要养殖技术 | 主推技术在市内或区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区内或国内先进水平得2分。推广应用“微生物+”的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方式得2分。 | 4 |
(三)疫病防控 | 推进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建成无规定动物疫病养殖场得1分,建成无疫小区得2分。 | 2 |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五)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100%。 | 2 |
(六)现代化设施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采用漏缝网床或垫料床养殖,有节水型饮水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齐全得2分。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3分。 | 5 |
(七)建立科研合作机制 | 与院士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引进、培育、应用等工作得1分。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挂钩机制得1分。有技术研发机构、团队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得2分。 | 4 |
四、三产融合 | 18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现代化屠宰、分割、包装等生产线得1分。在县域范围内有主导产业加工厂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3个以上得2分。形成包含有主导产业的加工园区且年加工产值达0.2—0.4亿元(含0.2亿元)得1分,达0.4—0.6亿元(含0.4亿元)得2分,达0.6亿元及以上得3分。 | 8 |
(二)冷链物流仓储 | 有机械挤奶和生鲜乳低温储存设施设备、生物制品低温贮藏设施和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得2分。县域范围内有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得3分。 | 5 |
(三)电子商务 | 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 2 |
(四)拓展农业功能 | 拓展生态、康养、教育等功能得1分。开展文化休闲、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得2分。 | 3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8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2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室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得1分。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市级、县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1分。 | 2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并运行良好得1分。 | 2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任一项得2分。 | 2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2 |
七、经营与效益 | 25 | |
(一)养殖规模 | 1.能繁母猪年存栏500—1000头(含500头),年产仔猪8000—16000头(含8000头)得2分;能繁母猪年存栏1000头及以上,年产仔猪16000万头及以上得4分。 2.生猪年出栏2000—5000头(含2000头)得2分,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得4分。 3.蛋禽年存栏5000—10000羽(含5000羽),年产蛋120—250万枚(含120万枚)得2分;蛋禽年存栏1000羽及以上,年产蛋250万枚及以上得4分。 4.种禽年存栏5000—10000套(含5000套),年产禽苗50—100万只(含50万只)得2分;种禽年存栏1万套及以上,年产禽苗100万只及以上得4分。 5.肉禽年出栏1—2万羽(含1万羽)得2分,2万羽及以上得4分。 6.奶水牛年存栏20—40头(含20头)得2分,年存栏40头及以上得4分。 7.肉牛年存栏100—200头(含100头),年出栏50—100头(含50头)得2分;年存栏200头及以上,年出栏100头及以上得4分。 8.奶牛年存栏50—100头(含50头)得2分,100头及以上得4分。 9.肉羊年存栏200—500只(含200只)得2分,500只及以上4分。 10.种鸽年存栏5000—10000对(含5000对),肉鸽年出栏8—16万只(含8万只)得2分;种鸽年存栏1万对及以上,肉鸽年出栏16万只及以上得4分。 | 4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县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有市级以上涉农龙头企业得4分。 | 4 |
(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1 |
(四)联农带农效果 | 联农带农达到10—20户(含10户)得4分,20户及以上得8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2分。 | 10 |
(五)年经营收入 | 200—6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600—1200万元(含600万元)得3分,12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 5 |
(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集体经济有贡献。 | 1 |
八、产业文化 | 4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6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 | 2 |
(二)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县级示范区养殖规模得分应达到4分,乡级示范园养殖规模得分应达到2分以上。
2.县级示范区联农带农必须达到20户及以上,乡级示范园联农带农必须达到10户及以上。
3.县级示范区必须建设展示厅。
4.总分达70以上的,可以纳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总分达60以上的,可
以纳入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
5.一票否决: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发现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4
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
(水产养殖业类)
指 标 | 标 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8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印发得1分。 | 1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1 |
(三)市、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6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200—6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600—1000万元(含6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9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1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2 |
(三)水利建设 | 人畜饮水和养殖用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得1分。具有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或设备且正常使用得1分。 | 2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2 |
(五)建设用地 | 符合有关要求。 | 2 |
三、科技支撑 | 22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主推优势品种、获奖品种,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全覆盖。 | 2 |
(二)苗种培育 | 有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引进培育国内外优质品种。 | 2 |
(三)主要养殖技术 | 主推技术在市内或区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区内或国内先进水平得2分。应用“微生物+”、种养高效循环等现代生态养殖模式,饲料利用率80%以上得2分。 | 4 |
(四)水产苗种检疫率 | 90%以上。 | 2 |
(五)养殖尾水处理率 | 90%以上。 | 2 |
(六)病死水产养殖动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2 |
(七)现代化设施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得2分。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3分。 | 5 |
(八)建立科研合作机制 | 与院士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工作站及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展新品种引进、培育、应用等工作得1分。与科研机构、创新团队、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挂钩机制得1分。有技术研发机构、团队支持,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得1分。 | 3 |
四、三产融合 | 18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现代化宰杀、分割、包装等生产线得1分。在县域范围内有主导产业加工厂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3个以上得2分。形成包含有主导产业的加工园区且年加工产值达0.2—0.4亿元(含0.2亿元)得1分,达0.4—0.6亿元(含0.4亿元)得2分,达0.6亿元及以上得3分。 | 8 |
(二)冷链物流仓储 | 有地头冷库、田头贮藏设施和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得2分。县域范围内有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得3分。 | 5 |
(三)电子商务 | 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打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 2 |
(四)拓展农业功能 | 拓展生态、康养、教育等功能得1分。开展文化休闲、科普基地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示范得2分。 | 3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9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2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2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省市级、县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 | 2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并运行良好得1分。 | 2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任一项得2分。 | 2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2 |
七、经营与效益 | 25 | |
(一)养殖规模 | 1.内陆地区淡水养殖片区面积50—100亩(含500亩)得2分,100亩及以上得4分。 2.稻(莲藕)田养殖片区面积75—150亩(含75亩)得2分,150亩及以上得4分。 3.现代设施渔业养殖片区500—10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得2分,1000平方米及以上得4分。 4.龟鳖类养殖片区200—4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得2分,400平方米及以上得4分。 5.大水面净水渔业养殖片区面积300—600亩(含300亩)得2分,600亩及以上得4分。 | 4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县级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有市级以上涉农龙头企业得4分。 | 4 |
(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 | 有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 1 |
(四)联农带农效果 | 联农带农达到10—20户(含20户)得4分,20户及以上得8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2分。 | 10 |
(五)年经营收入 | 200—6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600—1200万元(含600万元)得3分,12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 5 |
(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集体经济有贡献。 | 1 |
八、产业文化 | 4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6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 | 2 |
(二)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 | 2 |
合 计 | 100 |
备注:1.县级示范区养殖规模得分应达到4分,乡级示范园养殖规模得分应达到2分以上。
2.县级示范区联农带农必须达到20户及以上,乡级示范园联农带农必须达到10户及以上。
3.县级示范区必须建设展示厅。
4.总分达70以上的,可以纳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总分达60以上的,可
以纳入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
5.一票否决: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发现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5
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
(林业类)
指 标 | 标 准 | 分 值 |
一、组织领导 | 6 | |
(一)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 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多元投入的建设运行新机制得1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得1分。 | 2 |
(二)成立或明确综合管理协调机构 | 成立管理协调机构,有工作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相应工作经费得1分。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建设运营主体分工明确得1分。 | 2 |
(三)出台支持建设的政策文件 | 制定了独立的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得1分。县、乡镇人民政府出台涉及财政、金融、土地和人才等扶持政策文件得1分。 | 2 |
二、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 | 6 | |
(一)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 完成规划编制得2分。 | 2 |
(二)规划文本内容 | 基本符合自治区提出的创建思路、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和建设标准得1分,符合得2分。 | 2 |
(三)规划实施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所制定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分区布局等主要内容实施,基本按规划完成得1分,按规划完成得2分。 | 2 |
三、基础设施建设 | 10 | |
(一)完成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要。 | 2 |
(二)完成规划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2 |
(三)电力设施建设 | 完全满足生产、生活要求。 | 2 |
(四)通信及互联网建设 | 通信信号良好或互联网网络覆盖得1分,两项都实现得2分。 | 2 |
(五)环境保护 | 环保设施设备部分具备有待提升得1分,完善得2分。 | 2 |
四、产业发展 | 30 | |
(一)产品加工体系完善 | 实现商品化处理,商品率达到70%以上得2分。在当地分别建成实用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企业或项目得3分(花卉苗木类:有采收、包装、标准化物流配送设施得3分;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类:旅游产品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得3分)。 | 5 |
(二)主导产业体系完善 | 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 | 3 |
(三)产业组织化程度 | 入驻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1家得1分,2家得2分,3家及以上得3分。入驻企业中有1家县级以上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得2分。 | 5 |
(四)品牌建设、产品销售、电子商务、信用等级 | 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得1分。形成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得1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林产品得1分。将林产品品质提升到生态、绿色、有机的水平,全面提高示范区及其产品的品牌效应、信用等级和服务能力得1分。 | 4 |
(五)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 |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提供标准化服务得2分。社会专业化服务水平达60%以上得2分。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2分。 | 6 |
(六)产业示范效益 | 带动周边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得2分。入驻企业效益高于同行业得3分。 | 5 |
(七)产业文化宣传 | 充分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态势等得1分。标识牌、展示牌内容清晰、完善、数量充足得1分。 | 2 |
五、产业融合乡村振兴 | 12 | |
(一)带动村民就业人数 | 带动村民就业人数20—50人(含20人)得1分,50—100人(含50人)得2分,100—200人(含100人)得3分,200人及以上得4分。 | 4 |
(二)促进村民增收 | 通过示范区主导产业促进村民人均增收高于所在县、乡镇平均水平。 | 2 |
(三)带动农村关联业态发展 | 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条件、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家乐、文化创意等关联业态,关联业态新增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 | 1 |
(四)产业特色 | 主导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完善、集约发展的主导产业集群。 | 1 |
(五)年经营收入 | 100—200万元(含100万元)得1分,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2分,4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集体经济有贡献。 | 1 |
六、支撑保障 | 21 | |
(一)资金投入 | 12 | |
1.设区市财政、金融等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 | 100—200万元(含100万元)得1分,200—400(含200万元)得2分,4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2.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 | 100—200万元(含100万元)得1分,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2分,4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3.经营主体投入生产经营资金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6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4.林业金融服务 | 开展有林权抵押担保、林地林木未来收益权、资产抵押担保、担保资产监管、林业资源收储等方面创新试点。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引导示范区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形成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的风险保障机制。有其中一项均可得3分。 | 3 |
(二)人才支撑 | 9 | |
1.人才引进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中级职称的技术、管理人才2名以上或聘有相关专家,一年到现场指导1次得1分,2次得2分,3次及以上得3分。 | 3 |
2.技术依托 | 明确落实1家县级以上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得1分。由主导产业领域权威专家、技术依托单位专家、县(乡)林业部门技术骨干成立创建指导小组,对示范区创建进行跟踪指导得1分。 | 2 |
3.业务培训 | 每年开展业务培训50—100人次(含50人次)得0.5分,100—200人次(含100人次)得1分,200人次及以上得2分。 | 2 |
4.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 引进、转化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1项得1分,2项得2分。 | 2 |
七、主导产业分项 第(一)到第(六)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 15 | |
(一)珍贵树种及优势用材林类 | 15 | |
1.种植规模 | 松、杉、桉、樟、竹子等乡土树种和红椎、西南桦、秃杉、沉香、降香黄檀、格木、柚木、檀香等广西重点发展珍贵树种类的种植规模300—500亩(含300亩)得2分,5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2.基础设施 |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 2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者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有长期稳定供苗合作关系得1分。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生态复合经营等现代先进实用高产栽培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种源清晰得1分。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1分。有相应的科研支撑单位,有科技人员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得1分。 | 4 |
4.产业示范 | 活立木年生长量比其他同类品种高20%以上得1分。生态效益显著,能有效改善林分结构和增加生物多样性得1分。实施产业化经营,形成较完整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得1分。以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得1分。 | 4 |
5.产业功能拓展 | 强化产业联动,带动周边地区开展森林旅游、生态休闲等产业发展,一二三产联动,实现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 2 |
(二)特色经济林类 | 15 | |
1.种植规模 | 油茶、核桃、八角、板栗、肉桂、坚果及其他特色林果等经济林的种植规模300—500亩(含300亩)得2分,5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2.基础设施 |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得1分。因地、因品种科学合理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抚育施肥先进设施得1分。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得1分。 | 3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建有现代育苗场所和设施,或者与现代规模化育苗单位建有长期稳定供苗合作关系得1分。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密度调控、矮化早实、生态复合经营等高效先进实用技术得1分。严格控制使用化肥和有毒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得1分。推广使用有机生物肥料、专用配方肥料得1分。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1分。 | 5 |
4.示范效益 | 推广应用审(认)定良种的覆盖率达80%以上得1分。各类经济林产品单产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0%以上或处于全县前列得1分。 | 2 |
5.建设运营,功能拓展 | 形成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紧密相连的产业化格局得1分。加强产业联动,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得1分。 | 2 |
(三)花卉苗木类 | 15 | |
1.种植规模 | 种植规模200—300亩(含200亩)得2分,3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2.现代化设施 | 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先进的温室、大棚和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以及种苗繁育设施得2分。适当安装温控、水控、湿控、冷藏设施,有储藏、包装和初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得2分。 | 4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研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个(项)以上或者培育当地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品牌得1分。主导产品制定有栽培技术规范,生产档案规范齐全,并按技术规程和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得1分。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覆盖率达50%—60%(含50%)得0.5分,达60%及以上得1分。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60%—80%(含60%)得0.5分,达80%及以上得1分。 | 4 |
4.有害生物防治 | 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 | 1 |
5.景观打造、科普教育及产业拓展 | 注重景观效果的打造,造景、图案主题明确,色彩搭配合理,景观层次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得1分。科普教育,建立科普基地,设置科普长廊、植物科属牌匾,配套现代语音、影像等设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得1分。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生态文化、餐饮住宿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得1分。 | 3 |
(四)林下种养类 | 15 | |
1.经营规模 | 经营面积300—500亩(含300亩)或传统种养殖品种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特种养殖品种年产值达300万元以上得2分;经营面积500亩及以上或传统种养殖品种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特种养殖品种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得3分。 | 3 |
2.硬件设施建设 | 建设集贮藏、冷链、运输于一体的林下经济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得1分。开展“互联网+”林下经济产品专业市场、林下经济产品展销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得1分。 | 2 |
3.产品要求 | 品种特色明显,发展优势突出,产品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得1分。有种养管理、动物防疫、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品监管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得1分。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以及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培训制度得1分。 | 3 |
4.科技研发与推广 | 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得1分。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到位率80%以上得1分。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80%以上得1分。 | 3 |
5.种养殖模式 | 普遍采用高效生态种养殖模式,食用菌等原料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科学控制种养殖密度得1分。广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得1分。 | 2 |
6.环保设施、疫病防控 | 各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消纳利用率达到80%以上,或者林下旅游类园区有完善的垃圾、废物及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体系得1分。动物疫病防控设施设备及粪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得1分。 | 2 |
(五)林产品精深加工类 | 15 | |
1.生产规模 | 开发建成面积500亩以上,木(竹)材年综合加工能力20万立方米以上或林产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5千吨以上或者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2家。 | 3 |
2.硬件设施建设 | 水、电、路、通讯、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得1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经销展示、交易流通等设施布局合理得2分。 | 3 |
3.科技研发与推广 | 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区内处于领先水平,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相互利用和再造利用得1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得1分。精深加工率达50%以上得1分。 | 3 |
4.建设运营、环境保护 | 服务完善,管理到位,环境优良得1分。园区企业废水、废弃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园区环保设施设备,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得1分。建立完善高效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机制,运行顺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健全,技术、信息、法律、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满足园区企业发展需要得2分。 | 4 |
5.产业功能拓展 | 产业上下游互补关联的营造林、林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类等企业以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方式形成完善的产业体系。 | 2 |
(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类 | 15 | |
1.经营规模 | 以1处县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化村屯或1处以森林旅游为主要特色的旅游景区为主体。 | 3 |
2.硬件设施、配套设施 | 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园区道路(含栈道、步道)、旅游厕所、停车场、餐饮住宿、游玩休憩、现代导览等基础设施齐全和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景观特色明显。 | 3 |
3.游客量或旅游消费 | 年接待游客量3.5—6万人次(含3.5万人次)或年旅游消费达100—200万元(含100万元)得1分,6—10万人次(含6万人次)或200—300万元(含200万元)得2分,10—15万人次(含10万人次)或300—500万元(含300万元)得3分,15万人次及以上或500万元及以上得4分。 | 4 |
4.建设运营 |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旅游景区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得1分。示范区周边群众崇尚生态文化,形成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村规民约和良好习惯得1分。 | 2 |
5.产业功能拓展 | 通过流转租赁土地(林地)、资产入股分红、农林产品销售、餐饮住宿服务、劳务用工等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得1分。旅游品牌特色突出,森林旅游文化氛围浓厚,集旅游、观赏、休闲、体验、养生、科普等功能于一体得2分。 | 3 |
合计 | 100 |
备注:1.县级示范区种养或经营规模得分应达到3分,乡级示范园种养或经营规模得分应达到2
分以上。
2.县级示范区带动村民就业人数必须达到40人及以上,乡级示范园带动村民就业人数必
须达到20人及以上。
3.总分达70以上的,可以纳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总分达60以上的,可
以纳入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
4.一票否决: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发生禁限用农药残留超
标、重大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6
融安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验收标准
(休闲农业类)
指 标 | 标 准 | 分 值 |
一、组织管理 | 10 | |
(一)制定实施方案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印发得1分。 | 1 |
(二)编制规划 | 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1 |
(三)市、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等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6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四)经营主体投入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6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五)制度建设 |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并取得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 | 2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17 | |
(一)选址 | 交通便利。 | 1 |
(二)道路建设 |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生产、生活和游客行动等需要。 | 2 |
(三)水利建设 |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人畜饮水质量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并发挥作用。 | 2 |
(四)电力建设 |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等需求。 | 1 |
(五)建设用地 | 符合有关要求。 | 2 |
(六)服务设施 | 有配套的停车场所得1分。有按旅游等级建设的公共厕所得1分。有完备的旅游标识标牌得1分。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有效得1分。有游客接待场所和人员得1分。有餐饮场所得2分。有住宿场所得2分。 | 9 |
三、科技支撑 | 12 | |
(一)主导产业主推品种 | 有种苗繁育基地得1分。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为优势品种、获奖品种得1分。 | 2 |
(二)主要种养技术 | 主推技术在市内或区内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区内或国内先进水平得1分。推广运用水肥一体化、“稻+”、种养高效循环、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得2分。 | 3 |
(三)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 | 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80%及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水产苗种检疫率达90%及以上得1分。充分应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得1分。 | 2 |
(四)绿色生态种植 | 推广应用“微生物+”、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促进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减量增效。 | 2 |
(五)现代化设施设备 | 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得1分。打造智慧农业,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得2分。 | 3 |
四、三产融合 | 21 | |
(一)农产品加工 | 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有净化、烘干、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得2分。有主导产业系列加工产品3个以上得2分。 | 4 |
(二)电子商务 | 建立有互联网宣传推介模式得1分。创新“互联网+”电商营销模式,推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结合得2分。 | 3 |
(三)休闲体验项目 | 有本示范区和本土特色农产品销售得3分。有农业休闲体验项目3—5个(含3个)得3分,5—8个(含5个)得4分,8个及以上得5分。 | 8 |
(四)农业资源与农业景观利用 | 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禀赋发展休闲农业。 | 3 |
(五)节庆活动 | 经常开展专场活动得1分。每年有连续性节庆活动得2分。 | 3 |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 6 | |
(一)建立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 | 制定农产品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 1 |
(二)有完善的生产档案 | 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 | 1 |
(三)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室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得1分。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自行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并纳入市级、县级例行监测或抽检范围得1分。 | 2 |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 有追溯管理技术标准,执行追溯管理(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检测信息管理等)得1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接入省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并运行良好得1分。 | 2 |
六、农产品品牌建设 | 6 | |
(一)品牌建设 | 主导产品已注册商标得1分。有广西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业产品品牌得2分。 | 2 |
(二)品牌认证 | 主导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任一项得2分。 | 2 |
(三)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 | 主导产品获批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2 |
七、经营与效益 | 23 | |
(一)经营规模 | 经营面积600亩以上,其中种植规模100亩以下或种养规模50亩以下得1分,种植规模100—200亩(含100亩)或种养规模50—100亩(含50亩)得2分,种植规模200亩及以上或种养规模100亩及以上得3分。 | 3 |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有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得1分,有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得2分,有县级以上涉农龙头企业得3分。 | 3 |
(三)年经营收入 | 200—400万元(含200万元)得1分,400—600万元(含400万元)得2分,600万元及以上得3分。 | 3 |
(四)接待游客规模 | 年接待游客4万人次以下得1分,4—6万人次(含4万人次)得2分,6万人次及以上得3分。 | 3 |
(五)联农带农效果 | 联农带农达到10—20户(含10户)得4分,20户及以上得8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得2分。 | 10 |
(六)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 对村集体经济有贡献。 | 1 |
八、产业文化 | 5 | |
(一)主导产业文化 | 展示厅60平方米以上,以图、文、物、非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战略、发展蓝图等,与当地地域文化相结合,讲好本地农业品牌故事。 | 2 |
(二)特色乡土文化
| 充分挖掘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和历史故事,把文化故事孕育于产地、产业、产品中。充分展现勤劳、勇敢、悠久的农耕文化,以故事沉淀农业文化精神。 | 3 |
合 计 | 100 |
备注:1.县级示范区经营规模得分应达到2分,乡级示范园经营规模得分应达到1分以上。
2.县级示范区联农带农必须达到20户及以上,乡级示范园联农带农必须达到10户及以上。
3.县级示范区必须建设展示厅。
4.总分达70以上的,可以纳入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总分达60以上的,可
以纳入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候选名单。
5.一票否决:用地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新增“大棚房”问题;发现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