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发〔2018〕5号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解下达的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序表,做到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事项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每一项工作目标任务均由相应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实行定期材料汇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汇报。每季度由牵头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在年中(一般于6月中旬)作一次书面总结汇报,在年末(一般于 12月中旬)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需包含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困难、来年工作计划等内容。责任单位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涉及本单位的材料或工作总结送达牵头单位汇总。牵头单位汇总整理材料后,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秘(联系人:付翔,联系电话:8135825)。
四、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年底将由县绩效办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2018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8年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