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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18〕2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9部门预算及2019-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8-10-18 08:06    |  作者: 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及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推进支出标准建设推进支出分类科目改革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加强预算评审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部门性专项经费严格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不以以前年度项目预算为基数。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压缩一般性的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支出,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费等支出管理规定,全面停止楼堂馆所建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完善预算分配机制,确保预算支出科学合理

1.完善人员经费预算编制管理

将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绩效考评奖励等人员经费编入部门预算减少财政预留。

2.规范公用经费管理

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一般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预算管理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桂财预〔2016〕203号)规定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各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应的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部门预算报财政财政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原有按部门经济分类批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经济分类作为部门经费来源和申请款项的控制科目一并批复。

(四)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1.压缩一般性支出

各单位要压缩项目中的一般性支出不得将本应由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列支的事项编入项目支出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用非税收入资金按标准在项目里安排的定额公用经费除外。

2.加大县本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

各单位要围绕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决策部署以及确定的重大项目把性质、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起来统一安排和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

3.正确使用支出分类科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局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预算项目编制要规范和严谨要符合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范围和要求支出项目要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各项职能活动预算资金的具体用途。

4.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

各部门要认真对项目进行前期评估论证所有本级支出项目预算按照“项目内容、立项依据、开支标准、测算过程、金额”五要素进行细化对据实结算专款、应急类资金和预留配套上级项目资金等确实无法细化的要提出细化分配的方法、制定预算细化的计划和期限。

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规划与年度预算衔接

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与2019年部门预算继续同时布置,同步编制。各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并结合预期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编制支出规划。加强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2019年项目支出规模应与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中2019年规划一致“一上”时申报的项目要优先从纳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中选取需跨年支付的项目要严格分解至支付年度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在支出规划规模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

加大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力度

1.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

对上级下达的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于本级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本年一律不得结转,收回财政平衡2019年预算。收回的上级下达资金及本级项目(不含“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2.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

县财政结合各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和2018年1-9月份支出进度情况,编制2019年预算安排。对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截至2017年10月31日仍未使用的,将按照未使用部分金额50%扣减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统一实行直接支付结算,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结余资金,不得调整用于部门其他支出,经核实后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

(七)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1.规范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设置

2019年除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费、课题研究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房屋租赁、修缮和改造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等、贷款还本付息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必须编制项目支出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必须具体、明确、衡量指标必须细化、量化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必须全部填写效益指标按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填写涉及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的项目必须设置满意度指标。

2.全面推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

2019年所有非涉密单位均须编制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应进行归纳总结衡量指标应具体、细化、量化能真实、总体反映本部门单位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

3.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2019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县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以及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在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各部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亦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并将批复文件报1份至县财政局备案。

三、编制要求

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凡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均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汇总上报。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与2019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1.收入规划编制

部门征收规划编制范围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要根据近3年执收的各项收入完成情况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影响收入的增减变动因素逐项分年度测算。除因国家取消收费和基金项目、降低征收标准、缩小征收范围等政策性减收外各项收入征收规划一般不低于上年收入征收规划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规划要结合规划期内国有企业预计盈利情况和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等分年度进行测算。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要科学测算、不得漏报。

2.支出规划编制

1基本支出编制

一上时不单独编制基本支出规划。规划期内各部门基本支出规划直接采用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乘以合理的增长比例。

2项目支出编制

①做好项目支出测算。各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并结合预期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编制支出规划。一上2020-2021年各年项目支出规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数。所有项目支出都细化编制到具体单位、具体金额、明确具体支出用途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间项目名称须保持一致。规划期内各部门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按照零增长编制其他项目除预计规划期内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我县新出台政策外原则上不予新增。对预计规划期内政策到期、或因出台改革政策需取消的不得编入规划。

②统筹各类资金。对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要结合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可通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不应安排或减少安排。

③绩效目标编制。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中2019年项目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的均要编制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要依据充分、具体明确、客观务实、科学可行、可量化。

④明确跨年支付项目。对涉及跨年支付项目要根据工作进度合理分解支出资金至相关支付年度确保当年不产生结转。各年度项目名称需前后保持一致。

2019年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编制

1收入征收计划编制

各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收入计划数要与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中测算的2019年收入征收规划数要保持一致。要严格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规定及收入预算编制的要求将部门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不得少报或漏报。

2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编制

按照有关规定应在2019年由财政收回的结转资金不再编入部门预算按规定在2019年可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等结转资金要充分预计年底结转规模并编入部门预算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初预算的统筹力度。

2.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所有预算单位按照融安县2019年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上以2018年10月为基准节点填报基础信息数据。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人社局审核的工资变动审核表以及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逐人核定。公用经费按照新修订的融安县2019年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标准编制预算。

①绩效工资的编制

原在基本支出编制绩效工资预算单位按规定应由财政经费拨款承担的绩效工资部分编入基本支出预算以县人社局核定的2018年在职绩效工资标准编制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部分按600元/人·月的标准编入部门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部分”项目。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补发剩余部分

②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绩效考评奖预算编制

从2019年起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考评奖18000元/人·年标准编入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绩效考评奖金”项目。次年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后补发剩余奖金。

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预算编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编入部门预算。其中机关、参公和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安排资金全额予以保障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机关、参公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采取记账方式管理,不编制预算;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帐管理,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解决。

④离退休费预算编制

各预算单位的离休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对《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1号)明确的退休补助编入部门预算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2号)规定发放的一次性退休补贴不编入部门预算在年度增人增资预算调整时解决。

⑤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编制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镇南关”人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退休人员分别按10000元/人·年和6000元/人·年的标准编入部门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离退休生活补助”项目。其中机关和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按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经费来源渠道解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

⑥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编制

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按2018年工资总额乘以相应比例由退休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在基本支出中编入“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

⑦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由社保局按每人每年79000元的标准在基本支出中编入“离休人员医疗补助”项目。

⑧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即部门和单位在核定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之内各个单项公用经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能调剂用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①从严控制项目申报

除保障自治区、柳州市及我县确定的重点支出外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2018年批复的预算全县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应控制在2018年预算规模的105%以内。2019年各部门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不得超过2018年预算以经济分类科目为统计口径。

②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编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融安县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详细说明会议和培训的具体类型、主要内容、参加人数、经费标准时间地点等事项不得超越预算或虚列支出。

③离退休项目预算编制

目前在基本支出中已按统一定额标准核定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各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中一律不得安排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县委老干部局

④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预算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各单位在公用经费与项目中安排的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得超过2018年预算数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济科目为统计口径),开支可在公用经费和项目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筹安排财政不新增安排经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车辆运行维护费按定额仍在公用经费的车辆经费中开支经济科目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公务交通费用在剩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中开支并将支出经济科目调整为“其他交通费”。

⑤新增资产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融办发〔2018〕34号)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和重复配置日常办公设施。财政局将以各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的资产存量数据作为新增资产预算安排的存量基础各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资产信息数据准确、完整。

3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

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支出必须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具体项目。严格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不得超范围使用。没有相关法规制度依据,不得将政府性基金用于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用于基本支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预算一经确定,除无法预测的临时性或特殊事项外,不得调整。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凡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如属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按资金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入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8〕14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均要求细化到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数量和单价。已完成采购分年度执行项目应按合同金额分年度编制采购预算并在采购物品名称中予以标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当年度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范围。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各部门结合预算编制,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号)要求,对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既有的经费预算渠道中统筹安排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将本部门2019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原则上,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服务事项以及具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都要按要求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和经费预算,财政局将按部门预算的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审核。

、时间安排

“一上”时间安排

1.基本支出“一上”时间。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作。2018年11月1日县财政局预算股将封闭基本支出预算数据库,各部门在财政集中会审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时将基本支出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

2.项目支出一上时间。各部门于2018年11月10日将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系统数据、《2019年项目预算申报汇总表》、《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预算项目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2018年11月20日县财政局预算股将封闭项目支出预算数据库。

(二)一下”:县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2018年12月10日前,县财政局审核各部门2019-2021年收支规划数,下达规划控制数。同时审核2019年部门预算,结合县本级财力情况,将审核汇总平衡后的预算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审定意见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三)“二上”部门按控制数修改完善部门预算

2018年12月30日前各部门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及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并报送相关股室。财政局按县人大要求的时间将部门预算草案报县人大财经委。

(四)“二下”批复部门预算

本级部门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日内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在接到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年初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预算编制阶段的各项工作。在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在编报每一项预算资金时,都要着眼于使用绩效,着眼于接受人大审查和审计监督,着眼于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预算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处理好部门需要与财政供给矛盾,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增收节支,编报的预算要充分体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把有限的财力真正安排用于急需开展的工作和事业发展上,确保各项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三)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按照县财政局统一的编报格式和具体编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收入测算要合理,基本支出数据要准确、可靠,项目支出依据要充分,经费测算要详细;预算科目使用要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要详细;不得在预算编制中留下支出硬缺口,对本可预期而不上报造成的项目资金缺口,在本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按时按要求报送部门预算资料

如编制期间单位发生人员和工资标准变动的,各单位应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财政局预算股对本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建议数进行调整,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变动资料的,县财政不再调整有关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审核把关,要根据本部门预算编报的复杂程度,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时间,把握编制进度,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按时报送各项材料。

                                 2018年10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16日印发


融政发

融政发〔2018〕23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9部门预算及2019-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0-18 08:06  作者: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及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推进支出标准建设推进支出分类科目改革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加强预算评审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部门性专项经费严格按零基预算进行编制不以以前年度项目预算为基数。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压缩一般性的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支出,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费等支出管理规定,全面停止楼堂馆所建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完善预算分配机制,确保预算支出科学合理

1.完善人员经费预算编制管理

将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绩效考评奖励等人员经费编入部门预算减少财政预留。

2.规范公用经费管理

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一般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

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预算管理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桂财预〔2016〕203号)规定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各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应的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部门预算报财政财政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原有按部门经济分类批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经济分类作为部门经费来源和申请款项的控制科目一并批复。

(四)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1.压缩一般性支出

各单位要压缩项目中的一般性支出不得将本应由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列支的事项编入项目支出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用非税收入资金按标准在项目里安排的定额公用经费除外。

2.加大县本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

各单位要围绕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决策部署以及确定的重大项目把性质、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起来统一安排和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

3.正确使用支出分类科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局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预算项目编制要规范和严谨要符合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范围和要求支出项目要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各项职能活动预算资金的具体用途。

4.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

各部门要认真对项目进行前期评估论证所有本级支出项目预算按照“项目内容、立项依据、开支标准、测算过程、金额”五要素进行细化对据实结算专款、应急类资金和预留配套上级项目资金等确实无法细化的要提出细化分配的方法、制定预算细化的计划和期限。

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规划与年度预算衔接

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与2019年部门预算继续同时布置,同步编制。各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并结合预期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编制支出规划。加强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2019年项目支出规模应与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中2019年规划一致“一上”时申报的项目要优先从纳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中选取需跨年支付的项目要严格分解至支付年度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在支出规划规模内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

加大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力度

1.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

对上级下达的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于本级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本年一律不得结转,收回财政平衡2019年预算。收回的上级下达资金及本级项目(不含“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2.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

县财政结合各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和2018年1-9月份支出进度情况,编制2019年预算安排。对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截至2017年10月31日仍未使用的,将按照未使用部分金额50%扣减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本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统一实行直接支付结算,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结余资金,不得调整用于部门其他支出,经核实后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

(七)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1.规范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设置

2019年除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费、课题研究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房屋租赁、修缮和改造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等、贷款还本付息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必须编制项目支出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必须具体、明确、衡量指标必须细化、量化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必须全部填写效益指标按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填写涉及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的项目必须设置满意度指标。

2.全面推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

2019年所有非涉密单位均须编制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应进行归纳总结衡量指标应具体、细化、量化能真实、总体反映本部门单位年度职责履行情况和履职效益情况。

3.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2019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县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以及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在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各部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亦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并将批复文件报1份至县财政局备案。

三、编制要求

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凡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均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汇总上报。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与2019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1.收入规划编制

部门征收规划编制范围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要根据近3年执收的各项收入完成情况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影响收入的增减变动因素逐项分年度测算。除因国家取消收费和基金项目、降低征收标准、缩小征收范围等政策性减收外各项收入征收规划一般不低于上年收入征收规划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收规划要结合规划期内国有企业预计盈利情况和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等分年度进行测算。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要科学测算、不得漏报。

2.支出规划编制

1基本支出编制

一上时不单独编制基本支出规划。规划期内各部门基本支出规划直接采用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乘以合理的增长比例。

2项目支出编制

①做好项目支出测算。各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并结合预期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编制支出规划。一上2020-2021年各年项目支出规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数。所有项目支出都细化编制到具体单位、具体金额、明确具体支出用途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间项目名称须保持一致。规划期内各部门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按照零增长编制其他项目除预计规划期内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我县新出台政策外原则上不予新增。对预计规划期内政策到期、或因出台改革政策需取消的不得编入规划。

②统筹各类资金。对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要结合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可通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不应安排或减少安排。

③绩效目标编制。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中2019年项目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的均要编制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要依据充分、具体明确、客观务实、科学可行、可量化。

④明确跨年支付项目。对涉及跨年支付项目要根据工作进度合理分解支出资金至相关支付年度确保当年不产生结转。各年度项目名称需前后保持一致。

2019年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编制

1收入征收计划编制

各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收入计划数要与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中测算的2019年收入征收规划数要保持一致。要严格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规定及收入预算编制的要求将部门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不得少报或漏报。

2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编制

按照有关规定应在2019年由财政收回的结转资金不再编入部门预算按规定在2019年可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等结转资金要充分预计年底结转规模并编入部门预算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初预算的统筹力度。

2.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所有预算单位按照融安县2019年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上以2018年10月为基准节点填报基础信息数据。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人社局审核的工资变动审核表以及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逐人核定。公用经费按照新修订的融安县2019年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标准编制预算。

①绩效工资的编制

原在基本支出编制绩效工资预算单位按规定应由财政经费拨款承担的绩效工资部分编入基本支出预算以县人社局核定的2018年在职绩效工资标准编制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部分按600元/人·月的标准编入部门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部分”项目。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补发剩余部分

②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绩效考评奖预算编制

从2019年起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考评奖18000元/人·年标准编入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绩效考评奖金”项目。次年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后补发剩余奖金。

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预算编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编入部门预算。其中机关、参公和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安排资金全额予以保障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机关、参公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采取记账方式管理,不编制预算;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帐管理,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解决。

④离退休费预算编制

各预算单位的离休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对《关于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1号)明确的退休补助编入部门预算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2号)规定发放的一次性退休补贴不编入部门预算在年度增人增资预算调整时解决。

⑤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编制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镇南关”人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退休人员分别按10000元/人·年和6000元/人·年的标准编入部门预算在基本支出中单独编制“离退休生活补助”项目。其中机关和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按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经费来源渠道解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

⑥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编制

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按2018年工资总额乘以相应比例由退休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在基本支出中编入“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

⑦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由社保局按每人每年79000元的标准在基本支出中编入“离休人员医疗补助”项目。

⑧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即部门和单位在核定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之内各个单项公用经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能调剂用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①从严控制项目申报

除保障自治区、柳州市及我县确定的重点支出外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2018年批复的预算全县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应控制在2018年预算规模的105%以内。2019年各部门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不得超过2018年预算以经济分类科目为统计口径。

②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编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融安县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详细说明会议和培训的具体类型、主要内容、参加人数、经费标准时间地点等事项不得超越预算或虚列支出。

③离退休项目预算编制

目前在基本支出中已按统一定额标准核定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各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中一律不得安排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县委老干部局

④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预算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各单位在公用经费与项目中安排的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得超过2018年预算数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济科目为统计口径),开支可在公用经费和项目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筹安排财政不新增安排经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车辆运行维护费按定额仍在公用经费的车辆经费中开支经济科目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公务交通费用在剩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中开支并将支出经济科目调整为“其他交通费”。

⑤新增资产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融办发〔2018〕34号)规定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和重复配置日常办公设施。财政局将以各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的资产存量数据作为新增资产预算安排的存量基础各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资产信息数据准确、完整。

3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

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支出必须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具体项目。严格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不得超范围使用。没有相关法规制度依据,不得将政府性基金用于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用于基本支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预算一经确定,除无法预测的临时性或特殊事项外,不得调整。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凡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如属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按资金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入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7〕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18〕14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均要求细化到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数量和单价。已完成采购分年度执行项目应按合同金额分年度编制采购预算并在采购物品名称中予以标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当年度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绩效考评范围。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各部门结合预算编制,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号)要求,对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既有的经费预算渠道中统筹安排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将本部门2019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原则上,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服务事项以及具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都要按要求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和经费预算,财政局将按部门预算的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审核。

、时间安排

“一上”时间安排

1.基本支出“一上”时间。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作。2018年11月1日县财政局预算股将封闭基本支出预算数据库,各部门在财政集中会审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时将基本支出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

2.项目支出一上时间。各部门于2018年11月10日将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系统数据、《2019年项目预算申报汇总表》、《2019-2021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预算项目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2018年11月20日县财政局预算股将封闭项目支出预算数据库。

(二)一下”:县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2018年12月10日前,县财政局审核各部门2019-2021年收支规划数,下达规划控制数。同时审核2019年部门预算,结合县本级财力情况,将审核汇总平衡后的预算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审定意见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三)“二上”部门按控制数修改完善部门预算

2018年12月30日前各部门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及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并报送相关股室。财政局按县人大要求的时间将部门预算草案报县人大财经委。

(四)“二下”批复部门预算

本级部门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日内批复部门预算。各部门在接到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年初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预算编制阶段的各项工作。在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在编报每一项预算资金时,都要着眼于使用绩效,着眼于接受人大审查和审计监督,着眼于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预算

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处理好部门需要与财政供给矛盾,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增收节支,编报的预算要充分体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把有限的财力真正安排用于急需开展的工作和事业发展上,确保各项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三)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按照县财政局统一的编报格式和具体编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收入测算要合理,基本支出数据要准确、可靠,项目支出依据要充分,经费测算要详细;预算科目使用要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要详细;不得在预算编制中留下支出硬缺口,对本可预期而不上报造成的项目资金缺口,在本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按时按要求报送部门预算资料

如编制期间单位发生人员和工资标准变动的,各单位应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财政局预算股对本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建议数进行调整,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变动资料的,县财政不再调整有关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审核把关,要根据本部门预算编报的复杂程度,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时间,把握编制进度,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按时报送各项材料。

                                 2018年10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