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发〔2019〕10号 关于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驻融及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圆满完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经研究,现将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下达并要求如下:
一、科学研究,制定方案。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解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健全机制,通力协作。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三、及时研究,扎实推进。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推进顺利。
四、明确原则,定期总结。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坚持经济工作与统计工作同步推进的原则,上报的统计报表及归档台账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每季度报表须经归口分管县领导审核;同时,要定期对指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前、2020年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汇总。
五、严肃考核,强化责任。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造成经济工作推进缓慢、统计基础工作不到位的乡(镇)或单位,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9年5月27日