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8〕3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落实 教育部对我区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落实教育部对我区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5日
融安县落实教育部对
我区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和中共融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利用融安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打造柳州北部区域教育中心”的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教育部对我区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广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改薄计划”目标任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目标任务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广西大学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较高的办学水平,“控辍保学”工作取得新成效,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8年,“全面改薄”土建完工面积、设备购置金额完成率达到规划的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2%。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9%。
2019年,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土建项目、设备购置完成率达到计划的100%。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8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9.5%。
2020年,95%的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显著提升;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1.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础建设,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有效控制“大班额”,力争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80%以上,基本消除大班额。(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配齐配足教师数量。加强教育师资培养,强化教师培训,按照教师工资总额2%,生均公用经费5%的比例,足额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对校长、专任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落实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的要求,做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障乡村教师补助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住建局)
3.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加快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落实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控制择校行为。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作息时间,严格控制课后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过重的负担。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扭转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唯一评价指标的倾向。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率,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县教育局)
4.多渠道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扩大办学空间,解决超大班额问题。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合理分流学生,严控择校行为,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加强教师交流,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师,合理配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降低辍学率。(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二)如期完成“改薄计划”的目标任务
1.“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全面完成。到2019年,土建项目、设备购置完成率达到计划的100%。(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2.加快推进“20条底线”达标工作。统筹用好2018年“全面改薄”规划外资金以及县级资金,确保在2019年“全面改薄”完成时,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3.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师资配备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学需要。(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三)如期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
1.加快河西新区教育园高中部建设。争取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确保2018年秋季学期融安县高级中学整体搬迁到新校区办学,办学规模99个班,容纳学生4950人。(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2.支持融安县第二中学积极创建自治区体艺特色普通高中。统筹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在现有的职教园区改扩建教学楼、综合楼和学生宿舍,力争2019年春季学期县二中搬迁到新校区办学。办学规模51个班、容纳学生2550人。(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3.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积极推进融安二中和融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融合办学,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制定普职融通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的政策。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县教育局)
4.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利用中央、区、市等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全面实施攻坚计划,并逐步加大攻坚计划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投入和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攻坚计划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捐资办学。县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按照“分类分级定价”原则,研究制定普通高中收费定价成本监审指导办法,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保障学校运转经费。(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按照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配齐教师,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帮扶计划,建立城市优质高中阶段学校与贫困地区薄弱高中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按照“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培和区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地方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管理办法,切实改进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学校可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编办)
6.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县二中创建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积极推进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生涯规划打下良好基础。(县教育局)
7.推进质量综合评价与激励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努力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建立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激励机制。(县教育局)
8.完善扶困助学政策。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精准资助、精准帮扶,全面覆盖,实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致富一家”,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教育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县教育局、财政局)
9.改进招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等相关部门招生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中等
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原则上按照6:4的比例有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逐步加大优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公办初中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规范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县教育局、人社局)
(四)如期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1.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摸清融安教育发展的底数。(县教育局)
2.扎实推进《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广西中小学教师培养“十三五”规划》、《广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实施,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教育开放发展工程、教师队伍提质增量工程等工程实施。(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县委、民宗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科技局、卫计局、文体新广局、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语委办、环保局、扶贫办、总工会、法制办)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实施《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激发发展动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县委,县民宗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科技局、卫计局、文体新广局、编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语委办、环保局、扶贫办、总工会、法制办)
4.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五)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1.完善政策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通过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增加城市学位、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扶措施等,严防学生失学、辍学。(县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新广局)
2.开展督导检查。结合春、秋季开学检查工作,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辍学情况高发又得不到有效遏制的乡(镇),进行约谈通报。限期整改后仍不能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县教育局)
3.加强辍学监测。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后1个月内做好学生辍学信息标记,平时个案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对象辍学情况的监测。(县教育局)
(六)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贯彻落实
1.学习宣传文件精神。通过召开教师队伍管理专题会、部分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等,学习传达中央文件精神。通过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融安县委宣传部微信平台、县电视台等媒介,及时宣传、推介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精神和系列要求,让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掌握精神、明确方向、集聚动力。(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广局)
2.开展全面调研工作。县教育局联合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聚焦教师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岗位设置、公办幼儿园核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等开展调研,找准根本问题、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3.组织起草实施意见。在学透上级精神、摸清全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县教育局抽调业务能力强、调查研究水平高、熟悉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情况的人员,成立起草小组,研究起草融安县贯彻中发〔2018〕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县教育局)
4.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研究解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切实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举措,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开展督导检查。要加强监测和督导,定期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抓好教育质量监控,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总工会,团县委。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