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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18〕5号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8-02-12 09:44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解下达的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序表,做到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事项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力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每一项工作目标任务均由相应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实行定期材料汇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汇报。每季度由牵头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在年中(一般于6月中旬)作一次书面总结汇报,在年末(一般于 12月中旬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需包含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困难、来年工作计划等内容责任单位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涉及本单位的材料或工作总结送达牵头单位汇总。牵头单位汇总整理材料后,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秘(联系人:付翔,联系电话:8135825)

四、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年底将由县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2018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2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2日印发


融政发

融政发〔2018〕5号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2-12 09:44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解下达的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序表,做到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事项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力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每一项工作目标任务均由相应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实行定期材料汇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汇报。每季度由牵头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在年中(一般于6月中旬)作一次书面总结汇报,在年末(一般于 12月中旬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需包含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困难、来年工作计划等内容责任单位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涉及本单位的材料或工作总结送达牵头单位汇总。牵头单位汇总整理材料后,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秘(联系人:付翔,联系电话:8135825)

四、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年底将由县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2018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2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